Chen jians (1497 1567) discussions on early ming history in the huangming ton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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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jians (1497 1567) discussions on early ming history in the huangming ton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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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hi 陈建(1497-1567)《皇明通纪》有关明初史事之探讨 CHEN JIAN’S (1497-1567) DISCUSSIONS ON EARLY MING HISTORY IN THE HUANGMING TONGJI 庄兴亮 CH’NG XING LIANG 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2013 陈建(1497-1567)《皇明通纪》有关明初史事之探讨 CHEN JIAN’S (1497-1567) DISCUSSIONS ON EARLY MING HISTORY IN THE HUANGMING TONGJI 庄兴亮 CH’NG XING LIANG (B.A. Hons, UTAR ) 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 硕士学位论文 A THESIS SUBMITTED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ARTS DEPARTMENT OF CHINESE STUDIES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2013 2 ACKNOWLEDGEMENTS The first person to whom I would like to acknowledge and extend my greatest gratitude is none other than my supervisor, Professor Lee Cheuk Yin, for his unwavering patience, strong encouragement as well as meticulous guidance along the way. I am also grateful to the Department and the Faculty for providing me a generous NUS Research Scholarship and a rigorous academic environment of intellectual stimulation. Besides, I wish to express my heartfelt appreciation to A/P Yung Sai Shing, A/P Ong Chang Woei, A/P Koh Khee Heong and Dr. Ho Chee Lick. I sat-in their classes during my days in NUS, and have gained a lot from their wonderful teaching and provoking thoughts. My parents are the central pillar of my life. They give me their deep understanding which enables and empowers me to keep moving forward. A special thanks to my soul-mate Eunice Khoo, for her constant encouragement and precious companionship during my hardship. Without their love and support in all respects, the completion of this thesis would have been much tougher. Lastly, I wish to thank my friends who have been helping me in completing my thesis all the while. Hearty thanks to Jiannan Chen from NTU, Chanhui Ho and Huiying Lim from NCNU, for all their kind assistance in finding and photocopying materials from libraries despite their busy schedule. i 目錄 謝辭 Acknowledgements i 目錄 ii 論文摘要 Abstract iv 第一章 導論 1 第一節 明代私史研究的宏觀審視 1 第二節 撰述旨趣與論文結構 8 第二章 陳建之生平及其史學著述 10 第一節 陳建生平、仕宦及其時代 10 第二節 陳建思想的研究概況 17 第三節 《皇明通紀》的版本與學術回顧 21 第三章 《通紀》所反映出的經世史學 33 第一節 《皇明通紀》的書寫體例與編纂目的 33 第二節 《皇明通紀》的編纂理念 40 第三節 《通紀》:普及性的經世史學 47 第四章 論《皇明通紀》中太祖「法度昭明」之形象 52 第一節 《皇明啟運錄》中太祖的「恩澤」與「嚴厲」 54 第二節 影響史事論述的背後因素 68 第三節 小結 77 第五章 《皇明通紀》中論「靖難之變」 第一節 《通紀》中有關「靖難」雙方的述評 80 81 ii 第二節 宗藩之議與明代其它藩王「篡逆」事件 94 第三節 小結 103 第六章 結論 106 參考書目 中文書目 外文書目 iii ABSTRACT The compilation of Huangming Tongji (Comprehensive Annals of the Imperial Ming), was the first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Ming dynasty in the annalistic pattern, has significant implications in Chinese private historiography. It was first published in 1555 and re-edited and supplemented about a dozen times during the following decades. It is an attempt to examine Chen Jian’s (1497-1567) Huangming Tongji by exploring the work’s sources, content, style as well as the author’s critical comments, and tents to determine the reasons behind the compilation and also a private historian’s position on the early Ming history. Through the detailed analysis, we could find that private historian like Chen Jian normally had his “personal factors” during his compilation of historical works. In order to “create” a harmonious political climate between Ming Taizu (r. 1368-98) and his servitors, the author carefully took the “consistency” and “rationality” into consideration while selecting materials or giving comments. Furthermore, this study also shows that Chen Jian’s position on the Prince Yan’s usurpation (1398-1402) in Huangming Tongji was apparently designed to support the Ming Shizong’s (r. 1522-66) decision about the inauguration of a new line of imperial succession for his own family during the Great Rituals controversy (Da Liyi 大禮議). iv 陳建(1497-1567)《皇明通紀》有關明初史事之探討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明代私史研究的宏觀審視 中國傳統史學的發展,源遠流長;其中史學史的意識更是由來已久。然 則,無論在形成具體近代學科意義上的「中國史學史」以前抑或之後 1,有明一 代(1368-1644)的史學給人的一般印象往往是不被重視,且為明史研究中較薄 2 弱的環節。有意思的是,當前人一方面指出「明人野史,汗牛充棟」 、「有明 一代,史學最盛」3;另一廂卻認為「有明一代,國史失誣,家史失諛,野史失 臆,故以二百八十二年總成一誣妄之世界」4,甚至於「遠遜宋(960-1279)、清 5 (1644-1911)兩代,亦不若元代史學的氣象開闊」 。兩種評價之極端,似令人 不免感到費解。其實,易使人感到矛盾的原因,主要是它們皆是從個別截然的 角度出發去看待近三百年間的明史學。故唯有對過往的這些評語重新做出分 1 中國史學史研究,作為近代學科之歷史學的一個分支學科,被明確提出來進行系統的研究,乃 始於上世紀二十年代。這約八十年間的學術史回顧與梳理,可參瞿林東:〈中國史學史研究八 十年〉,載是氏主編:《史學理論與史學史學刊(2006 年卷)》(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 社,2006),頁 1-46。 2 夏燮撰,沈仲九標點:《明通鑒》(北京:中華書局,2009),第 1 冊,卷首,〈義例〉,頁 8。 3 謝國楨:《增訂晚明史籍考》(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自序〉,頁 2。 4 張岱著,云告點校:《瑯環文集》(長沙:岳麓書社,1985),卷 1,〈石匱書自序〉,頁 18。 5 杜維運:《中國史學史》(臺北:三民書局,2004),第 3 冊,頁 156。 1 析,方有助於我們「萃取」箇中所呈現出對明代史學研究有所裨益的歷史事 實。 2 後人一般在談到明清時期知識分子對明代史學的評價時,除了上所引的張岱 (1597-1679)〈石匱書自序〉中的悲切之語外,通常免不了還會提及王世貞 (1526-1590)更「剴切」的觀點。其論曰: 國史之失職,未有甚於我朝者也。……史失求諸野乎?然而野史之弊 三。一曰挾郄而多誣,其著人非能稱公帄賢者,寄雌黃於睚眥,若《雙溪 雜記》、《瑣綴錄》之類是也。二曰輕聽而多舛,其人生長閭閻間,不復 知縣官事,謬聞而遂述之,若《枝山野記》、《翦勝野聞》之類是也。三 曰好怪而多誕。或創為幽異可愕,以媚其人之好,不復而遂書之,若《客 坐新聞》、《庚巳編》之類是也。無已求之家乘銘狀乎?此諛枯骨謁金言 耳。雖然國史人恣而善蔽真,其敘章典、述文獻,不可廢也;野史人臆而 善失真,其徵是非、削諱忌,不可廢也。家史人諛而善溢真,其贊宗閥、 表官績,不可廢也。6 細繹其文,不難發現顯然王氏所針對的主要是私人史著內容失實缺乏客觀性的 情況。隨著時間的推移,清末以後,對明史學的負面態度依然延續著。西方史 家 Charles S. Gardner 在論及中國傳統史學時指出中國傳統的修史方法並不注重保 存摒棄不用之史料7,而假設持續過分看重昔人認為的明代史籍中「文字多蕪穢 不足錄」,且所記「大抵草澤之所聞,與事實絕遠」之類的問題,其結果將造 成它們多輕易成為研究者嗤之以鼻的「摒棄不用之史料」8。另一方面,如果也 基於對「質量」所抱持著的成見,進而忽略了對在明代史學史上無可否認確實 6 王世貞撰,魏連科點校:《弇山堂別集》(北京:中華書局,2006),第 1 冊,卷 20,〈史乘 考誤一〉,頁 361。作為明中葉文壇領袖的王世貞,上述評論對後人有著一定的影響,由上述張 岱對明私史著作的分類原則與全盤否定,或可略見一斑。另外,清人錢謙益、平步青在其文集 中亦記載、繼承了以上王世貞對私史的部分看法。 7 Charles S. Gardner, Chinese Traditional Historiograph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1), 65. 8 針對這一點,近人李宗侗有曰:「明代私人所修史極多……上可以比美於宋,而非清代所能 及。……以數量言之,則兩代相近;以質言之,明遠不能上比於宋也。」[詳見氏著:《中國 史學史》(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 140。] 2 出現過的「汗牛充棟不勝數」之私修史籍及其作者進行細致的考察,那么,想 必不啻是今天中國史學史研究中的一大缺憾。 復可論者,通過前人對整體明代史學的評議,我們可將其總括為:「正史 不彰,野史充斥」。正史修撰情況固然亦為明代史學研究中不可以逾越的重要 一環,然本文茲主要將焦點置於上引各方評價直指的對象——亦是明代史學發 展史中的「另一幅迥然的面相」(a different picture)9——私家史學的繁盛上。 此外,「不下千家的明季野史」,實際上其涵蓋范疇很大。由《漢書·藝文志》 對「稗官野史」進行分類始,之後的《隋書·經籍志》、《史通》、《新唐書·藝 文志》、《通志》,直至清中葉的《四庫提要》、今天各大圖書館《善本書 目》,無不根據本身所處時代的學術環境與思想流變,對筆記、小說、雜史、 雜述之類的作品進行不同的劃分,甚至於為它們設置新的類目。10過去學界在歷 史編纂學11研究方面取得的豐碩成果,為後人將來搜索、查閱明代史籍時提供了 莫大的便利。然而,因本文的論述重點並不為細究各史籍的版本與體例,之所 以選擇「私史」(而非「野史」、「雜史」、「別史」等)這個從「史家本 位」出發概念,實為有意凸顯 Herbert Franke 定義中與中國傳統「official history」 截然相反的另一面:「private history」。12即特別強調著史者非處在官方修史制度 底下的「個人元素」(individual element)。 9 伍安祖認為,盡管有明一代並沒出現過如司馬光或劉知幾般偉大的史家,在眾多的史籍當中更 未曾產出任何令人特別驚艷的作品;然尤其到了晚明,私家史學似乎呈現出「a different picture」。伍安祖後來和王晴佳合著的 Mirroring the Past 這部僅為西方世界勾勒出中國傳統史學 之全景的作品(a panoramic work)當中,就直接將其中有關明代史學的第七章概括為:「The Ming: The Flowering of Private Historiography and Its Innovations」。里頭扼要討論了明代官方對史學 的干涉與控制,因而影響了官方修史的成就,與之相反的卻是私家修史的勃興與繁榮。詳見 Oncho Ng and Q. Edward Wang, Mirroring the Past: The Writing and Use of History in Imperial Chin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5), 193-222. 10 有關「野史」之涵義與范疇的詳盡討論,參見廖瑞銘:《明代野史的發展與特色》(收入王明 蓀主編:《古代歷史文化研究輯刊·初編》〔臺北: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09〕,第 19 冊),頁 4-15。至於今人對明代史籍在目錄學著作中的梳理,見楊艷秋:《明代史學探研》(北京:人民 出版社,2005),頁 1-29。 11 「歷史編纂學」,為中國史學史研究的其中一部分重要內容;它包括了史料的搜集與整理、史 書的體裁與體例、史書的內容價值、史書編纂方法的成就等方面的問題。詳見楊翼驤:〈中國 史學史緒論〉,載氏著:《學忍堂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02),頁 413。 12 Herbert Franke 對「private history」的界定十分之苛刻:私史必須獨立於官僚機構「independence from bureaucracy」,尤其是京城史館之外;而更為「理想的」(ideal)私史家甚至必須是從未參 與過官方職務者。明代私史情況是否可以嚴格按照其定義去衡量,確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下面將會進一步論述,此暫不贅及。然因「私史」這個稱謂及其主要的概念非常符合本文強調 3 接下來,筆者將對現今明代史學研究概況做一整體觀照後所整理出的以下 兩個或可稍加關注之面相: 一、史學的分期問題。由清人的評語中,不難發現其中有的會特別針對明 代某些特定時段的史學現象進行論述。比方說,顧炎武就認為「正德以後,始 有纂為一書附於野史者」、「萬曆中,天子蕩然無諱,於是《實錄》稍稍傳寫 流布,至於光宗,而十六朝之事俱全」13;《四庫提要》則言道:「至正、嘉之 間,則自任其私,多所污蔑,不可盡據為《實錄》」等。今人因而在此「基 礎」上,結合與本身的考量,提出了看似更「細致」的分期法。但,無論是謝 國楨的「四階論」14、葛兆光的「三股思潮」15、姜勝利的「野史二階段」16,抑 或廖瑞銘的「野史三分期」17、向燕南的「三期法」18、錢茂偉的「三段論」19、 「非官方色彩」的旨趣,故茲擇之。西方學者對中國私家史學的一些看法與質疑,可參 Herbert Franke, “Some Aspects of Chinese Private Historiography in the Thirteenth and Fourteenth Centurie s, ” in Historians of China and Japan, ed. W. G. Beasley and E. G. Pulleyblank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1), 115-34. 13 顧炎武著,華忱之點校:《顧亭林詩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83),《亭林文集》,卷 5,〈書吳潘二子事〉,頁 114-5。 14 謝國楨將明清野史筆記的發展,分為七個時段,明代部分則是元末明初、洪武到宣德、嘉靖以 來、明末清初四個階段。四階段的劃分,主要以明代政治、社會、經濟上的變化為準。詳見謝 國楨:〈明清野史筆記概述〉,載氏著:《明末清初的學風》(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 2006),頁 89。 15 葛兆光認為中國史學在明代中葉發生了變化,相繼出現了三股與保守、空疏史學相背離的史學 思潮。它們分別是:最早有開始於嘉靖、隆慶、萬曆年間維護史學客觀性、嚴肅性的思潮;接 踵而至的是對舊思想大砍大殺、棄舊史學不顧的另一股激烈史學思潮;最後在萬曆末年則是出 現以經世致用為口號的思潮。詳見葛兆光:〈明代中後期的三股史學思潮〉,《史學史研究》 1985 年 1 期,頁 29-38;又見氏著:〈明清之間中國史學思潮的變遷〉,《北京大學學報》(哲 學社會科學版)1985 年 1 期,頁 79-89。 16 姜勝利將明代野史的發展分為「洪武至正德時期:野史的產生和緩慢發展」、「嘉靖至明朝滅 亡:野史的空前興盛」二階段。詳見姜勝利:〈明代野史述論〉,《南開學報》1987 年第 2 期,頁 37-44。 17 廖瑞銘依照時代背景以及作品內容特色,將明代野史筆記發展分為三個時段:「明初到正 德」、「嘉靖與隆慶」、「萬曆至明亡」。詳見廖瑞銘:《明代野史的發展與特色》,頁 1333。 18 向燕南認為洪武至弘治為明代史學前期;後期則可分為兩段:正德至嘉靖末萬曆初年、萬曆中 後期至明亡。向燕南:《中國史學思想通史·明代卷》》(合肥:黃山書社,2002),頁 15-16、 頁 187-192。 19 錢茂偉將明代史學分為前期(洪武元年至正德末年)、中期(嘉靖元年至萬曆二十一年)以及 後期(明末清初);且分別稱之為「理學籠罩下的史學」、「中國史學的轉型」和「中國史學 的多元化」。詳見錢茂偉:《明代史學的歷程》(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頁 14。 4 楊艷秋的「前後時期」20;皆基於各自不同的標準而分。合而觀之,他們的衡量 準則總體來說,皆離不開這五個要素:「政治因素」、「社會背景」、「經濟 情況」、「史學成就」、以及「學術思潮的衍變」。我們或許也不難理解,以 上的分期方式,很可能正是為「將明代的史學置於整個中國古代史學發展的軌 跡中」21,或為「勾勒全景」而作。就此意義而言,也許 Etienne Balazs 認為造成 中國傳統史學難以取得長足發展的因素之一——「史家習慣性把歷史切割為斷 代片段」(the habit of cutting history up into dynastic slices)22的警語可以給我們一 些啟示:試想如果連傳統政治史都無法以事件、人物來截然劃分的話,那是否 亦暗示了藉上述的五個因素來為明代史學發展過程分期,然後將「該時段」的 史學活動置於特定框架下「一言以蔽之」的做法實則具有相當程度上的「片面 性」與「局限性」?由此思之,日本學者內藤湖南(Naito Konan)盡管在《支那 史學史》一書中對明代史學的討論頗多創見23,亦指出嘉靖(1522-1566)至萬曆 (1573-1620)之間是明代史學史上的重要時期,「明確了明清史學的流變與傳 承」24;卻始終未見其為明代史學歷程進行任何進一步的切割與分期25之故則不難 明了矣。內藤氏這種從時代變遷的大勢出發,僅敏銳抓住該時段史學的特色與 關鍵結點,而不做確切的劃分之法會否更為符合史學發展的情況?畢竟,學界 在總結中國史學通史歷來的各種分期標準時已承認「(分期標準)多反映了研 究者個人所側重的著眼點,從不同的角度觀察史學的主要特征,其結果也不盡 相同」;故「從學術史的視野深入考察影響史學發展的諸多學術因素間的內在 20 楊艷秋除了以明代發展一百余年為界,把明史學分成前(洪武至正德)、後(嘉靖以後)兩時 期外;尚進一步將前期私家史學發展分為的兩個階段(成化朝以前——文化專制下的私家史 學;弘治、正德間——以人物傳記撰著為特色私家史學的興起)。詳見楊艷秋:《明代史學探 研》,頁 30-88。 21 楊艷秋:《明代史學探研》,〈引言〉,頁 11。 22 Etienne Balazs, Chinese Civilization and Bureaucracy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4), 129. 23 參李焯然:〈明代史學研究的幾點反思〉,載是氏主編:《明清研究:現狀的探討與方法的反 思》(香港:香港教育圖書公司,2006),頁 81。 24 張越:〈辨章學術 以啟後人——簡評內藤湖南著《中國史學史》〉,載氏著:《史學史通論 與近現代中國史學研究》(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頁 286。 25 內藤湖南在勾勒出明代史學發展的基本線索和若干重點的同時,確實察覺到「掌故之學」在明 中葉後開始有很大變化。另一方面,內藤氏也強調「朝代的推移與文化的推移多少是有不一致 的地方的」。詳見內藤湖南著,馬彪譯:《中國史學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頁 211-15。 5 關系,可能會使史學發展過程展示得更為豐滿和全面」。26這的確為平允至當之 論。上世紀所大力提倡的「展示各個歷史時期史學發展的清晰面貌」 27那種希望 通過某種分期方法以在史學史中「有效地」反映史學發展過程的整體走向的做 法確實應該停止;當中國史學史的通論性著作愈來愈多時,是否又該倒回頭來 以個案的方式對它們進行修正或填補?今人此時應該做的也許是打破固有的框 架,靈活地以個案(個別史家或史籍)來重新認真檢視(而非直接將其套入) 既有的明代史學之各項「階段論」。 二、私史可反映「通性」之特色。現代中國史家對傳統私史修撰的最大擔 心可能就是著者個人能力及其史料來源的問題。誠如王玉璋所說:「史實日 繁,學人舉畢生精力,而莫能殫」、「修史須以《實錄》為本,皇皇鉅製,豈 荒寒之士所可得而有?」28或許正是鑒於這兩個原因,有時候他們寧可選擇相信 哪怕「易成而多疏」29的官修史書。反觀,西方史家一向對中國傳統史學的最大 詬病乃在於著史者的官方身份30,有甚者視官方修史的動因為:「歷史是由官員 們寫給官員們看的」(history was written by officials for officials)31。在他們眼里, 對幾乎所有的中國史家而言,褒貶(praise and blame)是史學的基本要素,歷史 往往被視為一面政治倫理的鏡子(mirror of political ethics),必須以儒家標準去 評判;最終發覺中國傳統史學缺乏「個人元素」(individual element),而只好 嘗試求助於佛教典籍或私人作品32。想要在中國歷史上找到一生完全不涉及任何 官方活動、不受任何官方理念影響的史家,其機會應該是微乎其微的。中西現 26 張越:〈史學史研究中的中國史學通史撰述〉,頁 29-30。 上世紀八十年代,白壽彝曾撰文指出:「在史學史的編撰上,一個史學家一個史學家地寫,一 部史學名著一部史學名著地寫,這可以說是必要的,也可以說是研究過程中所難免的。但是否 可以要求更高一些,要求更上一層樓,是否可以把這些以人為主、以書為主的許多框框綜合起 來,展示出各個歷史時期史學發展的清晰面貌呢?這當然不容易,但總還不失為一個可以考慮 的前進方向吧。」詳見白壽彝:〈中國史學上的兩個重大問題〉,載瞿林東編:《中國史學史 研究》(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6),頁 483。 28 王玉璋:《中國史學史概論》(重慶:商務印書館,1944),頁 18。 29 王玉璋:《中國史學史概論》,頁 19。 30 除了上引 Herbert Franke 與 Etienne Balazs 的文章外,尚可參 Rachel Mary, “Basic Elements in Traditional Chinese Historiography”, Chinese Culture, Vol.8 No.3 (1967), 99-110;Earl H. Pritchard, “Traditional Chinese Historiography and Local Histories,” in The Use of History: Essays in Intellectual and Social History, ed. Hayden V. White (Detroit: Wayne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68), 200-2. 31 Balazs, Chinese Civilization and Bureaucracy, 135. 32 Franke, “Some Aspects of Chinese Private Historiography in the Thirteenth and Fourteenth Centuries”, 129-34. 27 6 代史家,雙方看待官私史優劣之標準迥異,側重點也不同,自然各執一端。 然 「獨立於官僚機構的個人元素」之概念或可有助於研究者檢視明代私人史家和 國家的關係。無可否認的,史學和時代的確存在著一種很明確的動態關係 33;加 之,明中葉明史編纂的特徵之一乃「資治意識特濃」,故這時期的作品多被認 為是「一批歷史與現實政治密切相關的史著」34。但我們同時感到好奇的是:國 朝之大事、宮廷政治的變化、官方意識的籠罩35,對於那些身處廣東、福建等地 區36的一般受到忽略的中下層史家37究竟會產生多大、多直接的影響?38當部分學 者已明確指出,中國史學史研究需重視「史學與政治、經濟以及思想文化的聯 系與相互作用」39之際,研究者還得對「時代」、「地緣」、「個人」之間的關 係特別敏感,方可盡量避免陷入一種「以全概偏」的想當然耳局面。如果說 「江湖之遠」的因素與「廟堂之高」的作用都有可能兼具時,那么兩種「影 響」又將如何與史家本身的「個人元素」40「融合」後,再反映在其史著中呢? 33 余英時:〈史學、史家與時代〉,載氏著:《歷史與思想》(臺北:聯經,2006),頁 263。 詳見錢茂偉:《中國傳統史學的范型嬗變》(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10),頁 43-4。 35 明清兩朝是中國歷史上對史學干預最多的朝代,通過大規模官修史籍之名,在拉攏知識界、樹 立有利於自己統治的思想文化體系的同時,完成了對己統治不利的歷史文化的汰選。詳見向燕 南:〈從國家職能看明清官修史學〉,載氏著:《從歷史到史學》(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 社,2010),頁 73-84。 36 實則,已有學者注意到明中葉後南方地區私人修當代史者較北方眾,明史建構顯示「由南興 起、由南而北」的特點。然,過去除了將史家群體地理空間分布詳細羅列,並做出簡要的一些 歸納外,就不見更深入的探究了。有關概括性敘述與分析,可參考錢茂偉:〈明末清初明史編 纂特點三論〉,《史學月刊》,2009 年 4 期,頁 112-3;楊艷秋:《明代史學探研》,頁 2438。 37 楊聯陞在針對美國人類學家 Arthur L. KROEBER 提出的「文化成長形態論」所給予的兩點補充 中就指出:「要對文化史作一個充分的理解,我們一定要不但樂於去了解傑出的大師們所完成 的華實碩果,而且也要去了解一般作品所達到的水準以及文化活動全部參與者的總成果。」詳 見 Lien-sheng Yang, “Toward A Study of Dynastic Configurations in Chinese History ”, in Studies in Chinese Institutional History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7-8. 38 過去學者所處之地與其學術思想的傳播之關係,內藤湖南早有覺察。在談及王夫之、胡承諾的 史學主張在當時並未廣泛流傳的情況,內藤氏就認為「這是因為二人都是隱者,又都居住於湖 南、湖北那種鄉下的地方,而且又都與學者士大夫沒有交往,所以與顧炎武、黃宗羲那種居於 江蘇、浙江,即便有一篇論文問世也會受到稱贊的情況有所不同」。見內藤湖南著,馬彪譯: 《中國史學史》,頁 240-246。 39 王記錄:〈五十年來中國史學史分期研究述評〉,《中國史研究動態》,2002 年 6 期,頁 13。 40 案:在此的「個人元素」,除了強調著史者非處在官方修史制度底下的背景外,還應將其理解 為史家自身對歷史的特殊立場與見解。畢竟,歷史學上有一個主觀的因素,解釋性的因素,這 個因素,是驅除不去的。只要有史家在,就沒有辦法完全去掉。所以說,歷史是有價值問題, 而講特殊的(valuing and individualizing)的。詳見余英時:〈史學、史家與時代〉,頁 254-5。 34 7 ——想必因此尚需更細致的籀繹與處理。此外,不少資料亦顯示晚明私史作者 間群體間是有一定的交流的[最典型的例子恰好是本文的主人公陳建與廣東名 人黃佐(1490-1566)之私交]41,這些交流過程中「資源的互享」與「思想之碰 撞」的具體情況為何?敘事或評贊的背後是否又昭示著那個時代特定群體所相 信的一些情況?針對這一點,內藤湖南曾精辟地指出,明中葉出現的大量野史 掌故之書(內藤氏以本文的研究對象《皇明通紀》為例)雖然對後人了解正確 的事實並無甚作用,但卻能幫助我們了解哪些是明代人所認為的事實。 42職是之 故,對待一方面被認為囿於史料而多失真,另一方面被視為相較可以體現「個 人元素」的明代私史,與其僅僅如清人般以之作為補充正史的「佐料」 43;或許 此時應當更正視其「通性」之特點44,透過私人史家筆下的敘事與議論,將其做 為深入了解當時社會,尤其是該史家所處地區之面貌與该时代某些群体思想的 寶貴渠道。 綜上所述,既是筆者對明代史學(尤其是明中葉以降的私史)研究成果的 概括性審視;亦冀望接下來通過對陳建《皇明通紀》的個案探討,能夠更深一 層地厘清此時段該史家與其私修史籍在明中葉那個特定的政治、社會背景下之 定位與意義所在。 第二節 撰述旨趣與論文結構 本文的研究核心為 2008 年出版的由錢茂偉點校全二冊《皇明通紀》45,在此 的研究重點絕不在於從文獻學的角度比較或考辨古今市面上流傳的各種《通 41 錢茂偉:〈明末清初明史編纂特點三論〉,頁 113-5。 內藤湖南著,馬彪譯:《中國史學史》,頁 213。 43 清代學者在明史研究與明史著作中,大多奉行廣征博引,以《實錄》為主,以野史和家乘為輔 的史料采擇原則。詳見姜勝利:〈清代明史史料學〉,《史學史研究》,1996 年 3 期,頁 6568。 44 比如說,陳寅恪談到《劇談錄》所記元稹見李賀之事不實時,就曾言道:「《劇談錄》所紀多 所疏誤,自不待論。但據此故事之造成,可推見當時社會重進士輕明經之情狀,故以通性之真 實言之,仍不失為珍貴之社會史料也。」見氏著:《唐代政治史述論稿》(北京:三聯書店, 1957),頁 84。 45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北京:中華書局,2008)。 42 8 紀》及其續編的版本;亦不為考證書中所記載之史事的真偽。而是將焦點置於 這部甫整理好的《皇明通紀》中有關明初史事如「太祖形象」與「靖難之變」 的內容上進行深入的探討;再結合與陳建在撰寫此書過程所處的生長環境、歷 史與政治背景,竊盼藉此嘗試了解這部致使「流傳宇內,人各操觚」的史籍背 后一位致力於私人修史的廣東中下層文人著史所持有的特定目的與立場。 論文首先將處理陳建生平、仕宦以及《皇明通紀》的成書過程。除了簡述 編撰原委、《通紀》的取材與體例、各種版本的情況外,將著重新探討近人有 關陳建研究中論及其哲學與史學思想的系列成果。嘗試做出一些整理的同時, 亦由它們中提出一些似乎尚具進一步討論餘地的研究視角。 接著,筆者將會從《通紀》的書寫體例與編纂目的、編纂上的理念以及其 普及性史學的特點出發對書中所反映的經世史學作一通觀性的介紹與分析。以 上看似概括性的論述,實則對了解論文中接下來兩個案例的討論起著不可或缺 的「鋪墊性」作用。 作者在整部《通紀》中一直都興發出特別懷念祖宗「開基創業」時期的 「豐功偉業」之懷想,立足於明中葉的士人,陳建的諸多「今非昔比」的感慨 也都反映在這段時期的史評中。而當我們將書中的「敘事」與「評議」置於一 處考察「太祖形象」時,則會更貼切、更完整地明白在以「資治」為大前提的 著史過程中,該史家是如何將本身特定的考量「融入」編纂當中。 「靖難之變」從來是明初歷史上一件不可逾越的大事,作為一位生長於宗藩 問題日益嚴峻,正嘉兩朝甚至多次發生外藩叛亂/ 篡統事件的士人,陳建對此國 初史事著墨甚多。然則,是否和過去傳統史家和明中葉通俗歷史演義的諸多作 者一樣,《通紀》在此也將「篡逆」的矛頭指向成祖並對失敗的惠帝深感同 情?由這個部分的討論觀之,似乎是一個很值得省思的課題。 本文的在每個主要的一章後都設置了「小結」,故其實本研究的結論實則 已陸續分散於其中。最後的總結部分則將再次強調本文的重點,並希望籍此示 範提出一些史學研究方法上的演繹,最終揭示《皇明通紀》一書在明代中葉私 史研究中的價值與意義所在。 9 第二章 陳建之生平及其史學著述 本文主人公陳建(生於明孝宗弘治十年,卒於穆宗隆慶元年,14971567),係明中葉廣東著名的史學家、理學家、經世作者(statecraft writer)。如 陳氏般「警敏有才識,博貫載籍,以淹洽聞於時」,集多重學術角色於一身, 所流傳的作品對當世、後世皆有相當影響的士人,在明代中葉學術環境中無疑 是不多見的。然而,無論是從史學史抑或哲學史(理學史)的視角切入,整體 來說,二十世紀以來學界對陳建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還是局限於文獻版本的整 理以及對文本中史學、理學觀念的分析與解讀。以上這種印象,在綜觀現今有 關《皇明通紀》的各種研究成果時,尤為深刻。故研究史學,卻無法深入該史 家所處的情境中,沒有嘗試將文本與當時政治、社會等因素合併起來考量的 話;那麼,史籍背後的異質性與複雜性之所由,始終是不易被發掘的。本章將 從陳建自身的成學歷程和他生長的時代背景這兩個角度出發分述其學行,接著 再對迄今為止有關陳氏思想及其史著《皇明通紀》之研究作一連貫性的關照與 述評。 第一節 陳建生平、仕宦及其時代 陳建,字廷肇,號清瀾,別署清瀾釣叟、粵濱逸史,學者又稱清瀾先生, 東莞亭頭場人。其父陳恩(字宏濟、號理庵,1450-1515)曾就職於福建南安學 署,後任雲南廣南知府;有子四人(卓、超、赴、建),陳建為季子。嘉靖七 年(1528)舉人,八年(1529)、十一年(1532)兩中會試副榜,選授福建侯官 縣學教諭;七年後升為江西臨江府學教授。期間,曾聘為江左、廣右、雲南、 湖南的鄉試考試官,「所取多知名士」。由於陳建本身對仕途之事並不熱衷, 10 「不汲汲仕進,聞有引薦則力辭」,故其一生最高的官階即為約嘉靖十八年 (1539)循資而當上的山東信陽縣令。二十三年(1544)年,以母顧氏年邁為 由,在「邑民攀留」之下力告歸養1,時年四十八歲。還鄉後,建草堂於東莞城 北,銳意著述。二十五年(1546),母卒,五十歲的陳建自此隱居不出,潛心學 問,直至終老。在此二十一年筆耕不輟的過程中,陳建完成了《學蔀通辨》十 二卷(成書約於 1548 年)、《治安要議》六卷(成書約於 1548 年)、《皇明啟 運錄》八卷(成書約於 1552 年)、《皇明歷朝資治通紀》三十四卷(成書於 1555 年)、《古今至鑑》六卷(疑有傳本)、《經世宏詞》、《明朝捷錄》、 《陳氏文獻錄》等書。隆慶元年(1567),逝世於南京,享年七十一歲。史稱陳 建「貌寒素,人望而輕之」,但「性縝密,博聞強記,究心學術邪正之分及國 家因革治亂之故」,著述甚豐;故後世有嶺南學者將其學問與陳獻章(14281500)的「新會之學」、湛若水(1466-1560)之「增城之學」並列,稱之為「東 莞學」。2鑒於晚明學派分歧與清代查毀禁書3之故,《明儒學案》對陳建一字不 提,定稿後的《明史》亦不見其傳4;因此除了廣東方志中對陳建有一定的記載 1 後人甚至將陳建辭官奉養老母的事跡記於「終養」條下,以「為世之貪位而忘親之鍼砭也 哉」。見屈大均:《廣東新語》(北京:中華書局,2010),上冊,卷 9,頁 280-1。 2 有關陳建的生平,詳參郭棐撰,黃國聲、鄧貴忠點校:《粵大記》(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 1998),下冊,卷 24,頁 726-7;王兆雲輯:《皇明詞林人物考》(收入周駿富輯:《明代傳記 叢刊》〔臺北:明文書局,1991〕,第 17 冊),頁 395-6;張二果、曾起莘著,楊寶霖點校: 《(崇禎)東莞縣志》(東莞:東莞市人民政府排印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藏抄本,1995),卷 5,〈儒軌〉,頁 550-1;郭文炳編:《(康熙)東莞縣志》(東莞:東莞市人民政府影印日本內 閣文庫康熙刻本,1994),卷 12,〈理學〉,頁 419B-21A;郝玉麟等監修,魯曾煜等編纂: 《(雍正)廣東通志》(收入《文淵閣四庫全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第 564 冊),卷 47,頁 280-1;鄧淳輯:《粵東名儒言行錄》(收入國家圖書館古籍館編:《中國地方 人物傳記匯編·廣東卷二》〔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第 107 冊),卷 16,頁 109-25; 楊世勲輯:《嶺南道學錄》(收入國家圖書館古籍館編:《中國地方人物傳記匯編·廣東卷三》 〔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第 108 冊),頁 194-97;陳伯陶等修纂:《(民國)東莞縣 志》(收入上海書店出版社編:《中國地方志集成·廣東府縣志輯》〔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 2003〕,第 19 冊),卷 58,頁 567-68;L.Carrington Goodrich and Chaoying Fang, eds., Dictionary of Ming Biography, 1368-1644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6), 1:148-51, Lienche Tu Fang 撰「CH’EN Chien」傳。本節中關於陳建生平事跡的論述均以上所述之各種資料為主,斟酌 處之;除非有需要特別說明、辨析者,否則不一一作注。 3 關於清代查禁陳建著作之況,詳見雷夢辰:《清代各省禁書彙考》(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 1989),頁 253;李棪原考,梁基永補注:《清代禁毀書目考補注》(廣州:嶺南美術出版社, 2007),頁 1-2。 4 詳見容肇祖:〈補名儒東莞學案——林光與陳建〉,《國學季刊》,第 5 卷,第 3 號(1935 年),頁 528、539。 11 外,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的《廣東文徵》收錄了陳氏文章十一篇5,2009 年甫出版 的《全粵詩》則存其詩作二首6。 從現存的各篇陳建的傳記中,我們不難發現這位地方菁英的一生,即便是 在外擔任地方小官的時候,治學著述依然從不間斷。作為一位程朱理學的忠實 捍衛者,陳建心目中對「學術」的觀點正是在那段時期內通過他的著作逐漸呈 現出來的;而身為一位負責任的官員,他的一些作品同時亦反映了其對國事的 關心。早在福建侯官縣學任教諭期間,陳建就和諸生論「文有九善九弊」而作 《濫竽錄》;與督學潘潢(1521 年進士)論朱(熹)陸(九淵)異同,作《朱 陸編年》二編;與巡撫白賁(生卒年不詳)論李東陽(1447-1516)之《西涯樂 府》,作《西涯樂府通考》;遵督學江以達(1526 年進士)7之命校《十三經注 疏》;又代海道汪某作〈海防長策〉之奏疏。身處江西臨江時則集編周敦頤 (1017-1073)的《周子全書》,復輯二程(程顥[1032-1085]、程頤[10331107])的《程氏遺書》類編,並為二書作序,意在「因朱子所表章者而益表章 之,以裨來學」。此外,陳建也是一位體恤民情的父母官。在出任信陽縣令 時,他「以教養為急,勸課農桑,申明條約,不事薄鞭」,致使「邑大治」; 空暇間還注重地方教化工作,並親自編著《小學古訓》令百姓習之。 上所提及的著作雖多,但真正奠定陳建在宋明理學史上地位的,卻是辭官 回鄉後為駁斥王守仁(1472-1529)的《朱子晚年定論》所作的《學蔀通辨》一 書。《粵大記》中稱陳氏在「訂正朱、陸異同」的基礎上著此書的目的在於 「端學術」。成書的學術背景,既有遠的以嘉靖九年(1530)王守仁弟子薛侃 (1486-1545)請祀陸九淵(1139-1192)於文廟事件為代表,昭示著王學崛起的 5 文集中所收的陳氏文章依序為:〈任官十議〉、〈制兵議〉、〈屯田經畧議〉、〈宗藩議〉、 〈修戰車議〉、〈強弩議〉、〈繁殖林木扼伏議〉、〈學蔀通辯自序〉、〈學蔀通辯提綱〉、 〈皇明通紀序〉、〈皇明通紀凡例〉。詳見吳道鎔原稿,張學華增補,李棪改編:《廣東文 徵》(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部,1974),第 3 冊,卷 11,頁 27-47。 6 所輯錄的詩篇是:〈閱都御史林念堂宗藩奏疏御史陳青田大征檄文咸用余通紀治安策感而作〉 及〈輓葉太宜人〉。詳見中山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所編:《全粵詩》(廣州:嶺南美術出版 社,2009),第 8 冊,卷 247,頁 219-20。 7 陳伯陶《東莞縣志》中所記「汪以達」恐有誤;因《粵大記》中載「江以達」,今查《明 史》,亦僅得「江以達」,「累官福建提學」。見張廷玉等:《明史》(北京:中華書局, 2007),卷 287,〈文苑傳〉,頁 7368。 12 因素;更具為解決所謂的「學術之患」8而「專明一實,以抉三蔀」9之直接學術 動機。10「憂學脈日紊」的陳建於是認為「以前所著朱、陸之辨(《朱陸編年》 二編)非所以拔本塞源也,乃取《朱子年譜》、《行狀》、《文集》、《語 類》及與陸氏兄弟往來書札,逐年編輯」,在這些基礎上對早年的作品進行 「討論修改、探究根極」,最終得出與王守仁「朱熹(1130-1200)、陸九淵在 學術思想上是早異晚同」說迥然相反的「朱陸早同晚異」之結論。全書分前、 後、續、終四編;《四庫》館臣對其「前編明朱、陸早同晚異之實,後編明象 山陽儒陰釋之實,續編明佛學近似惑人之實,而以聖賢正學不可妄議之實終 焉」11的描述,確為至當。在明中葉心學與朱學的對話與發展過程中,《學蔀通 辨》雖看似堅定地站在朱學的立場強烈批判陽明學說,但這些論戰之間卻也從 另一個角度對鞏固王學在當時學術界的地位產生了不可忽略的影響。 12 陳建另一部被現代學者視為是明中葉「崇實黜虛」時代精神的體現之作品 為《治安要議》。13陳建在這部書中剴切指出了明中葉以來在政治上、財政上、 吏治上、軍事上的弊病,並將它們分為宗藩、賞功、取士、任官、制兵、備邊 御戎六議14。裡頭不僅分析了問題產生的原因,而且還進一步提出了自認為可行 的解決之道,發出了「通變救弊」的呼吁。盡管在現實中,終其一生陳建的實 政思想並未被統治者所理會,但這種「憂國憂時不盡情」15的思想將更深刻地反 映在其接下來對當代史的研究上。 8 陳建:《學蔀通辨》(臺北:廣文書局,1971),〈自序〉,頁 1。 陳建認為的「三重蔀障」是:佛學近似惑人;陸九淵假佛亂儒,假似亂真;趙汸《對問江右六 君子策》、程敏政《道一編》和王守仁《朱子晚年定論》三書謂朱熹與陸九淵始異而終同。見 《學蔀通辨》,〈自序〉,頁 1。 10 關於陳建著《學蔀通辨》之詳細原因及其意義,可參見步近智:〈陳建和《學蔀通辨》〉 , 《晉陽學刊》,1987 年第 6 期,頁 68-75;毛慶耆:〈陳建及其《學蔀通辨》〉,《嶺南文 史》,2001 年第 1 期,頁 30-37。 11 永瑢、紀昀等撰:《欽定四庫全書總目》(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簡稱《四庫總 目》),第 3 冊,卷 96,《學蔀通辨》條,頁 102。 12 呂妙芬:《陽明學士人社群:歷史、思想與實踐》(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頁 44。 13 相關論述,詳參步近智:〈陳建對王學的詰辯和《治安要議》的實政思想〉,載陳鼓應、辛冠 潔、葛榮晉主編:《明清實學思潮史》(濟南:齊魯書社,1989),上卷,頁 246-53。 14 陳建:《治安要議》(收入《叢書集成續編·社會科學類》〔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9〕, 第 50 冊,據聚德堂叢書本影印),頁 9。 15 陳建:〈閱都御史林念堂宗藩奏疏御史陳青田大征檄文咸用余通紀治安策感而作〉,載中山大 學中國古文獻研究所編:《全粵詩》,第 8 冊,卷 247,頁 219。 9 13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福建詔安人吳樸(生卒年不詳)的《飛龍紀略》 16 再版,陳建閱畢,感慨於其「徒詳於細碎」、「巨要多遺」、「舛謬殊多」、 「鄙誕可笑之處尤不少」的諸多缺陷,故決定在此書的基礎上改寫一部開國 史,名曰《皇明啟運錄》。內容涵蓋由元至正十一年(1351)至明洪武三十一年 (1398)17之史事。今人在比照前後二書內容後,發現相較於《飛龍紀略》這部 單純的「鋪敘之作」,具備之前《治安要議》這樣系統的政治理論作指導的 《皇明啟運錄》則是一部「反思之作」。後者不僅希望讀者可以了解國初之 況、總結致治良方,更要求人們去探討開創之故,甚至於挽回祖宗時代的強盛 局面。18《皇明啟運錄》刊刻後,陳建在好友黃佐的稱贊與建議下,進一步效法 東漢荀悅(148-209)的《漢紀》、南宋李燾(1115-1184)之《續資治通鑒長 編》「搜載當時累朝制治之跡」19,將書續寫至正德朝(1506-1521),最終完成 了《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再將二書合為一出版20,遂使「國家聾瞽,至是始有 目有耳」,後世屢禁不絕,「海內傳誦如故也」。21 有意思的是,當時無論是於國朝抑或地方層面上皆有一定影響力的廣東文 人黃佐正是因為那次的鼓勵,自此在歷史上和陳建「扯上了關係」。後世史家 無論是談到陳建的生平事跡抑或黃佐之交游活動時,都難免會提起這段「美 談」。22除了著史這件事外,學者也觀察到黃佐在學術思想方面似乎和陳建也有 16 有關《飛龍紀略》的現代提要,見 Wolfgang Franke, Annotated Sources of Ming History: Including Southern Ming and Works on Neighbouring Lands 1368-1661, revised and enlarged by LiewHerres Foon Ming (Kuala Lumpur: University of Malaya Press, 2011), 1:115-16;關於作者及成書背景 與內容簡介,則可參錢茂偉:《明代史學的歷程》,頁 219-22;鄭禮炬:〈《飛龍紀略》作者考 實〉,《文獻》,2012 年 7 月第 3 期,頁 171-6。 17 陳建在〈《皇明啟運錄》序〉中指出此書內容的時限「始於前元至正辛卯紅巾之倡亂,而終於 國朝洪武壬申天下無事」(見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頁 1190);然「洪 武壬申」為洪武二十五年(1392),與述至洪武三十一年(1398)的書中內容不符。茲以書中內 容之下限為準。 18 詳見錢茂偉:《明代史學的歷程》,頁 222-226。 19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序〉,頁 1。 20 案:本文認同錢茂偉對《皇明通紀》書名進行考察後所得的結論:《皇明歷朝資治通紀》是全 稱;《皇明通紀》是簡稱;而《通紀》則是省稱。(詳見錢茂偉:〈陳建《通紀》書名與版本 考〉,《古籍整理研究學刊》2008 年第 3 期,頁 45-47)本文茲將沿用此稱謂。 21 詳見錢茂偉:《明代史學的歷程》,頁 226-236。 22 見高春緞:《黃佐生平及其史學(一四九○-一五六六)》(高雄:高雄文化出版社,1992), 頁 108-109。 14 相似之處——皆傾向於程朱理學一派23。雖言已有學者開始注意到明末私史作者 間群體間是有一定的學術交流的個別表面現象24,然則這些交流過程中「資源的 互享」與「思想之碰撞」的具體情況為何,似乎還是很不清楚的。畢竟,陳建 一生雖然未曾有機會上至國家層面,但其一生絕對不可能只有黃佐一位朋友。 此外,上文所提及的其在宦途中所與之論學、共事的士人,乃至於作品中所談 及、所漏提的先輩、並世同鄉或許正是過去往往所忽略的考察對象;這些蛛絲 馬跡都是值得研究者進一步細繹的。 陳建雖生於弘治(1488-1505)年間,然在他開始懂事的青少年時期之前, 時代就已進入正德一朝;故陳氏成年後的生平,實貫穿了正、嘉兩朝。作為一 位常以范仲淹(989-1052)「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的話 自勉,而「雖不肖,誠不忘江湖耿耿」的士大夫25,我們自然沒有理由忽略當時 國朝上的豹房淫樂、宸濠之亂、武宗南巡26、大禮之議等一系列大事27對陳建所產 生的影響。與此同時,正德年間因社會矛盾日愈激化而在全國多個地區爆發的 大規模農民武裝暴動28以及在廣東本省內所發生的饑荒、天災、叛亂等變故29也是 為真正了解陳建所處時代背景與生活環境的不可忽略的因素。最後,有必要說 明的是,陳建所處於的的正、嘉年間不僅是一個學術思想之風大變的大時代; 進而言之,是時還是廣東文人因為理學的復興而獲得「再造」(recreated)的 23 見 L.Carrington Goodrich and Chaoying Fang, eds., Dictionary of Ming Biography, 1368-1644, 1:671, Kwan-wai So and Chaoying Fang 撰「HUANG Tso」傳。另外,有思想史著作中甚至將陳建與黃 佐並列為「朱學後勁」,重點介紹了二者的「知本務實思想」,詳見李錦全、吳熙釗、馮達文 編著:《嶺南思想史》(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3),頁 211-17。 24 錢茂偉:〈明末清初明史編纂特點三論〉,頁 113-15。 25 陳建:《治安要議》,〈序〉,頁 8。案:如陳建般「處江湖之遠」卻依然惦記著天下蒼生 者,在當時絕不是孤例;由與陳氏差不多一個時期的另一位東莞士人王希文上嘉靖帝的〈刑科 給事中王希文奏為重邊防以蘇民命事〉中,即可感受到類似的遠望廟堂所流露出的憂國憂民之 情。見王希文撰,楊寶霖整理:《石屏遺集》(收入莞城圖書館編,楊寶霖主編:《東莞歷代 著作叢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上卷,頁 44-56。 26 宸濠之變前,武宗已計劃南巡,一時間朝野上下嘩然四起,數百名官員為了制止皇帝出遊而被 廷杖。故武宗南巡,乃叛變後之事。參趙翼著,王樹民校證:《廿二史劄記校證》(訂補本) (北京:中華書局,2005),下冊,卷 34,「正德中諫南巡受杖百官」條,頁 782。 27 詳參孟森撰,商傳導讀:《明史講義》(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頁 185-242。 28 正德年間的農民暴動所涉及的范圍交廣,其中較集中的有河北、四川、江西三個地區。除了漢 族為主的反抗活動外,如廣西藤峽區的瑤族、壯族、傣族,南贛、閩西南一帶的畬族的反抗也 很激烈。詳見傅衣凌主編,楊國楨、陳支平著:《明史新編》(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頁 183-85。 29 詳見高春緞:《黃佐生平及其史學(一四九○-一五六六)》,頁 30-31。 15 「晚期帝制」(late imperial)時期30。過去在歷史上被中原王朝鄙之為「瘴癘之 鄉」的廣東31,隨著珠江三角洲和沿海一帶社會經濟的繁盛,遂帶動了地區文化 的蓬勃發展32。據學者的統計數據顯示,嘉靖年間正是書院建造最活躍的時期33; 明代的科舉在 16 世紀日趨複雜亦基本完備34。就科舉功名獲得者數量為歷代之冠 而言,有明一世更是廣東人才鼎盛時期。35若將視角下放至地方層面觀之,今人 在耙梳文獻載籍的字裡行間中,亦可窺知明代東莞教育文化事業發展之盛;科 甲人數更是逐漸上升,終成歷代之冠。這些通過科舉考試獲得功名者,或任職 政府行政官員、或出任教官,傳播和普及儒學文化、更有的著書立說,在經 學、文學、史學、地理天文等方面貢獻良多。36 著名英國史家 George Malcolm Young 在研究一位極具影響力的重要人物時, 總會關注其二十幾歲思想尚待琢磨時的社會狀況,以及當此人到了四十幾歲 30 官方支持的學校之成立;對禮儀規範的重視;科舉為升遷提供的便利;土地的開發;師徒之傳 承、先賢著述的刊行,都打造了明初開始理學家們身份認同之基礎。故從南宋至清末(11271911)廣東文人歷經「三造」:創造於 12 世紀,再造於 16 世紀,三造於 18 世紀。(詳見 David Faure, Emperor and Ancestor: State and Lineage in South China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39.)筆者認為,所謂的「廣東文人再造」其實正可理解為地方士人群體 的重現,以致理學自發主義(the revival of Neo-Confucian voluntarism)在 16 世紀的復興。此外, 有關明清時期廣東士大夫文化如何向基層社會進一步滲透的具體描述與分析,可參劉志偉: 《在國家與社會之間——明清廣東地區里甲賦役制度與鄉村社會》(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 社,2010),頁 22-27。 31 我們甚至還可以由宋代嶺南的巫覡巫術之盛窺探歷史上廣東蠻荒之景;有關此精彩生動的論述 可參考王章偉:〈文明推進中的現實與想像——宋代嶺南的巫覡巫術〉,《新史學》,23:2 (2012),頁 1-55。 32 美國學者包弼德在談到中國歷史上「南方」的概念時指出,在唐宋之間,它已發展成包括廣東 在內一共五個自給自足的區域;而廣東地區的真正發展,則始於南宋以後。見 Peter K. Bol, NeoConfucianism in Histor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8), 16. 33 相關較為深入細緻的近著,可參考 John Meskill, Academies in Ming China: A Historical Essay (Tucson, Arizona: The University of Arizona Press, 1982); 鄧洪波:《中國書院史》(上海:東方出 版中心,2004),第 5 章。 34 清代的科舉基本上延續了此時所奠定的制度,並未作大幅度的修正。參見 Frederic Wakeman, Jr., The Fall of Imperial China (New York: The Fee Press, 1975), 21. 35 詳見司徒尚紀:《廣東文化地理》(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3),頁 361-74;又,明清兩 代廣東進士數量之對比,見 Ping-Ti Ho, 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 1368-1911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2), 229. 36 關於明代東莞科第之分析與教育文化情況的描述,詳參郭培貴:〈明代東莞地區的科舉群體及 其歷史貢獻〉、楊寶霖:〈明代東莞教育興人才盛〉,載東莞市政協、暨南大學歷史系主編: 《明清時期珠江三角洲區域史研究》(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1),頁 495-510、頁 65168。 16 時,又如何以所確立的理念來處事。37縱觀陳建一生,中舉而進入官場,已是三 十歲左右之事;上所提及的三部傳世代表作更是寫於思想基本定型的不惑之年 以後。因而從這個角度言之,即使了解了其生長的時代之概貌,我們尚需進一 步對陳建的作品、生平、文人網絡(intellectual network)進行更細微的梳理與具 聯系性的辨析,方可更明確這一切的皇朝大事、士大夫集團間不同的政治立場 以及地方歷史記憶等因素對於一位「處江湖之遠」的知識分子及其著述所產生 的具體影響究竟為何。 第二節 陳建思想的研究概況 後人在概括陳建一生的學術研究成果時,往往習慣於將其分為前後兩個階 段:前期側重理學,「究心學術正邪之分」;後期則致力於「國家治亂之 故」。38如此的劃分,實乃以後世仍可見到陳建的三部代表作品:《學蔀通 辨》、《治安要議》以及《皇明通紀》中的思想內容為分類標準。上世紀初有 了較為嚴格的近代學科分劃概念出現後,學界最早所關注的是陳建的哲學思 想。四十年代,容肇祖在其代表作《明代思想史》中為陳建設立了專節,將其 和另一位比陳氏稍微年長的理學家羅欽順(1465-1547)並稱為「朱學後勁」39。 40 書中指出陳建「最大的貢獻,是對於朱子的學問思想的先後次敘的闡明,並說 Asa Briggs, “G. M. Young: The Age of a Portrait,” in Images, Problems, Standpoints, Forecasts, vol. 2 of The Collected Essays of Asa Briggs (Sussex: Harvester Press, 1985), 266. 38 最早《粵大記》中的原話為「究心國家因革治亂之跡及道術邪正之機」;後民國版《東莞縣 志》則將其轉引成為「究心學術邪正之分及國家因革治亂之故」。字面上雖略有區別,然二者 基本意思無異。 39 案:受容先生對「朱學後勁」的歸類影響,認為陳建的理學思想與羅欽順的論旨基本相同的後 世學者,還包括侯外盧。詳見侯氏主編:《中國思想史綱》(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8), 頁 303-4。 40 見容肇祖:《明代思想史》(臺北:臺灣開明書店,1962),頁 183-205。相較之下,作為明 中葉心學崛起氛圍中,始終堅定朱學立場,提出「天下之理莫不備於經書」的思想與王學論戰 的代表人物,羅氏在近現代宋明理學研究史中所佔的篇幅確比陳建來得顯著。晚近一些相關研 究,可參錢穆:《宋明理學概述》(臺北:蘭臺出版社,2001),頁 220-227;陳來:《宋明理 學》(臺北:允晨文化,2010),頁 336-51;姜國柱:《中國思想通史·明代卷》(武漢:武漢 大學出版社,2011),頁 268-89;張學智:《中國儒學史·明代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1),頁 385-401;蔡方鹿:《中國經學與宋明理學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下 冊,頁 1033-59。 37 17 明朱學和陸學的不同之處」,從而在確立了陳氏在宋明理學史上的地位的同 時,更為「以後的陳建研究開了先河」41。 因為對宋明理學思想一貫的關注,錢穆於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也作了〈讀陳 建《學蔀通辨》〉一文。通過對書中陳建之語的掇取,認為「繼辨象山、陽明 之陽儒陰釋,又繼而辨佛學禪家之近似惑人」才是該書的重點;有別於過去學 者多注重朱熹「釋經明道」的一面,在此更關注「闢異息邪」的面相。 42而 1987 年首次出版的由侯外廬等人主編之《宋明理學史》盡管有稍有提及陳建的另外 兩部著作《治安要議》與《皇明啟信錄》43;但依然著重將《學蔀通辨》置於一 個理學發展史的脈絡來談論,詳盡地介紹了陳建對「朱、陸『早異晚同』說」 的由來與辯駁以及對「陸、王心學『陽儒陰釋』」的批評。44需要留意的是,此 文撇開陳建理學思想中與朱熹見解重複之處不談,乃了解明代程朱理學與陽明 心學的論辯不可能重現南宋時期朱、陸之間完全一致的對話場景;徑直展示陳 氏層層論證王守仁「即朱子攻朱子;借朱子以譽象山;挾朱子以令後學」的最 終目的乃「實為陽明發也」之做法,更充分體認到思想者在閱讀與使用文獻的 過程中必將受到他所處的現實學術環境之影響。唯侯氏的著作畢竟屬於一部哲 學史的論述,故若以 Benjamin Schwartz 對思想史研究的中心課題所提出的兩大條 件——「環境」(situation)和「意識反應」(conscious responses)——之標準45 來衡量該書對陳建的分析的話,後者所佔的成分終究是比較大的。 繼《宋明理學史》後有關《學蔀通辨》的近人研究則仍舊多由純粹的觀念 史(history of ideas)角度切入,著重於鋪排、描述與評價其思想內涵,至於對其 41 孫美霞:〈明代思想家史學家陳建研究述評〉,《廣東教育學院學報》,第 28 卷第 6 期 (2008 年 12 月),頁 76。 42 此文詳見於錢穆:《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四)》(收入氏著:《錢賓四先生全集》〔臺北: 聯經,1998〕,第 21 冊),頁 275-98。 43 案:居今觀之,應為《皇明啟運錄》,且並非書中所說「又名《皇明資治通紀》」。想必此為 在不了解《通紀》的各種版本下所犯的誤解。 44 詳見侯外廬、邱漢生、張豈之主編:《宋明理學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下冊,頁 533-48。 45 詳參 Benjamin Schwartz, “The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China: Preliminary Reflections,” in Chinese Thoughts and Institutions, ed. John K. Fairbank (Chicago,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7), 15-30. 18 思想產生的歷史環境或時空場景的探討,均不深入。46真正開始關注陳建《學蔀 通辨》以外作品的,為陳鼓應等所主編的《明清實學思潮史》。既為「實學思 潮」,它所強調的,是一種遍及當時各領域的「經世致用」之社會思潮,藉此 「表達當時社會『由虛返實』的歷史轉向」。47此書認為陳建首先以《學蔀通 辨》揭發王陽明「早異晚同」論有助於推動實學思潮的興起和發展;然後扼要 地介紹了《治安要議》中所指出的朝政弊端與解決之道。48盡管它開始對《治安 要議》中實政思想之關注確實有別於先前的作品,然可惜的是,負責此部分的 學者並沒有嚴格依照〈導論〉中所提出的「包括學術上的『通經致用』和『史 學經世』」49之定義進一步將《皇明通紀》也納入「史學經世」的范疇來探討。 陳建另一部受到學界所重視的作品,則是下節將深入討論的史學著作—— 《皇明通紀》。寧波大學的錢茂偉是目前對這部史籍用力最多的學者;錢氏早 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就開始對《皇明通紀》產生了興趣,遂發表了有關「陳建 史學研究」的四篇相關論文。50在四篇文章中,錢茂偉對《通紀》的成書、體 例、版本、取材、宗旨、主題思想、續補諸書及其史學史地位作了系統而扼要 的論述,並認為《通紀》的誕生,填補了對明人明史撰寫之研究的空白。 51就整 46 參張學智:《明代哲學史》(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頁 383-98;李徵:《陳建《學 蔀通辨》研究》(湘潭大學哲學與歷史文化學院碩士論文,2009)。前者認為陳建撰《學蔀通 辨》的目的是為了將「被心學、禪學占領了的地盤奪回來,恢復朱子學的統治地位」,昭示著 「自晚明開始的由王學向朱子學回歸的思潮的先導」;後者基本上則是在前輩學者的基礎上做 總結,可觀之創見不多。此外,日本學者岡田武彥甚至認為陳建將心學歸於「異端之禪」,乃 因儒學是「中華正陽之道」;對王學的批判,是「基於夷夏之辨和民族主義的立場」(詳見是 氏著,吳光等譯:《王陽明與明末儒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頁 318-22);此說 似過於偏頗。 47 詳參陳鼓應、辛冠潔、葛榮晉主編:《明清實學思潮史》,上卷,頁 1-6。 48 詳細的相關討論,可參考步近智:〈陳建對王學的詰辯和《治安要議》的實政思想〉,頁 23153。 49 陳鼓應、辛冠潔、葛榮晉主編:《明清實學思潮史》,上卷,頁 5。 50 有關錢茂偉研究《皇明通紀》的過程,可參見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 〈後記〉,頁 1193-99。 51 這四篇文章為:錢茂偉:〈陳建及其《皇明啟運錄》初探〉,《寧波師院學報(社會科學 版)》,第 14 卷第 1 期(1992 年 2 月),頁 9-15;錢茂偉:〈陳建《通紀》改革思想述略〉, 《寧波師院學報(社會科學版)》,第 15 卷第 2 期(1993 年 4 月),頁 18-24;錢茂偉:〈陳 建《通紀》及其續補諸家略考〉,《文獻》,1993 年第 3 期,頁 263-68;錢茂偉:〈《通 紀》:一部有時代光澤的史著〉,《浙江學刊》,1994 年第 1 期,頁 111-15。 19 體而言,錢氏僅在討論《通紀》的「社會改革思想」時有結合與《治安要議》 的內容來一並闡述外52,並未將《學蔀通辨》當成一部史學著作看待53。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師范大學的向燕南在《中國史學思想通史·明代卷》中 有別於先前或著重於陳建理學思想,或強調其史學成績的做法;首次將《學蔀 通辨》、《皇明資治通紀》、《治安要議》置於同一個「經世史學思想」的主 題下共同探討、綜合考察。54雖然此書看似「不再拘泥於對『朱陸早晚異同說』 的考證」55,且一再強調當時的社會思潮背景與陳建史學思想間的關係;但在討 論實為從學理上進行「糾謬」的《學蔀通辨》時,內容明顯地主要僅在於分析 陳建如何以「程朱理學觀」來釐分「學術正邪」。倘若與接下去的有關《通 紀》與《治安要議》那種「以資政治的史學傳統,以現實政治為史學的依歸, 以皇朝的政治興衰為考察歷史的主線」56之討論相比,《學蔀通辨》的內容更似 一場帶有傾向性和片面性立場的「理學史」內部的辯論。是故,即使硬將後者 納入「史學史」的框架裡,它與後兩部陳氏著作的「涇渭」還是極為「分明」 的,性質亦大有不同。 綜觀整個明代理學史,我們自然會發現其發展過程實則是在程朱理學與陽 明心學相互對話、刺激與消長中嬗變、演化的。57如果在研究宋明理學時,由於 現代學術分類的關係,像余英時所說的,硬將研究對象「從一般政治、社會、 文化的歷史脈絡中抽離出來,當做一種純學術思想的動態來觀察」58,那麼,今 天展現在讀者面前的各種陳建思想研究成果,至少是無法緊密地和該士人所處 的時代環境結合於一處;始終是沒能活靈活現地重構出其思想與社會交鋒的歷 史情境的。另一方面,中國傳統文人往往在一人身上可以同時表現出不同的思 52 錢茂偉:〈陳建《通紀》改革思想述略〉,頁 19-22。 錢氏只是在第一篇有關《通紀》的文章的引言部分簡略介紹了陳建的理學成就耳,然並未見其 將之納入史學的范疇中進一步析之。見錢茂偉:〈陳建及其《皇明啟運錄》初探〉,頁 9-10。 54 詳見向燕南:《中國史學思想通史·明代卷》,頁 200-32。 55 孫美霞:〈明代思想家史學家陳建研究述評〉,頁 77。 56 向燕南:《中國史學思想通史·明代卷》,頁 218。 57 有關明代理學與心學對話與發展過程之精彩論述,參見呂妙芬:〈歷史轉型中的明代心學〉, 載陳弱水主編:《中國史新論·思想史分冊》(臺北:聯經,2012),頁 335-46。 58 陳致訪談:《余英時訪談錄》(北京:中華書局,2012),頁 19-20。 53 20 想或學術傾向59,以現代學科劃分的方式對其進行人為的「切割」固然不妥,但 有時「一廂情愿」地欲將它們合而論之亦不見得就可行。因此,具體操作情況 究竟如何,很大程度上最終還得視乎研究脈絡的需要而定。綜合以上各家的觀 點與處理方式,鑒於本研究的重點並不打算在陳建的理學上做進一步地深究, 所更希望了解的是史籍如何反映史家所處於的明中葉之政治、社會與文化問 題;故茲以《皇明通紀》為探討中心,而在特定的議題上則結合參考與能夠在 一定程度上凸顯正嘉時局情況之《治安要議》。 第三節 《皇明通紀》的版本與學術回顧 《皇明通紀》自陳建生前面世後,歷經明清兩朝兩次禁毀所致的「海內盛 行,雖禁亦不泯矣」60,二十世紀以來史學界對此書不僅不陌生,反之亦可算是 關注已久。然則,當我們翻開世界各大圖書館藏善本書目中所著錄的各種《通 紀》的版本時,往往會有一種「目不暇接」的印象;進而深入查閱迄今有關其 研究成果後,則會發現介紹與綜述類所佔的比例依然是最大的。由此思之,本 節主要回顧明代史學脈絡中的《通紀》研究成果——選擇那些尤其能夠突出該 研究在過去時段中的進展/ 問題或在研究視角上的特點之類型——嘗試藉此窺探 傳統史學領域日益趨於沉寂之處境的同時,亦希望有助於思考《通紀》在未來 研究中可能的方向。61 上世紀四十年代,魏應麒早在其《中國史學史》中曾明確指出「史學」、 62 「史籍」與「史家」三者間的密切關係。 作為載體的「史籍」既是「史學」的 59 錢賓四先生就曾明確指出,中國傳統文化一向所注重的是一種「融和合一精神」;古人並不曾 將文學、史學、宗教、哲學各別分類獨立起來,無寧是看重其相互間的關係,及其可相通合一 處。因此中國人看學問,常認為其是一總體,主張會通各方面而作為一種綜合性的研求。詳參 錢穆:《中國學術通義》(臺北:素書樓文教基金會,2000),頁 5。 60 葉權撰,凌毅點校:《賢博編》(北京:中華書局,2008),頁 37。 61 案:綜觀過往有關《通紀》研究的述評,寫得相較全面、中肯的文章,可參李龍潛:〈關於研 究陳建《皇明資治通紀》中的幾個問題〉,載東莞市政協、暨南大學歷史系主編:《明清時期 珠江三角洲區域史研究》(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1),頁 304-17。李文指出「版本」、 「平議」為研究《通紀》者首先需要破解之難題,此論斷確為一針見血。 62 詳見魏應麒:《中國史學史》(長沙:商務印書館,1941),頁 1-59。 21 具體文字呈現,更是史家的思想結晶。傳統中國史學,若離開了「史籍」,則 很多歷史情況就將無從得知。如尋得版本愈可靠的史籍,實則昭示著具備更有 條件重構歷史的第一手史料之優勢。職是此故,自《皇明通紀》這明代第一部 私修編年體「九朝史」受到現代學界的重視後,其版本的問題至今成為影響不 少學者之判斷的關鍵因素。由於《通紀》及其續補版本眾多,因此往往正是因 為沒有辨明《通紀》的版本情況、著述時間等細節,學者就傾向於採用一般較 易尋得的《續修四庫全書》、《四庫禁毀叢刊》以及中華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 複製中心影印63的續補、續訂本;致使今人在談及這部史籍時往往或語焉不詳, 或揆之為偽作。64故誠如有學者所指出:「如不考訂慎用,自然有很大的局限 性,不利完全恢復陳建的學術地位。」65自民國初年以來,《通紀》的原刻本甚 至一度被嶺南學者陳伯陶、目錄學家王重民認為已經失傳了66。然令人欣慰的 是,在二十一世紀首個十年里的《皇明通紀》研究成果當中,中國大陸學者錢 茂偉的最顯著貢獻,莫過於為學界尋得正宗的原刻本——臺灣國家圖書館藏 「東莞陳氏家刻本」,並參考與其它幾部殘本、翻刻本以及續補《通紀》,最 終整理出目前最為可靠、完善的點校本。67可以說,錢氏多年來辛勤努力所得的 成果為學界同仁今後深入研究此書奠定了史料上的扎實基礎,同時亦有助於我 們進一步釐清至今存世的各種版本之《通紀》與續補《通紀》的實際情況。 在未進一步討論以前,茲先將各種版本的出版年份、卷數、目前的收藏地 68 等詳細資料,列於下表:69 63 陳建等編纂:《皇明資治通紀三種》(北京:中華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 1997)。 類似在未辨明《通紀》原版的情況下即採用其內容之況,在現代學者的著作中常可見到。相關 的一些例子,詳見傅玉璋、傅正:《明清史學史》(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05),頁 90; 胡吉勛:《「大禮議」與明廷人事變局》(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頁 44、頁 523-524;李卓穎:〈聖人復作·水歸其壑——夏原吉治水江南與永樂政權正當性之建立〉,《新 史學》,22:4(2011),頁 61、頁 64。 65 李龍潛:〈關於研究陳建《皇明資治通紀》中的幾個問題〉,頁 307。 66 詳見陳伯陶等修纂:《(民國)東莞縣志》,卷 84,頁 818;王重民:《中國善本書提要》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頁 106。傅吾康的《明代史籍彙考》雖有著錄了《皇明通 紀》與《皇明啟運錄》,但卻不知後者成書於前,而以為它們是同時寫好的。《增訂晚明史籍 考》所載錄的則僅為續補《通紀》之作耳,見 Wolfgang Franke, Annotated Sources of Ming History, 1:98;謝國楨:《增訂晚明史籍考》,頁 37-42。 67 詳見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後記〉,頁 1195-1198。 68 表列收藏地圖書館之首稱:【北大】北京大學圖書館,北京;【漢堡】Seminar für Sprache und Kultur Chinas, Universität Hamburg;【傅圖】傅斯年圖書館,南港;【哈佛】Chinese-Japanese Library 64 22 作者/ 編者 書名 卷數 可知最早的 年份 收藏地 備注 國圖、中 錢茂偉主要參照的 年(1555)東 圖、天 臺北國圖之版本點 莞陳氏家刻本 一、傅圖 校 2008 年中華書 刻印本 陳建 皇明通紀 42 明嘉靖三十一 1555 70 局《中國史學基本 典籍叢刊》本 陳建 皇明啟運錄 8 明刻本 1552-1555 年間 71 內閣、中 今見《稀見明史史 圖、南京 籍輯存》重印本 (僅含卷三至八) 卜世昌(輯) 皇明通紀前 14 明萬曆重印本 1605 東大、國 含陳建原著;今見 of the Harvard-Yenching Institute, Harvard University;【蓬左】蓬左文庫,名古屋;【京大】京都大學 人文科學研究所,京都;【國會】Library of Congress, Washington, D.C.【內閣】內閣文庫,東京; 【國圖】(臺灣)國家圖書館,臺北;【臺大】台灣大學圖書館,臺北;【中圖】中國國家圖 書館,北京;【葛斯】Gest Oriental Library, Princeton Library;【靜嘉】靜嘉堂文庫,東京;【天 一】天一閣圖書館,寧波;【東大】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東京;【東洋】東洋文庫,東 京;【南京】南京圖書館,南京;【浙江】浙江省立圖書館,杭州;【華東】華東師范大學圖 書館,上海;【北師大】北京師范大學圖書館,北京;【密大】Asia Library, University of Michigan;【杭大】原杭州大學圖書館,杭州;【社科文】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北京; 【馬大】馬來亞大學東亞圖書館,吉隆坡;【韓國】韓國國立圖書館,首爾;【奎章】首爾大 學奎章閣,首爾;【高麗】高麗大學,首爾;【延世】延世大學,首爾;【國立】國立國會圖 書館,東京;【狩野】東北大學狩野文庫,仙台;【東都】東京都立中央圖書館,東京;【天 理】天理大學圖書館,天理;【總和】東京大學總和圖書館,東京;【御茶】御茶の水女子大 學圖書館,東京;【精華】精華大學圖書館,京都;【尊經】尊經閣文庫,東京;【慶應】慶 應義塾大學圖書館,東京;【內藤】關西大學內藤文庫,大阪;【香港】香港中央圖書館,香 港。 69 本列表資料主要參考自《增訂明代史籍彙考》(Wolfgang Franke, Annotated Sources of Ming History, 1:98-106)THE HUANG MING TONGJI 皇明通紀- ITS EDITIONS AND SUPPLEMENTS 部 分以及錢茂偉〈陳建《通紀》書名與版本考〉、〈陳建《通紀》及其續補諸家略考〉、新宮 学 〈陳建『皇明資治通紀』の禁書とその続編出版(一)〉(《山形大学歷史·地理·人類學論集》, 2005 年第 6 號,頁 65-77)、〈陳建『皇明資治通紀』の禁書とその続編出版(二)〉(《山形大 学歷史·地理·人類學論集》,2006 年第 7 號,頁 111-138)四文,故表內僅對有需要特別說明者另 作注。 70 目前可以確定存世的原刻本,可知有兩個足本(臺灣國家圖書館藏、天一閣藏),一個殘本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見錢茂偉:〈天一閣《通紀》研究〉,載天一閣博物館編:《天一閣 文叢》(寧波:寧波出版社,2006),第 4 輯,頁 95。 71 鑒於陳建乃受於嘉靖三十一(1552)年出版的《飛龍紀略》所啟發,故《皇明啟運錄》的出版 年份不可能早於 1552 年。今學者傾向於將其成書年份定為 1555 年,或正是以《皇明啟運錄》、 《皇明歷朝資治通紀》二為一出版的時間為準;此做法忽略了二書本書實為獨立寫成的經過。 詳見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前言〉,頁 4。 23 編(皇明資 圖 治通紀) 卜大有(增補) 皇明續紀 《四庫禁毀書叢刊 補編》重印本 3 明萬曆重印本 ? 卜世昌(輯) 京大、東 增補陳建原著;涵 大 蓋嘉靖朝史事;今 見《四庫禁毀書叢 刊補編》重印本 卜世昌 皇明通紀述 屠隆 遺 12 明萬曆三十三 1605? 國會、內 增補陳建原著;涵 年(1605)聚 閣、國 蓋元至正十一年至 奎堂原刊本 圖、東 明隆慶六年的史 大、傅 事;馮夢禎、屠隆 圖、漢堡 及卜萬祺作序;今 見 1972 年臺北廣 文書局重印本、 1986 年《中國史學 叢書三編》重印本 陳建 皇明資治通 岳元聲(輯) 紀 30 明萬曆間刊本 1573-1620 中圖、國 明洪武迄正德,二 圖、杭大 十四卷;嘉靖、隆 東都、北 慶兩朝,六卷。 師大 陳建 [新鍥官板 10 卜大有 音釋標題] +3 明萬曆間刊本 1573-1620 皇明通紀 不詳 [新鋟校正 11 明萬曆三十六 1608 內閣、天 前十卷為陳建原 理、總 著,後三卷乃卜大 和、內 有增補之嘉隆史 藤、北 事,並含支大綸、 大、御茶 吳瑞登補注 靜嘉、蓬 前九卷為陳建原 標題]皇明 年(1608)重 左、天 著;後兩卷則涵蓋 通紀 梓本 一、精 嘉隆二朝史事;似 華、東 又名《皇明資治通 洋、臺大 紀大全》;疑為 《[新鍥官板音釋 標題]皇明通紀》 重印本 陳建 皇明通紀從 40 明萬曆四十八 1620 華東、國 前二十七卷為陳建 24 沈國元 信錄 年(1620)原 立、東 原著的修訂版,二 刊本 洋、內 十八至四十卷則乃 閣、狩 由沈國元輯訂,內 野、北大 容涵蓋嘉隆萬的史 事;沈國元作序; 今見《四庫禁毀書 叢刊》重印本、 《續修四庫全書》 重印本 沈國元 兩朝從信錄 35 明崇禎間原刊 1628-1644 京大、北 《皇明通紀從信 大、華 錄》的增補本;涵 東、傅 蓋泰昌、天啟的史 圖、中 事;陳懿典作序; 圖、上 今見 1968 年《中 海、國 華文史叢書》重印 圖、漢 手抄本、《四庫禁 堡、東 毀叢刊》重印本、 大、東 《續修四庫全書》 洋、東都 重印本 內閣、北 前十一卷為陳建原 (1632)友石 師大、國 著的修訂版,內容 居原刊本 圖 涵蓋明初至弘治十 本 陳建(輯) 皇明十六朝 王襄(參) 廣彙記 28 陳龍可(訂) 明崇禎五年 1623 丘酉 (較) 八年的史事;後十 六卷則繼續寫至天 啟七年;王襄、李 康先、鄒德泳、丘 酉作序;今見《四 庫禁毀書叢刊》重 印本 陳建 皇明通紀輯 陳龍可 錄 27 吳門五車樓原 刊本 1628-1644 葛斯 前十五卷為陳建原 著(從明初至正德 十六年),其中附 25 帶丘濬的批語;卷 十六(續寫至嘉靖 二十二年)由陳龍 可書,陳子壯輯、 鑒定;卷十七至二 十四(涵蓋嘉靖二 十三年至天啟二 年)也是出自陳龍 可之手,由丘爾轂 輯、鑒定;卷二十 五至二十七,作者 不詳,記天啟三年 至七年的史事;附 錄為〈文官品職月 俸〉;陳仁錫作序 陳建 皇明[二祖 陳龍可 27 明崇禎重印本 1628-1644 內閣、浙 涵蓋從元至正十一 十四宗增補 江、北 年至明天啟七年八 標題評斷] 大、東 月的史事;陳仁錫 實紀 大、中圖 作序;《四庫禁毀 書叢刊》重印本 陳建 皇明[二祖 陳龍可(增補) 十四宗增補 圖、國 丘濬(輯、鑒 標題評斷] 圖、慶應 定) 72 27 不詳 1628-1644 內閣、中 卷首前有附錄 通紀(二祖 十四宗皇明 通紀) 陳建 皇明通紀輯 孫礦(輯) 要 馬晉允(重輯、 增補) 24 明崇禎刻本、 1639 南京、內 卷一至十三寫至明 1699 年朝鮮 藤、東 正德十六年;卷十 活字本 洋、北 四至二十四則寫嘉 大、韓 靖、隆慶、萬曆、 國、奎 泰昌、天啟五朝史 72 此版本真正的作者情況,至今還是不清楚的。謝國楨的評點:「丘濬乃成弘間人,何能鑒定此 書,坊估之作偽可笑如是」,確為合理之質疑。見謝國楨:《增訂晚明史籍考》,頁 41。 26 章、高 事;馬晉允作序 麗、延世 73 陳建(輯) 皇明通紀集 江旭奇(增補) 要 60 明崇禎間原刊 1628-1644 本 東洋、靜 卷一至二十七為陳 嘉、中 建原著;卷二十八 圖、國 至六十則為江旭奇 圖、哈 記明嘉靖至天啟朝 佛、北大 之史事;今見《四 庫禁毀書叢刊》重 印本 高汝栻(訂) 皇明通紀法 28 +6 明崇禎崇文堂 吳楨(增刪) 傳全錄;皇 +16 原刊本 1636 東洋、中 卷一至二十八為陳 圖、浙 建原著;附錄一為 明法傳錄嘉 江、傅 《皇明續紀三朝法 隆記;皇明 圖、國 傳錄》(又名《皇 續紀三朝法 圖、北大 明法傳錄嘉隆 傳錄 記》)六卷,記明 嘉靖、隆慶兩朝史 事;附錄二則是 《皇明續紀三朝法 傳錄》十六卷,涵 蓋萬曆元年至天啟 七年八月之事;文 德翼、吳楨、高汝 栻作序;今見《續 修四庫全書》重印 本、《四庫禁毀書 叢刊補編》重印本 陳建 皇明通紀 袁黃 卜大有 12 +1 晚明刊本 晚明 晚明版: 首十卷為陳建原 (新鍥李卓 (1621- 哈佛、密 著;第十卷為袁黃 吾先生增補 1644) 大、社科 續寫明嘉靖朝事; 73 有關韓國的版本,參見楊艷秋:〈《皇明通紀輯要》在朝鮮的流傳與重編〉,載中國社會科學 院歷史研究所、日本東方學會、大東文化大學編:《第一屆中日學者古代史論壇文集》(北 京:中國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10),頁 363。 27 批點皇明正 版、 文、北師 第十一卷則是卜大 續合併通紀 1696 年版 大、馬大 有記隆慶朝事;第 統宗;李卓 74 ;1696 十三卷附錄記載洪 吾批點皇明 年版:蓬 武四年至萬曆四十 通紀統宗) 左 四年殿試首四名獲 得者名單;今見 《四庫禁毀書叢刊 補編》重印本;日 本元祿九年 (1696)京都林九 兵衛梓行刊本、 1829 年京都重印本 陳建 皇明典要 8 王渭原刊本 ? 北師大 此乃簡明版之明 史,內容涵蓋明洪 武元年至萬曆四十 八年的史事;今見 《四庫禁毀書叢 刊》重印本 陳建 皇明紀要 8 李春培(輯) 明崇禎書林原 ? 刊本 北師大、 卷一至七內容與 尊經 《皇明典要》相 王鼎宗(輯) 同;卷八涵蓋明萬 曆、泰昌、天啟、 崇禎四朝之編年; 今見《四庫禁毀書 叢刊補編》重印本 陳建(彙編) 皇明通紀前 27 明崇禎十一年 董其昌(輯) 編 +18 年原刊本 1638 北師大、 前編二十七卷涵蓋 香港 元至正十二年至明 正德十六年之歷 史;十八卷續編則 包括了嘉靖元年至 74 Wolfgang Franke, “Notes on some Early Chinese and Japanese Block Prints in the East Asian Library of the University of Malaya,” in Sino-Malaysiana: Selected Papers on Ming & Qing History and the Overseas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1942-1988 (Singapore: South Seas Society, 1989), 492-3. 28 天啟七年的史事, 今見《四庫禁毀書 叢刊補編》重印本 袁黃 通紀統宗 12 不詳 ? 華東 明初至正德十卷, 為陳建原著;自嘉 靖至隆慶二卷,為 袁黃續寫。 以上所示《通紀》諸家版本之繁多,亦從側面證實了謝國楨當年剴切的評 語:「按明代史學,自陳氏《通紀》流傳宇內,人各操觚,遂成一時風氣」 75; 所提及的朝鮮與日本版更說明了明清時期此書的傳播對東亞地區深遠之影響。76 文獻整理之外,明代史學研究者同時亦在《通紀》的體例與編纂方式上進行分 析,得出此書以「綱」為提要,「目」為敘事、征引和考證之用;綱目相互分 條且相互為用,使得史事的敘述變得更為簡明清晰。最終在體例上盡取《資治 通鑑》與《通鑑綱目》之長,避其之短,屬於「改進後的綱目體編年史」;其 目的在於「不破壞歷史發展主線簡暢的前提下,盡可能地,以事目的形式,較 全面地交代歷史人物的有關內容」。77再者,《通紀》敘事的特征還體現在《皇 明啟運錄》中加了「關鍵詞索引」,用一句話概括要點,幫助讀者迅速抓住內 容重點與要點上。可惜的是,在續修的《皇明歷朝資治通紀》時再不見此方式 的延用。整體而言,配合與敘述具體、描寫生動,情節性強、可讀性強的筆法 78 ,陳建同時也重視歷史的理解與詮釋,遂使內容詳略適當,主線突出。尤為史 家所稱道的是全書中廣泛使用的「按語」:或作者直接「僭著評議」,或「采 75 謝國楨:《增訂晚明史籍考》,頁 38。 內藤湖南以及傅吾康很早就注意到《通紀》在日本、朝鮮的流傳情況了,見〔日〕內藤氏著, 馬彪譯:《中國史學史》,頁 213;Wolfgang Franke, “Historical Writing during the Ming,” in The Ming Dynasty, 1368-1644, Part 1, ed. Frederick W. Mote and Denis Twitchett, vol. 7 of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Cambridg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758. 其它個別較為深入 的近著,可參孫衛國:〈《皇明通紀》及其續補諸書對朝鮮之影響〉,《中國史研究》,2009 年第 2 期,頁 157-76;楊艷秋:〈《皇明通紀輯要》在朝鮮的流傳與重編〉,頁 363-83。 77 向燕南:〈陳建《皇明資治通紀》的編纂特點及影響〉,《史學史研究》,1993 年第 1 期,頁 49-50。 78 有學者甚至將《通紀》中述史的表達方式與歷史演義作比較,詳見川浩二:〈一矢、睛を貫く -史書『皇明通紀』と歴史小説『英烈傳』の語り-〉,《中國文學研究》,第 30 期(2004 年 12 月),頁 31-47。 76 29 時賢確言」。《通紀》中還設有「采據書目」,其中涵蓋了七大類,一百一十 七種包括雜史筆記、文集、方志、奏疏在內的各種原始材料79及當時作品。80明乎 此基本面向後,當今人過分為所謂的「具學術著作特點」的發現而感到興奮不 已時,往往就會不經意地忽略了善用所列出的那些參考材料,透過它們進一步 去探究、梳理作者的思想傾向、人脈網絡以及政治立場。事實上,在謹記傳統 敘事史學的特點之一即為「寓論斷於敘事之中」的前提下,《通紀》中「『按 語』的價值」是不宜被過度孤立突出的。很多時候,在篩選史料與記事的過程 中已包含了史家的史識;待論贊部分時則只是更清楚、具體地將背後的觀點闡 明而已。故「紀事」與「史論」,二者盡可能還是得合而觀之,不可偏廢。 其次,索諸過去有關《通紀》的紛紛議論,管見所及,實則皆與《通紀》 的內容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最早主張焚毀《通紀》的隆慶(1567-1572)朝工科 給事中李貴和(1565 年進士)對該書的兩大詬病正是:「我朝列圣《實錄》, 皆經儒臣纂修,藏在秘府。建以草莽僭擬,已犯自用自專之罪」、「況時更二 百年,地隔萬余里。」81鑒於傳統史家對私史修撰的最大擔心多為其史料來源的 可靠性問題,故當世士人也多認為這類野史不據實,甚至還對其「訛誤」進行 了考訂82。對史料保持著謹慎嚴謹的態度固然是極為重要的,然而如因此過分執 著於其「個性」上的真偽,則必定會漠視了《通紀》卻何以被指為「乃以一人 聞見,熒惑眾聽、臧否時賢」83、「使窮鄉下邑略知本朝沿革」84又為何等現象背 後所隱藏的復雜因素。針對這一點,現今其實已有學者開始察覺了。比方說, 李龍潛就精闢地指出楊慎(1488-1559)批評《通紀》的緣由源於其父輩們在官 場上的恩怨;陳建所表揚的不僅是同鄉前輩,更有曾於廣東任職的外省士人; 79 有關《通紀》的史源性質,參見李龍潛:〈關於研究陳建《皇明資治通紀》中的幾個問題〉, 頁 315-7。 80 詳參楊艷秋:《明代史學探研》,頁 198-202;錢茂偉:《中國傳統史學的范型嬗變》,頁 2439、頁 49-57。 81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北京:中華書局,2007),中冊,卷 25,〈著述〉,「焚《通 紀》」條,頁 638。 82 楊慎比王世貞更早論及野史不可信的觀點,他們兩位也都曾對《皇明通紀》進行糾謬(詳見 〔日〕內藤湖南著,馬彪譯:《中國史學史》,頁 219-20)。另,據孫衛國統計,王世貞《史乘 考誤》中列舉出《皇明通紀》的史料謬誤共有十六處,見孫衛國:《王世貞史學研究》(北 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6),頁 118。 83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中冊,卷 25,〈著述〉,「焚《通紀》」條,頁 638。 84 葉權撰,凌毅點校:《賢博編》,頁 37。 30 等等。85可惜的是,個別學者初步的嘗試至今只形成零散且無連貫性的「點」的 貢獻,既未開展成為系統的論述,亦不見將這些批評結合與史籍一起置入其時 空脈絡中作更深層的思考。 復可論者,學界還習慣性地為《通紀》「歸納」出各類內容特征與寫作主 旨。諸如此類的概論一般會認為《通紀》的內容主要可體現在「探討明帝國盛 衰規律」、「宣傳自己的改革主張」、「臧否本朝人物」、「批判明代君主專 制體制」、「探討明代宦官專權的成因」、「提出對宗藩制度的改革」等幾個 大方面上。86實際上,這種始終囿於文本分析之中,甚至於僅「偏重」史論部分 的處理方式至多只能表面地臚列出書中所關注的問題,卻完全無法解釋何以史 家會關注該問題的真正動機,對議題之間的源委線索終究認識不夠。 追溯有關陳建《皇明通紀》的過往研究至此,似乎亦從另一個角度證示出 晚近明代史學研究趨於單調之發展情況。藉由以上所述的問題,我們因此也可 以看到《通紀》研究中存在的幾個值得進一步開拓的視角。首先,必須充分利 用現有的較完善的版本條件,適當地結合與作者的其它相關著作以及與其有所 互動的文人作品,方能對陳氏的史觀有更完整的把握。錢茂偉的點校本更是將 前人的考辨一一補入,附於各卷末的〈校勘記〉中。這些既有的「考證」,為 今人回到該歷史情境中梳理陳建的文人網絡提供了相當的便利。分疏後的網絡 不一定是必須是合作的,往往正因為透過彼此的針鋒相對,或更可以看出其中 問題所在。再者,在了解余英時先生所強調的「史學和時代是有一種很明確的 動態關係」之餘;我們還得明白作為儒學教官的陳建自小所接受的畢竟是一套 培育政治菁英的學問,在他身上恐怕已不是仕隱、朝野如此簡單對應的分劃 了。面對這位即使身處「江湖之遠」卻無時無刻不心系「廟堂之高」的研究對 象,陳氏本身的政治期許與當時國家的政治氛圍都是需要仔細考察的。第三, 「載史」與「載道」的相貫相聯雖是中國傳統史學的特色,但如今的研究者所 應更進一步探討的是兩者背後的出發關鍵。而上所提及的有關在同一區域內史 85 詳見李龍潛:〈關於研究陳建《皇明資治通紀》中的幾個問題〉,頁 307-14。 詳見錢茂偉:〈《皇明資治通紀》〉,載倉修良主編:《中國史學名著評介》(濟南:山東教 育出版社,2006),第 2 卷,頁 335-9;顏廣文:《古代廣東史地考論》(廣州:中山大學出版 社,2007),頁 121-9。 86 31 家間的橫向交流互動情況確是值得籀繹的;唯有更貼近史家長期所處的社會文 化環境,那麼,我們才能對某些歷史的橫切面有更透徹的認識。就此意義而 言,本文支持對《通紀》開展更多更細緻的專題個案分析,只有努力突破局限 於文本的「概括性現象分析」框架,綜合文本內外的各種因素於一處考量,我 們方可同步強化對目前史學史研究現狀的省思力度。 32 第三章 《通紀》所反映出的經世史學 了解近人研究中的陳建生平、思想以及《皇明通紀》學術成果的概況後, 我們亦有必要深入探究身處於社會危機加深的「世變」情況下,《皇明通紀》 這樣一部「九朝史」在編纂上有什麼特色?作為一位在王學興起之際,扮演了 「王學反拉力的作用」的述朱儒學教官1;陳建在完成《學蔀通辨》與《治安要 議》後,再作《通紀》的初衷和目的為何?作者究竟冀望藉《通紀》反映本身 哪方面的政治關懷與見解?當我們一般認為經世致用思潮乃開創於明末清初時 (至少得到了萬曆時期的東林黨興起後),在正嘉時期「士之好高務名者,靡 2 然宗之」 的心學大行其道風氣下誕生的《皇明通紀》,在明代史學史中又昭示 了怎樣的以史學經世的特色與作用?以下三節將從以上的問題出發,作出進一 步的釐析。 第一節 《皇明通紀》的書寫體例與編纂目的 《皇明通紀》及其續補諸書種類繁多,本研究於前章已詳細地將存世的版本 一一臚列;括而言之,原刻足本的《皇明通紀》是由前編《皇明啟運錄》八卷 以及後編《皇明歷朝資治通紀》三十四卷所組成,全書共四十二卷。這部當代 史所囊括的時間範疇始於元至正十一年(1351),而止於明正德十六年 (1521),首尾橫跨兩代凡一百七十年。《通紀》是一部綱目體的史著,按編年 的方式逐年逐月呈現在讀者面前。綱目體的特點在於,將敘事內容以及作者所 欲突出的要點清楚地排列出來。然而,有別於一般單純記錄史事的編年體, 《通紀》在敘事首尾連貫上既有仿朱熹《通鑑綱目》般「例有追書其始者,有 1 2 吳智和:《明代的儒學教官》(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1),頁 264。 張廷玉等:《明史》,卷 208,〈章僑傳〉,頁 5494。 33 遂言其終者,有因始卒而見者,有因拜罷而見者」3的詳盡,具體排列形式上卻 又不完全和《綱目》一樣,故陳建在〈凡例〉中有云:「紀事多首舉其綱,後 乃詳其事目。聯書之,仿張光啟《通鑑續編》例也,不敢顯擬朱子也。」 4原版 中的事目以小字聯書,令主次更顯分明。 此外,作者在效法《綱目》體例的同時,也不忘對其格式上進行完善,其 文曰: 歷代《通鑑》及《綱目》,凡除拜,止書以某人為某官,而不著其舊何官,而不 著其舊何官,似欠來歷。今此紀必書擢某官為某官,且稱述人物,必著其為何郡 邑人氏。似差明白,便於觀考,此類視前史稍加詳密焉。 5 在閱覽過往史書的過程中能如此留心於其不足之處,去蕪存菁,並於自身著史 時進一步改良之,足可見陳建寫作之細膩用心。作者不僅在傳統編年體流水帳 式的敘述中補充與相關人物的介紹,而且「稱述人物,必著其為何郡邑人氏」 亦可反映士人的地域分佈觀念已存於陳建之腦海之中。另一方面,《通紀》前 編《皇明啟運錄》在呈現形式上最與眾不同之處乃在每件重大史事上都加上了 條目名稱,這種類似今天關鍵詞索引的方式確實有利於讀者迅速地捕捉內容的 梗概,也使作者要突出的主題更加鮮明。唯較為可惜的是,或因編纂時間倉促 之故,後編《皇明歷朝資治通紀》的內容則無持續使用這個索引法。 後世非議《通紀》者往往只會對身處「地隔萬餘里」,遠離王朝政治文化 中心的作者獲取寫作材料的可能性習慣性質疑,然從《通紀》所羅列出的涵蓋 一百多種官方與私人文獻的「采據書目」觀之,則可知陳建除了勤於涉獵之前 的史書,同時也極為重視當世時人的著作,留意他們如何對當代事務進行的評 議。開設「采據書目」的功用儘管近似今天學術著作中「參考書目」 (bibliography)的性質,而非遍布全文的註腳(footnote);故除了特定史事評論 中偶爾標明所引述的某書/某人之名外,一般而言,讀者還是無法剴切地了解作 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凡例〉,頁 21。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凡例〉,頁 21。 5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凡例〉,頁 22。 4 34 者在每一項敘述中所參考的具體史源。甚至於陳建還在〈序〉中不諱言地點名 直接指出部分參考資料的可信度,「如《大明會典》、《皇明政要》、《五倫 書》、《開國功臣錄》、《殿閣詞林記》、《雙槐歲鈔》、《餘冬序錄》所 載,皆無非本之《實錄》也。如《三朝聖諭錄》、《天順日錄》、《名臣言行 錄》、《經濟錄》、《守溪長語》、《孤樹裒談》之類,則又無非與國史《實 錄》相為表裡,而猶或足以補國史之所未備者也。」6有鑑於此,這裡應當指出 的是,如按章學誠(1738-1801)《文史通義·言公》中所述的「古人之言,所以 為公也,未嘗矜於文辭,而私據為己有也」的標準7,陳建這般不奪人之美以佔 為己家之言的「公心」在明中葉以後層出不窮的不分真偽、肆意移置、抄輯他 人著述的亂象中已顯得尤為難得、可貴。 中國傳統對史家基本要求之一便是要做到「直筆」,對史事必須據實書 寫,不得任意篡改掩飾。故近人柳詒徵在其《國史要義》曾指出:「史家秉 筆,又必慎重考訂。存信闕疑,乃得勒成一代之史。固不敢苟且從事也。」 8此 番著史的精神與原則,陳建並未忘卻,且在文中再三強調之,〈《通紀》序〉 有曰: 竊自念素性有癖焉,自少壯時,癖好博覽多識。解組歸山林,日長。每繙閱我朝 制書,洎邇來諸名公所撰次諸書,凡數十餘種,積於胸中,久之不能自制。乃時 時拈筆書之,取其有資於治、可通為鑑者,編年次之,參互考訂,正其舛疑。又 久之,不覺盈帙 。雖乏三長,續貂荀、李,汗顏班、馬,不計也。9 〈凡例〉中又謂: 6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凡例〉,頁 23。 有關章學誠對「言公」現象的深入討論,詳見王汎森:〈對《文史通義·言公》的一個新認 識〉,載氏著:《權力的毛細管作用:清代的思想、學術與心態》(臺北:聯經,2013),頁 501-30。 8 柳詒徵:《國史要義》(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頁 126。 9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序〉,頁 1。 7 35 此紀敘載人物之賢否,言行之是非,一皆考據群籍,直書垂鑑,不敢虛美隱惡, 以乖史筆。孔子曰:「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吾誰毀譽!」覽者幸 鑑。10 可見此時由之前程朱學者、經世作者的學術身份傳入史家行列的陳建是洞悉此 領域的「遊戲規則」的;自謙的措辭之下,依稀見得作者有意識地欲成為一位 「良史」的決意。因而,當我們重讀陳建開篇的這些文字時或許就會較為理解 何以在《通紀》刊行後晚明一片負面批評浪潮下,時人葉權(1522-1578)在點 出其中記載的幾個值得質疑處之餘仍中肯地承認「東莞陳建《皇明通紀》,頗 多直筆」11之原因。無可否認的,縱觀整部《通紀》裡大多數的編年紀事,今天 的讀者往往的確可按相關的年份在《明實錄》中查證得到相應的史事記錄。 然則另一方面,陳建雖說當時各種官私檔案「諸書固已播之天下,但以各 為義例,散出無統,令學者難於考索貫通」12,但自己卻不曾打算止於將《通 紀》纂成一部僅「客觀」記錄史事、政令和制度的資料彙編。反之,作者所希 望的是能夠寫成「輒僭著評議,或采時賢確言」13,在記載事實的同時也能列出 特定的題解,適時加上本身/所認同的他人的觀點,進而抒發己見之史書。有關 陳建的這個出發點,我們可從傳統史學勸善懲惡的職責上去了解。劉知幾曾經 說過:「史之為務,申以勸誡,樹之風聲」14;這個由漢代開始逐漸形成的以道 德為導向的褒貶原則自然成為傳統史家的「史權」的一部分15。換言之,無論是 寓褒貶於敘事或者直接添入某人/史家的「論贊」的寫作形式都是以此為中心 的。可究竟孰褒孰貶?孰輕孰重?則往往取決於著史者自身的立場與動機。誠 如陳建〈《通紀》凡例〉中所言: 10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凡例〉,頁 21。 葉權撰,凌毅點校:《賢博編》,頁 26。 1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凡例〉,頁 23。 1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序〉,頁 2。 14 劉知幾著,浦起龍通釋,王煦華整理:《史通通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卷 7,〈直書〉,頁 179。 15 楊聯陞:〈官修史學的結構——唐朝至明朝間正史撰修的原則與方法〉,載氏著:《國史探 微》(臺北:聯經,1997),頁 364。 11 36 群書記載評論,及諸家碑銘狀傳之類,或有抑揚過當者,今皆參伍檃括,歸於公 實,不敢苟從。 甚至在參考資料的過程中,作者是先經過本身的消化與過濾後才將其呈現出來 的。然如何判定哪些是「抑揚過當者」,何者需要「參伍檃括」,都是很主觀 的問題,但這些史料取捨工作(work of selection)亦確實屬於秉筆者的權利。楊 聯陞先生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傳統中國史學中始終存在著「忠實紀錄的原則之 於倫理的偏見或專事掩飾(諱),以及稱頌與譴責(褒貶)的原則之於共同的 評價」的兩套看似截然矛盾的原則。16可見類似的情況亦非《通紀》獨有的特 色,而唯有事先釐清傳統史學作品中所存在的這類筆法,方可避免人云亦云式 地將《通紀》直接貶為「以一人聞見,熒惑眾聽、臧否時賢」之劣等史書,乃 至於完全忽視其史學價值。故本研究在上一章中特別強調如過分強調書中「個 性」的真實,可能會將著史背後的因素給漠視,正是此意。再者,在據實直錄 與酌情褒貶、捨棄與摭取史料之間的具體抉擇,還必須通過如接下來兩章所開 展的專題個案分析,綜合文本內外的各方面因素於一處,才得以較為全面地重 構作者下筆所考量的實況。 我們從《粵大記》中時人「涵泳古今,核治亂之源,通性道之源」、「經 世之遠,憂世之深」等評價可得知學問對於陳建而言是一種為匡世濟民的利 器。前一章的詳盡介紹讓我們深入了解了陳建所處的時代環境和生活背景,無 心於仕途中進一步拓展的他,除去了纏身的公務,自母親去世以後便潛心著 述,全心全意投身於文化學術當中以實踐其經世之道。編纂《皇明通紀》正是 屬於其「經世規劃」的重要部分。由〈序〉與〈凡例〉中尤能感受到修史以達 致「資治」目的的強烈意圖: 抑嘗因此閱歷世變,尤有感焉。祖宗時士馬精強,邊烽少警,而後來則胡騎往往 深入無忌也;祖宗時風俗淳美,真才輩出,而邇來則漸澆漓也;祖宗時財用有 餘,而邇來則度支恒憂匱乏也;祖宗時法度昭明,而邇來則變易廢弛比比也。推 16 楊聯陞:〈官修史學的結構——唐朝至明朝間正史撰修的原則與方法〉,頁 359。 37 之天下,莫不皆然。……誠欲為當世借箸之籌,以挽回祖宗之盛,所深願焉,而 力莫之能與也。17 此紀仿《資治通鑑》而作,凡群書所載,必有資於治者,方采錄之;細故繁文, 無資於治者,弗錄。 18 今此紀特仿《通鑑》、《長編》之遺,起自國初,迄於正德,芟繁會要,萃次成 編。於以敘述鋪張我祖宗列聖之俊德神功、鴻休盛烈、訏謨遠猷、良法美意,以 昭示天下來世。而大意則欲奕世聖子神孫繩祖武,監成憲,振因循玩惕之弊,為 先甲後甲之圖,以保鴻業於億萬斯年之永。 19 《通紀》雖基本沿用綱目體,但卻不與朱子《通鑑綱目》那種可上溯《春秋》 20 大義以「明正統、斥篡賊、立綱常、扶明教」的寫作宗旨 為範本。確切而言, 作者是以《資治通鑑》為著史楷模,其言辭之間所流露出的是立足於自身所處 朝代本位,冀望藉祖宗早年開基創業以及後來鞏固守成時候的種種英明神武事 蹟來喚起時人對當世社會問題的省思之殷切期盼。此番用心是良苦的,而在編 纂的具體操作過程中將所掌握到的史事記錄結合與本身欲抒發的意見則不是件 容易的事情。過往的明代史學研究者早已向我們指出,成於明中葉的這類當代 史著作,其直接為時政服務的實用性是很強的,而且廣為當時的讀者所歡迎。 21 「資治意識特濃」這點觀察基本上是無異議的,但究竟如何將前朝的故事對應 地化為今天的借鑒?而如此的以史事為主卻融入作者本身意志的借鑒之示範作 用(或可行性)又有多大?倘若沒有開展如接下來本文對「太祖形象」以及 「靖難之變」般以抽絲剝繭之考證為基礎,藉此梳理頭緒,進而辨認文獻本身 以及時代環境相互交錯層面的研究,則其中過程的錯綜複雜絕非籠統的「資 17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序〉,頁 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凡例〉,頁 21。 19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凡例〉,頁 23。 20 有關《通鑑綱目》之研究,詳見錢穆:〈朱子之史學〉、〈朱子之《通鑑綱目》及其《八朝明 臣言行錄》〉,載氏著:《朱子新學案》(臺北:三民書局,1971),第 5 冊,頁 1-150。 21 廖瑞銘:《明代野史的發展與特色》,頁 67。 18 38 治」可一言以闡明的。這裡有必要加以關注的另一個重要問題是,陳建編纂 《通紀》的「資治」對象是哪些人呢?從上一章的解析中,我們已知道陳氏是 在嘉靖三十一年(1552)福建人吳樸的《飛龍紀略》出版後,因不滿其中的諸多 疏漏和缺點,深受刺激才奮然動筆進一步改寫一部國初歷史的。詳細的情形, 正如《啟運錄》「癸酉洪武二十六年」條所載: 近日有梓行《龍飛紀略》者,雖亦編年,終洪武之世,然徒詳於細碎,如倉官巡 檢升降資格與禮儀俯伒拜興之類,皆備載,而鉅要多遺。如此年處分五六事,皆 刑政之大者,而此紀不載一焉,他可知矣。且其間舛繆殊多,而鄙誕可笑處尤不 少,如妄談四夛險易,謂舟師可以復大寧,其所掣電掃雷丸之技,可以破北虜之 類。蓋出於遐陬村學究好事之所為,非名學士大夫之筆,其失也宜。近日縉紳多 喜閱國初之事,而或未知此紀之失也。愚故辨之,而廣稽群籍,參伍考訂,為此 《啟運》之編。22 《通紀》的前編《啟運錄》正是作於如此一個「縉紳多喜閱國初之事」的背景 底下,固然多少存在著有學者指出的「人期班、馬之心」,總想點出先出史書 的不足,以顯示自身史才的個人心理因素作祟23;但更關鍵的是說明了當時民間 對普及性國史讀物確實有一定的閱讀需求。陳建還反复提及的作《通紀》的目 24 的之一是「庶幾便士子通今之略」 ,按孟森先生的說法,「此書備科舉士人場 屋中對時務策之用」25 。至於《通紀》刊行後所產生的效果,我們從《萬曆武功 錄》作者瞿九思(1545-1615)的「國家聾瞽,至是有目有耳」26,《賢博編》作 27 者葉權的「使窮鄉下邑,略知本朝沿革,不為無助」 等評斷中可知在當時那個 國史失職的年代裡,該書對中下層士人,乃至於一般的平民百姓之影響有多巨 大。明乎陳建作史的初衷與所取得的效果,則明白陳氏迥異於一般史家的目 標,並非寄望此書可以流傳千古,而是希望能夠對時人有所裨益。《通紀》雖 2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頁 287。 楊艷秋:《明代史學探研》,頁 161-2。 24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凡例〉,頁 22。 25 孟森:〈書明史抄略〉,載氏著:《明清史論著集刊》(北京:中華書局,2007),頁 197。 26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前言〉,頁 10。 27 葉權撰,凌毅點校:《賢博編》,頁 37。 23 39 「仿《資治通鑑》而作」,但目的卻完全有別於司馬光(1019-1086)針對統治 者著《通鑑》這部中國第一部編年體通史以「監前世之興衰,考當今之得失, 嘉善矜惡,取是捨非,足以懋稽古之盛德,躋無前之至治,俾四海羣生,咸蒙 其福」28,直接由上而下推動正向治道之出發點。29此番撰寫動機是較為特殊的, 因此值得我們注意。 平心而論,作為在一定程度上開創了明朝當代史撰述風氣之先河的陳建, 他將編年、綱目以及紀傳加以融為一體的作法,確實對明中葉始私修明史體例 作出了一些改良與創新,故《通鑑》出版後直到晚明,市場上受其影響的續補 諸書依然層出不窮。作為「處江湖之遠」的中下層士人,陳建著《通紀》的舉 動其實是到了該書風行於天下時才真正引起朝廷方面的注意,並加以禁毀的。 故唯有仔細還原陳建作史的最初目的,才會明白作者從未想過寫出一部超越藏 於秘府中的國史《實錄》翔實度,且可真正打動掌握決策權的當朝者之當代 史。本研究對如上一章中所提及的歷來對《通紀》「以個人聞見,彰貶人事」 的負面評價是關注的,但同時我們不能停留於道德價值觀判斷的層面,得時時 自我警惕以免陷入「以自己的『義理』來評判古人的『義理』,那便真的變成 『以一種成見去形容其他的成見』」30之偏頗當中。誠如西方著名歷史學者賈德 納(Charles S. Gardner)的見解「在中國人對歷史寫作的概念之下,隱藏著一個 完全客觀的假設」31,研究者因此必須清醒地意識到史學傳統中至今無法被摒除 的褒貶(praise and blame)筆法從不會促使史書成為純粹反映歷史「最後真實」 (ultimate reality)的載體;因而進一步發掘作者主觀的政治立場以及其可能面對 的客觀條件的各種限制確實是不可或缺的。 第二節 《皇明通紀》的編纂理念 28 司馬光編著,胡三省音注,「標點資治通鑑小組」校點:《資治通鑑》(北京:中華書局, 2009),第 20 冊,〈進書表〉,頁 9608。 29 有關《資治通鑑》的寫作情況與特點,詳見杜維運:《中國史學史》,第 3 冊,頁 71-87。 30 余英時:《中國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適》(臺北:聯經,2007),頁 8。 31 Charles S. Gardner, Chinese Traditional Historiography, 17. 40 由之前對陳建成學歷程的介紹中,我們已了解到這位從儒家系統中出身的 地方士人即使一生並不熱衷於仕宦,但身處「江湖之遠」卻從不忘「廟堂之 高」的國朝大事。《通鑑》資治色彩濃厚的箇中原因之一,乃源自於作者有感 於時下人們對今世之事知之甚少: 韓子云:「人不通古今,馬牛而襟裾。」今學者博古或有之,而通今殆鮮。以群 籍棼而無統,考索惟難也。今芟繁會要,統為此紀,庹幾便士子通今之略,工拙 不暇計云。32 此語直接說明了編纂用意之外,更剴切地反映出陳建對時人「博古」而不「通 今」、未能將過往的經驗轉化為現實之需的風氣之感慨。雖言傳統史家的至高 理想照理應是「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然身處於世變之中的作者此時選擇 了先以「通今」作為當務之急。而儒家教育所造成傳統讀書人無法輕易忘懷的 「以天下為己任」之使命感,亦將注定讓他永不間斷地關注國家層面上的政治 動態;哪怕本身從未有機會成為政治舞台上真正的主導者,他也不曾忘卻成為 政治主體的理想。質言之,《通紀》一書通篇重點所談的即為明初至明中葉的 各項政治議題;陳氏的史識同時展現在如何通過選材與史論折射出明人對書寫 前朝歷史的需求和期待。本節在此將重點指出《通紀》全書中所能夠反映作者 的政治關懷與見解的主要人物與史事,並在其編纂理念加以釐析之。 陳建最早並未想過要寫一部九朝史,作者最初決意作《皇明啟運錄》的直 接原因在於對早前吳樸的《飛龍紀略》內容上的粗糙不滿,進而在其基礎上改 寫這部上起元末大亂下至洪武一朝結束的史書。用今人的話說,「如果說前者 (《紀略》)是一部鋪敘之作的話,後者(《啟運錄》)則是一部反思之作」 33 ;然則究竟如何具體地開展反思?反思的力度又有多大?——這些相當值得進 3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凡例〉,頁 2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前言〉,頁 4。 33 41 一步探討的問題的答案至今恐怕都還是模糊的。是故,我們先來看〈《啟運 錄》序〉是如何述其主旨的: 人知我高皇帝之得天下也,而不知其所以得天下也;人知我高皇帝得天下之略 也,而不知其所以得天下神謨睿略、始終次第之詳也。我高皇帝之得天下,其詳 在國史《實錄》,金匱石室之藏,學者不可得而窺;散見於後來儒臣集次諸書, 則又往往拘於義例,不能不詳於此而遺於彼。是故,有《五倫書》焉,有《皇明 政要》焉,二書主於分門類編,載聖祖之言行頗詳,而於戡定之功則略;有《開 國功臣錄》、《名臣錄》焉,二書主於列傳,各著諸臣之功,散漫無統,而於國 家大政猶闕;有《國初事跡》、《元順帝紀》、《通鑑綱目》焉,則稍詳於吳元 年以前,而缺略於洪武改元以後。其他集錄,掛漏益甚,學者欲求觀我聖祖所以 開基創業始終之詳無從焉。嗚呼!昔人謂通天地人為儒。君子以博古通今為學, 況我聖朝開創之故,而可諉於不知乎!昔人睹《河》、《洛》而思禹功,伖謨烈 而不忘前王。況我聖祖反元陰山,一正天下,民至於今受其賜,而可由之而不知 已乎!建遁野閒居,竊不自揆,薈萃諸書,參稽互錄,一以編年為統。始於前元 至正辛卯紅巴之倡亂,而終於國朝洪武壬申天下無事,功臣受封已畢,賜賚各還 其鄉,首尾四十餘年。凡我聖祖之所以得天下,其神謨睿略、峻德成功、始終曲 折,次第略備。猶恨識見疏庸,聞見孤陋,不足以鋪張揚厲於萬一耳。考訂而補 正之,尚有俟於當世博雅君子。 34 顯而易見的,陳建對時人對國朝開基創業之事不甚了解感到不滿,並且認為時 下的作品往往「各執一端」,無法全面體現聖祖高皇帝「神謨睿略、峻德成 功」之原貌。在內容的編排上,作者再三強調既不是純粹側重於「聖祖之言 行」、「諸臣之功」,亦非只是敘述「戡定之功」或「國家大政」;如此看似 「面面俱到」的論述要求具體在《啟運錄》一書中所呈現出來的結果將是如 何?在前三卷記載元末天下大亂朱元璋「倡義起兵渡江之事」35中,誠如陳學霖 教授所指出的,《啟運錄》於此確實將當時從朝廷內流傳出世面的《太祖實 錄》中有關明太祖生有聖瑞、早年奇遇,征戰前有鐵冠道人識真主、劉基識天 34 35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頁 1189-90。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1,頁 1。 42 子氣預言等奇蹟異聞一一編入其中。36明成祖在篡改《太祖實錄》的過程中,延 續歷代帝王造神傳統,冀望藉塑造太祖神化形象以強化其在歷史上的正統地位 及繼承的合理性是可以理解的。然原來針對先前《龍飛紀略》中「繆殊多,而 鄙誕可笑處尤不少」頗有微言,並鄙之為「蓋出於遐陬村學究好事之所為,非 名學士大夫之筆」的陳建在摭取史料之時卻選擇保留這類荒誕靈怪之事;則除 了一方面顯示作者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終究受限於所處時代環境外,另一方面 亦說明了他確實相信藉此突出太祖崇高形象的描述能夠更廣泛地深入民間。類 似的神化形象過後還出現於本研究接下來所深入談及的《皇明歷朝資治通紀》 中成祖靖難起兵的記敘中,其筆法似一脈相承。 當然,陳建對太祖的崇拜與仰慕並沒有只停留於那些神蹟上,早在書寫明 朝還未建立以前之事時,作者就已特別留意到太祖的人格特質: (方)國珍既又以金玉飾馬、鞍轡來獻。上曰:「吾方有事四方,所需者文武才 能,所用者轂粟布帛。其他寶玩,非所好也。」悉却之。 37 金華有民獻一女子,年方笄,能作詵,上怒曰:「我取天下,豈以女色為心 耶?」命誅於市,以絕進獻。38 如果說不貪財、不好色尚屬個人癖好,陳建筆下的太祖此時同時已展現出一代 帝王之風。《啟運錄》多處都流露出太祖「廣攬群議,博收眾策」39的求賢若 渴、善待將士軍民、賞罰分明、「崇儒興學」40,甚至於不急於稱帝的「真主規 36 陳學霖:〈明太祖「龍飛」官史「塑像」之分析——《太祖實錄》史料探源舉隅〉,載氏著: 《明代人物與史料》(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1),頁 62。 37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2,己亥元至正十九年、宋 龍鳳五年,「却寶玩」條,頁 43。 38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2,己亥元至正十九年、宋 龍鳳五年,「却女色」條,頁 43。 39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2,己亥元至正十九年、宋 龍鳳五年,「用英雄如飢渴」條,頁 41。 40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2,戊戌元至正十八年、宋 龍鳳四年,頁 39。 43 模」41。依此種種關於太祖光明崇高形象之刻畫在接下來《啟運錄》卷四至卷八 洪武一朝的紀事中更是表露無遺,本文遂由此視角出發在第四章中開展太祖何 以在「恩澤」與「嚴厲」間拿捏和臣子的相處之況的細緻爬梳與分析;發掘出 文中所謂的太祖「法度昭明」形象的用意並非在書中大力強調國初制度有多優 越,反之透過生動且首尾連貫的論述有意塑造一種令時人重新喚起那些當代曾 經有過的「遺失的美好」。身處於類似《老子》中所說的「大道廢,有仁義」 42 的時代,正因為當時社會危機的日益加劇,人們的心理便愈加需要寄託於某種 正面的價值觀/希望以獲得內心的慰藉以及尋得突破與改革的力量。《啟運錄》 中的國初事蹟恰好符合時人的這番需求,故作為一種民間通俗史學讀物,無可 否認的,它算是成功的。 相較於前編《皇明啟運錄》,接下來在好友黃佐的鼓勵下所續寫的《皇明 歷朝資治通紀》共三十四卷,雖大體涵蓋了從建文朝至正德朝的史事,但內容 上則隨著時間的推移愈來愈簡略。這裡固然存在因臨時計劃而致使編纂時間較 為倉促之故,可從這部有關「持盈守成」之作中基本上仍足以窺視作者所關注 的那些議題的以及其背後的立場。本文不贊成過往學者僅將《通紀》內容歸納 成幾個大方面然後進行描述的做法,乃有鑑於如此只流於一種表面局部性的概 括論斷(generalization),是無法深入探視作者背後以一貫之的立場與用意的。 能夠相當準確地捕捉住一百多年來影響王朝興衰的各大事項,足見陳建目光之 銳利;而在史論中卻能不過分生硬地「依類比附」史事使之成為一種完全的影 射史學,則顯示了作者之史識與史德。延續之前《治安要議》中對明代宗藩食 錄問題的討論,通過本文第五章對「靖難之變」的翔實釐析,我們會發現即使 對當時嚴峻的宗室問題再憂心忡忡,作者亦不會因此將歷來所有的「篡逆」問 題都歸咎於藩王;反之,在很大程度上還是肯定了成祖因雄才大略起兵將自己 從普通燕王打造成為一位再開創者的歷史功績,而將宗藩課題局限於他們成為 國家沉重的經濟負擔之況而已。歷史事件有對現實的啟發,是不成問題的,但 以古鑒今總得有個限度,必須進退有據,過分地「無限度延伸」都是過於武斷 41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3,丁未元至正二十七年, 「真主規模自別」條,頁 99。 42 詳見陳鼓應:《老子註釋與評介》(北京:中華書局,2007),〈十八章〉,頁 134-5。 44 偏頗的;《通紀》作者在那時能有如此的認識,殊為難得。觀乎此,過去對該 書「以一人聞見,熒惑眾聽」等評語,則有必要重新對待之。 陳建對官修《大明會典》寄予了「一展卷而知孰為祖宗成法當守,孰為後 來弊政當革,昭然灼然矣」43的主觀願望,可那又何嘗不是作者纂史所欲達致的 最高境界?事實上,這些理想在具體操作起來時是不容易的。《通紀》中同時 關注到到了明中葉尤其嚴重的宦官專權、賣官鬻爵、賞功過濫、皇親權貴侵吞 百姓土地、衛所制度上的各種問題。其中多項議題亦正是《治安要議》所深入 探討過的,《通紀》這裡的做法則多側重在歷史敘事方面,並且主要興發出貫 穿全書的一種深切感慨:「祖宗良法美意,其尚存而不至於澌盡者幾何!閱世 變,何可勝慨!」44閱讀全書的過程中,讀者會發現有別於《治安要議》處處強 調具體解決之策的內容,《通紀》鮮少直接在文中提出適於當下的改良辦法, 即便偶爾言之時,也必得搬出「使高皇帝復生,賭此,亦必不株守《祖訓》, 而思所以處之,變而通之,以盡利矣」45等語。明顯地,這是深受書中要旨「欲 天下之治,必法祖而後可」46所限,但更為關鍵的是說明陳建確是清醒地意識到 「時異世殊」的今時已不能單純地複製仿行從前的很多制度和方案,同時也留 心史書編纂上的前後呼應。應該中肯地說,陳建的這種做法既是高明,也是細 緻的。有別於晚明一些直接輯錄太祖言行與政令卻全然不考慮時隔兩百餘年後 當初草創的制度之示範性、約束力和吸引力是否還能適應當世之需的史書47; 《啟運錄》既避免了生搬硬套所帶來的不可行性,亦無需在「削古適今」的操 作層面上貽笑大方。 4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28,壬戌弘治十五 年,頁 1026。 44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5,庚午景泰元年, 頁 694。 45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28,辛酉弘治十四 年,頁 1018。 46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5,庚午景泰元年, 頁 695。 47 晚近一篇較好的示範說明,可參見解揚:〈冀复祖制與《皇祖四大法》對明太祖政事的梳 理〉,載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編:《明史研究論叢》(北京:紫禁城出版 社,2010),第 8 輯,頁 229-43。 45 復可論者,陳建在撰史的過程中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受到揮之不去的同鄉觀 念以及學派立場所影響。《賢博編》謂「其偏美鄉人,廣東無一不端之士」 48或 許誇張了些,但作者對同鄉前輩/同輩的諸多肯定與讚美,除了基於「地緣性的 維護」外,亦不排除存在著與其地處鄉野所能接觸得到的材料來源有關。另 外,在王學席捲天下之際,陳建作為程朱捍衛者,抨擊陸王一派的身份從來都 未曾消失過,我們從第五章的分析中發現其對王守仁(1472-1529)再大的事功 亦表現得很不以為然,甚至頗有微詞的做法可窺知其一貫的態度。陳建對同一 學派立場的先輩的評價是很高的,曰:「我朝理學之士,薛文清瑄、陳克庵選 為最,胡敬齋居仁、羅一峰倫、章楓山懋亞之。」五位當中,流傳至今名氣最 小的是陳選,很多後人不定知其人,可黃宗羲(1610-1695)《明儒學案》中卻 是充分肯定了陳建的觀點:「(陳選)先生躬行粹潔,卓然聖人之徒無 疑。……《通紀》評理學未必盡當,而推許老先生也至矣。」49足見陳建獨到的 眼光,確能被明人所接受的。 總而言之,《通紀》一書在編纂理念上難免體現史家本身的一些好惡標 準,甚至於尤其對身處的嘉靖朝「徽猷美政」有出於自身特定考量的維護,但 基本上它並非一部純粹「整輯排比」、「參互搜討」50之史書。清代著名史學家 章學誠對史學的要求的是很高的,謂之: 史學所以經世,固非空言著述也。且如六經,却出於孔子,先儒以為其功莫大於 《春秋》,正以切合當時人事耳。後之言著述者,舍今而求古,舍人事而言性 天,則吾不得而知之矣。學者不知斯義,不足言史學也。51 關注人事的實際問題、反對舍今求古——又何嘗不是陳建纂史時所念茲在茲的 呢?作者編纂《通紀》的其中一個重要目的便是探究「是果世變成江河之趨而 48 葉權撰,凌毅點校:《賢博編》,頁 37。 黃宗羲著,沈芝盈點校:《明儒學案》(修訂本)(北京:中華書局,2008),上冊,〈師 說〉,頁 5。 50 《文史通義》曰:「整輯排比,謂之史纂;參互搜討,謂之史考;皆非史學。」章學誠著,葉 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8),上冊,卷 5,〈浙東學術〉,頁 524。 51 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上冊,卷 5,〈浙東學術〉,頁 524。 49 46 不可挽與,抑人事之失得有以致之也?」52通觀全書,我們認為《通紀》既有明 確的如王夫之(1619-1692)所說的「述往以為來者師」的編纂旨意,亦有避免 淪為「記載徒繁,而經世之大略不著」的作品之自我警覺。更為可貴的是,在 書中欲向讀者展現「得失之樞機」處時,作者是清醒地意識到時過境遷,刻舟 求劍式的「墨守復古」是不可行的;故致力將各個重大問題的狀況臚列、把握 它們的基本原委起因,而非肆意地將表面上類同的人事混為一談。由此思之, 《通紀》出版後能掀起「海內盛行,雖禁亦不泯矣」53之風的重要因素乃因其不 僅能夠做到一邊專注講述國朝歷史,一邊適時具體地指出值得時人閱後進一步 反思的癥結所在;而且書中並無涉及過多的理論性政治主張以及制度性政策改 革建議有密切的關係。這恰好迎合了一般民間中下層士人的閱讀需要,又撇除 了那些他們沒有直接興趣的生硬決策性方案。 第三節 《通紀》:普及性的經世史學 余英時先生曾指出,中國史學從一開始便孕育於一個儒家的人文傳統之 中。孔子(前 551-前 479)本身正是當中一個最為典型的例子:他既是儒家的創 始者,又是中國史學的開山鼻祖,故二者間的關係是非常值得我們尋味的。 54從 余氏過後隨之提出的「儒家的整體規劃」(The Confucian Project)觀念中,我們 可以看到一條貫穿於整個規劃歷程的清晰主線,那就是不斷通過「內聖外王」 的活動或實踐來推動建立一個合理的人間秩序(人間秩序當然不止於政治秩 序,然在儒家預設中,政治秩序是「天下有道」的始點)。儘管從孔子到朱熹 再到王陽明,儒學在學說義理上已產生明顯的變化,但其冀望透過開拓心性修 養功夫的「內聖」之學以達致易「天下無道」為「天下有道」的「外王」的最 5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序〉,頁 2。 葉權撰,凌毅點校:《賢博編》,頁 37。 54 余英時:〈章實齋與柯靈烏的歷史思想——中西歷史哲學的一點比較〉,載氏著:《歷史與思 想》(臺北:聯經,2006),頁 203。 53 47 終目標從未曾改變過。55進一步說,「內聖」與「外王」並非處於截然對立的位 置上,看重充滿現實關懷的有體有用之實學本來就是傳統儒學中固有的成分; 只是隨著時代的推移,儒者所強調的側重點由形而上的「主於道」逐漸轉向形 而下經世的「主於事」而已。56居今觀之,學術界中以「經世思想」為主題的研 究涵蓋面非常之廣;不單涉及歷代儒者在思想與行動上的特色、他們所代表的 儒學傳統或其身處時代之特徵,而且還對相關經世文獻著作之內容、特點和編 纂原因、背景等有所探討。57如此龐大的議題,學界諸位先進們已有諸多可觀的 現成成果供後人參考,況且亦絕非拙文的篇幅與能力可以全面討論的。這裡只 想特別針對往往在整體研究框架中較為受到忽略的「經世史學」這一環節,嘗 試以陳建的《皇明通紀》為例作出稍許的說明。 首先,我們由章學誠《文史通義》中的一段話來看看經世與史學的最初關 係: 天人性命之學,不可以空言講也。故司馬遷本董氏天人性命之說,而為經世 之書。儒者欲尊德性,而空言義理以為功,此宋學之所以見譏於大雅也。夫子 曰:「我欲託之空言,不如見諸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此《春秋》之所以經世 也。聖如孔子,言為天鐸,猶且不以空言制勝,況他人乎?故善言天人性命,未 有不切於人事者。三代學術,知有史而不知有經,切人事也。後人貴經術,以其 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談經,似於人事之外,別有所謂義理矣。58 身處乾嘉之學盛行時代背景下的章氏,他的言論固然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有意 藉對宋學的批評而影射當時氾濫的經學考證之風,但整體來說還是把握住了早 期儒家已重視身體力行,而非純粹空話泛論;注重個人修養的同時,更強調 55 關於「儒家的整體規劃」之細緻介紹與探討,詳見余英時:〈試說儒家的整體規劃——劉述先 先生《回應》讀後〉,載氏著:《宋明理學與政治文化》(長春: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 司,2008),頁 252-65;余英時:〈從政治生態看宋明兩型理學的異同〉,載氏著:《中國文化 史通釋》(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10),頁 21-42。 56 向燕南:〈從「主於道」到「主於事」:晚明經世史學的實學取向及局限〉,載氏著:《從歷 史到史學》(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頁 113-4。 57 管見所及,迄今寫得較為全面的有關「經世思想」的研究述評,可參考解揚:〈近三十年來有 關中國近世「經世思想」研究述評〉,《新史學》,19:4(2008),頁 121-51。 58 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上冊,卷 5,〈浙東學術〉,頁 523。 48 「切於人事」的經世之用的核心價值。而能夠使人們取鑑與過往經驗的史學恰 好符合了「綱紀天人,推明大道」59的經世作用,故一再強調「史學所以經世, 固非空言著述也」。 那麼,在具體書寫作史時究竟有哪些需要特別留意的大原則?章氏同時亦 說: 至於辭章家舒其文辭,記誦家精其考核,其於史學,似乎小有所補;而循流忘 源,不知大體,用功愈勤,而識解所至,亦去古愈遠而愈無所當。 60 足見得,不拘泥於華麗的詞藻以及瑣碎的考據,捕捉大體所在,直奔主題要 害,正是傳統史家所主張的。回看上所論述的陳建作《通紀》之主旨與理念, 亦確實符合上述條件。唯究竟如何識別「大體」,再加以發揮出多大程度上的 經世鑒今?在這方面上,陳氏則確實較之於同代一些受到個人條件所限制的私 人史家,任意借古論今、以古諷今,以至於顛倒黑白、混淆是非之情況;他的 做法是謹慎的。此外,作為「志於道」的「士」這一特殊群體裡的一員,我們 切莫忘記在動筆編纂《通紀》之前,陳建已經相繼寫成《學蔀通辨》以及《治 安要議》。針對這三部著述,向燕南在〈陳建的經世史學思想〉一文中將陳氏 的三部著作同時納入一個「經世」的框架中討論的獨到之處在於提醒讀者從傳 統觀念向來認定的「古來世運至明晦、人才之盛衰。其表在政,其裡在學」 61之 角度去理解陳建最早高舉急需解決「學術之患莫大於蔀障」而最先編纂《學 蔀》的目的乃為替接下來的實學主張提供一個理論淵源。然則,即便明白了這 一點,我們還是無法弄清楚在「究心學術正邪之分」的《學蔀》及討論「國家 因革治亂」的《治安》寫畢以後,何以作者還要編撰多一部「為當世借前箸籌 之」的《通紀》。如果說前者已是一部理論基礎,《治安》則是直指朝政弊端 與解決之策的專論的話,那《通紀》究竟還可以扮演怎樣的第三類角色?我們 於是〈《通紀》凡例〉末找到了這樣一段有趣的對話: 59 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上冊,卷 5,〈答客問上〉,頁 470。 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上冊,卷 5,〈申鄭〉,頁 463。 61 張之洞:《勸學篇》(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序〉,頁 2。 60 49 或曰:「李燾《長編》嘗上之朝矣,子盍併步其武耶?」曰:「仕止殊也。燾之 上之朝也,以當仕也。愚家食久矣,身既隱矣,焉用文之?且年垂耳順,衰病之 餘,首丘寖寖,尚奚以為!尚奚以為!」聊記其語,以諗觀者。 62 這段看似回應旁人的對話,實為陳建一生的寫照:無心在仕途上有更高的攀 登,亦不為升遷而著述。既如此,陳建大概也清楚長期處於江湖之遠且不在政 治權力中樞的自己,確是很難如司馬光、李燾那樣使作品上達天聽、供皇帝 「時賜省覽」,並且實際參與相關的改變國朝命運之決策。然則,欲使「無 道」變「有道」的憂國憂民之心終究致使即便在野的陳氏孜孜尋求一條「行 道」的新路線。最後,他便將閱讀對象鎖定在「當今士子」,可結果拜晚明鼎 盛的出版印刷業所賜,卻形成了「自陳氏《通紀》流傳宇內,人各操觚,遂成 一時風氣」的巨大反響;對開啟民間百姓對當代史的認識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啟 蒙作用之際;更為鞏固本身完整的「經世思想」添加了輿論的基礎。有必要特 別指出的是,由最初編纂時鎖定的對象到最終掀起的輿論熱潮,《通紀》刊行 後所引發的巨大社會效果固然並非作者開始時主觀所能預測及掌控的,但就隨 其後如雨後春筍般誕生的各類增補、刪節、接續、批點、仿造之有關國朝歷史 的私人史籍來看,它確實已成功地刺激了時人將古與今、歷史與現實的關係認 識推進到另一個更高的史學思想層次。 明乎以上的分析後,我們亦會理解這就是為何過去在討論陳建經世史學思 想的「致用」層面時,學者必須將《治安》和《通紀》合而論之。畢竟,單憑 後者的確無法完全看得出陳氏針對當世弊政所提出的具體解決方案的。此時, 再回頭後世對其「文理疏淺」的批評,則會驀地意識到正是《通紀》中這些 「淺顯」且生動、具體、情節性強、可讀性高的敘事文字無形中為它日後開一 代之風氣構成了有利的傳播條件。反觀,在陳建之前的一些由學品皆為一時之 選的上層士大夫所作的史著,卻因為其內容與史論較之《通紀》「深晦」,故 6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凡例〉,頁 23-4。 50 它們在當時社會上的影響力反而比陳著遜色很多。後人即使不贊同陳建的觀點 和書寫方式,但是客觀上還是必須承認《通紀》在間接「覺民行道」層面上的 貢獻。如果以劉知幾從史學批評的角度歸納出的史學功用的三個層次觀之,陳 建的史論雖未及「彰善貶惡,不避強御」的境界,但也算發揮了「編次勒成, 鬱為不朽」、「高才博學,名重一時」的對後世及當時社會之影響。更為可貴 的是,身處明中葉私史繁興之際的陳建已具備了「古不可泥,今不可徇」的警 惕,在論述史事的同時卻反對盲目崇古,強調史學研究必須立足於現實;指出 本朝問題之所在,但並不主張照搬照抄式的復古。事實上,作者是十分理解 「變通之道」對於當時局勢的重要性的;更是認同董仲舒(前 179-前 104)所說 的「譬之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乃可鼓也」以及邱濬(1421-1495)所 謂的「天下之事,譬如器用,有舊而壞者,必為之新製,則其用不窮」 63。曾有 學者質疑這種「法祖」與「改革」兩者的同時存在,會否暗示說陳建思想實則 存在著自相矛盾的複雜面相?如我們回到之前陳氏一生的學術歷程觀之,則可 知答案是否定的。早在編纂《通紀》之前,作者其實已作了一部針對當時嚴峻 的局勢提出「通變救弊」方案的《治安要議》;而在《通紀》中多處提及當世 的具體解決之道時,也都會出現不忘提醒讀者需結合與《治安》內容之按語。 因此,倘若《治安》已是一部改革變法之書,那《啟運錄》所強調「法祖」的 目的則或應被視之為冀望藉此「以正末流之弊」的一種社會輿論基礎。筆行至 此,當我們更深層地了解《通紀》具史學普及意識的作用與效果後,就或許可 以更細緻地釐分出過去一般談及「經世史學撰述」時總會自然想起的「經世文 編」、「記載帝王言行政令類」、「為應對所司衙屬事務、總結職能運行利弊 所編的各類專門志書」64以外的另一種史書類型。 63 [明]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25,己酉弘治 二年,頁 960-1。 64 向燕南:〈從「主於道」到「主於事」:晚明經世史學的實學取向及局限〉,頁 118-22。 51 第四章 論《皇明通紀》中太祖「法度昭明」之形象 《皇明通紀》成書的時代背景之意義不僅因為它是明清野史筆記的興盛期, 同時還反映在此時段乃明代知識分子心態的重大轉變期上1。今人研究顯示正 德、嘉靖以後的士人在他們的文集、所編纂的方志中往往會懷念起明初風尚的 醇厚;甚至於將之前社會控制力較強的「治世」視為此時「淳樸」的范本。2這 些深切的「追憶」,是否僅為有感於「今非昔比」之況,從而對「遺失的美 好」的一種召喚?具體的情況,固然尚待多方面的檢視3,然唯可確定的是歷經 數朝後,「國初印象」在一定程度上已涵攝了明中葉士人對自身定義中的明初 國家與社會的理解與寄托。在此社會與文化之風大變的大環境底下,明中后期 私史異常繁興亦成為近世中國史學史上的一大特色。過去學界對該現象的描 述、產生的原因等,已進行了「宏觀式」的梳理,茲不再贅言。特別需要注意 的是,當我們的潛意識受過往傳統史家如「挾郄而多誣」、「輕聽而多舛」、 「好怪而多誕」之論斷過度影響的話,那麼,就會自然地預先認定這些私修史 籍對於史實考證沒有多大的獨立價值可言。再者,倘若這些所謂「皆采掇野史 及四方傳聞」「往往失實」4的「草澤之所聞」5僅被「定位」為一種「考訂舊 聞,訂補正史」6的佐證工具時7,人們至多只會視其為靜態的參考文本,而忽略 1 將明代士人心態之轉變追溯至嘉靖前後來展開論述的代表作品,可參見左東嶺:《王學與中晚 明士人心態》(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0),第 3 章;羅宗強:《明代後期士人心態研究》 (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06)第 1-3 章。 2 詳見葛兆光:〈「唐宋」抑或「宋明」——思想史和文化史研究視域轉變的意義〉,載氏著: 《古代中國的歷史、思想與宗教》(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6),頁 125-8;商傳: 《明代文化史》(上海:東方出版中心,2007),頁 25-7。再往後推,在卜正民筆下的隆慶、萬 曆年間湖廣士人張濤的心目中,明朝就是一部無情的衰敗史:由原本道德秩序穩定的洪武年間 滑落至張氏所處的完全商業化,且道德淪落的時代。張濤的意見甚至可以說代表了明中葉始的 一般中下層知識分子對社會風氣轉變的看法。參 Timothy Brook, The Confusions of Pleasure: Commerce and Culture in Ming China (Berkeley, Los Angeles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8), 8-9. 3 比方說,西方學者從研究明代社學的視角切入,就頗質疑太祖時期國家政令是否真的能夠在地 方層面上有效地執行。詳見 Sarah Schneewind, Community Schools and the State in Ming China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chap. 2. 4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中冊,卷 25,〈著述〉,「焚《通紀》」條,頁 638。 5 顧炎武著,華忱之點校:《顧亭林詩文集》,《亭林文集》,卷 5,〈書吳潘二子事〉,頁 114。 6 謝國楨:《增訂晚明史籍考》,〈自序〉,頁 7。 52 了它曾經在禁毀後仍「海內之傳誦如故」「使窮鄉下邑,略知本朝沿革」,所 引發的實際且巨大的社會效應。事實上,明中葉這些傳述國初人物與史事的野 史稗乘內容反映了一般人對前朝政治怎樣的一種認識與評騭;它們能夠從另一 角度幫助我們了解哪些是時人所相信的事實8。除了之前史家所糾結的史料來源 的可靠性問題外,我們還必須承認這種跨越百餘年後的「隔朝追憶」,實則更 包含了個別史家對特定歷史人物/ 事件的立場、看法與情感之投射。故唯有對該 史籍本身進行深入細緻的釐析,通過對作者篩選材料的考量、書中「紀事」和 「評論」的結合、文本以外的史實等多方面之關注;敏銳地捕捉住問題的「弔 詭之處」,才能發掘私史編纂原來所隱藏的「內在理路」之奧秘。 除此之外,本章的討論還有另外一層意義。史學界很早就注意到史學受世 變影響的直接關係9,並進一步指出每每到了朝代的中晚期撰史風潮就會大起的 原因就是想從歷史中尋找智慧10。致力於明代史學研究的學者近年來有關明嘉靖 以降私史勃興的論述更是一致表明修撰當代史(包括開國史、九朝史)的顯著 目的之一即為:「資治」;通今經世的思想甚至直接影響著史家在修史時的選 題和側重點。11這些從對不同私史的梳理中所概括出的觀察誠為確論。而當我們 將視角轉至陳建為《通紀》所作之〈序〉時所讀到的「祖宗時士馬精強,邊烽 少警,而後來則胡騎往往深入無忌也;祖宗時風俗淳美,真才輩出,而邇來則 漸澆漓也;祖宗時財用有餘,而邇來則度支恒憂匱乏也;祖宗時法度昭明,而 邇來則變易廢弛比比也」之感慨,實開門見山地將其著史以「欲為當世借箸之 7 類似將正史與野史相結合,藉拿捏史實與民間傳說之間的分際,以重構歷史事實的研究方式, 至今仍屢見不鮮。管見所及,晚近較好的一篇示範為黃一農的〈官方與民間、史實與傳說夾縫 中的江陰之變(1645)〉(載陳永發主編:《明清帝國及其近現代轉型》〔臺北:允晨文化, 2011〕,頁 131-202)。 8 〔日〕內藤湖南著,馬彪譯:《中國史學史》,頁 213。 9 詳參沈剛伯:〈史學與世變〉,《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 40 本,上冊(1968 年 10 月),頁 509-517。 10 廖瑞銘:《明代野史的發展與特色》,頁 55。 11 參姜勝利:〈明代野史述論〉,頁 40-41;錢茂偉:〈論明中葉當代史研撰的勃興〉,《漢江 論壇》,1992 年第 8 期,頁 60;楊艷秋:〈明代中後期私修當代史的繁興及其原因〉,《南都 學刊》,第 23 卷第 3 期(2003 年 5 月),頁 28-29;廖瑞銘:《明代野史的發展與特色》,頁 67;On-cho Ng and Q. Edward Wang, Mirroring the Past: the Writing and Use of History in Imperial China, 204. 53 籌,以挽回祖宗之盛」的用意和期盼同樣地表露無遺。12然而,如果我們僅僅將 焦點籠統地放在一個「資治」的框架下去探討的話,則將會輕易忽視在為達致 「以往鑒今」之目的的「建構」過程中史家本身的考量與處理方式。有別於純 粹史料辨偽的做法,本章感興趣的是,力圖探討作者究竟如何在博覽群書後將 所了解的材料轉換成為筆下「有資於治、可通為鑑」的書寫載體之特定標準及 其原因。作為一位集理學家、經世作者與史學家於一身的士人,陳建在「閱歷 世變」刺激下所撰成的這部開國史在其學思歷程中扮演了怎樣的角色?而陳氏 一心希望通過這部史書示法當朝的編纂目的又是否達成?由這些問題出發,以 下二節將以《通紀》中的作者尤為崇拜的明太祖(朱元璋,1368-1398 在位)和 洪武朝大臣間的關係為考察中心;結合與迄今學界各種有關明初「客觀史實背 景」的前沿研究成果,冀望藉此個案嘗試更貼近入微地了解《通紀》的撰寫過 程之況。 第一節 《皇明啟運錄》中太祖的「恩澤」與「嚴厲」 在中國歷史上,明太祖一直以其雄才大略與複雜多面的性格而遭致歷代史 家不一的褒貶。清人趙翼一邊說太祖「馭天下常以嚴厲為主」13,一邊又不得不 14 承認其「重儒」「遂成百餘年清宴之治」 。一方面指出「雄猜好殺本其天性」 15 ,另一方面亦從太祖不濫殺的事例中總結出其兼具「聖賢、豪傑、盜賊之性」 16 。同一位史家於同部書中對一位前代的歷史人物有如此截然的評斷,殊為難 見,但也足以管窺獨裁政治中太祖不易與人相處之特性。具體言之,太祖最令 後世所詬病的事蹟,近代以來的明代政治史研究者都會不約而同地將探討重心 1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頁 2。 趙翼著,王樹民校證:《廿二史劄記校證》(訂補本),下冊,卷 36,「明祖用法最嚴」條, 頁 837。 14 趙翼著,王樹民校證:《廿二史劄記校證》(訂補本),下冊,卷 36,「明祖重儒」條,頁 838。 15 趙翼著,王樹民校證:《廿二史劄記校證》(訂補本),下冊,卷 32,「胡藍之獄」條,頁 742。 16 趙翼著,王樹民校證:《廿二史劄記校證》(訂補本),下冊,卷 36,「明祖以不嗜殺得天 下」條,頁 836。 13 54 移至洪武朝殺戮牽連甚巨的「四大案」(胡藍黨案、空印案、郭桓案)以及 「文字獄」。17近世中國思想史研究的關注點則是由太祖的「嚴刑酷罰」18所開創 的明代特有的政治生態與政治文化如何逐步打消士大夫再具有如宋代理學家般 「得君行道」的理想。19上述的研究成果讓我們對洪武朝君臣間的關係以及其對 後來數朝深遠的作用有一個更深刻的認識,而陳學霖〈明太祖文字獄案考疑〉 一文則從考證史料可靠性、合理性的角度提醒明史研究者需回到受政治、學術 文化與社會風氣轉變影響的私家著述蓬勃的明中葉史學環境中去理解那些即便 是對覈明歷史事實本身毫無助益的稗史所蘊藏的「通性」之意義。20陳教授的宏 文通過釐清洪武時期的文字獄事件的原委,所得出的「(野史雜著中所述的明 初史事)此種似是而非的論調,不獨厚誣古人,而且歪曲歷史,對太祖一朝政 治有極大的誤解」之結論,似乎同時昭示了對洪武皇帝誇大抹黑之形象,乃 「明中葉士紳與庶民對太祖之印象」。然則,諸如此類的負面評價究竟能否就 等同於當時民間對太祖以及國初事件的一般看法與認識?藉「指桑罵槐」的暗 示性「借古批今」方式來表達(甚至宣洩)對所身處的政治社會環境之不滿的 情緒21又是否為明中葉私史撰述的一貫做法?——至少從接下來將要探討的記載 洪武朝「聖祖所以開基創業始終」的《皇明通紀》之前編《皇明啟運錄》(下 簡稱《啟運錄》)看來,這些也許都是值得進一步討論的議題。 17 相關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可參吳晗:《朱元璋傳》(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第 7 章; Thomas P. Massey, “Chu Yüan-chang and the Hu-Lan Cases of the Early Ming Dynasty” (PhD diss.,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1983); John D. Langlois, JR., “The Hung-wu Reign, 1368-1398,” in The Ming Dynasty, 1368-1644, Part 1, ed. Frederick W. Mote and Denis Twitchett, vol. 7 of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Cambridg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125-81. 18 錢穆先生曾一針見血地指出明代政治惡化的主因之一便是:從太祖開始,「不惜嚴刑酷罰來對 待士大夫」。詳參氏著:《國史大綱》(修訂本)(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下冊,頁 6659。 19 參余英時:《宋明理學與政治文化》(長春: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08),頁 16075。進一步的分析,尚可見余英時:〈從政治生態看宋明兩型理學的異同〉,載氏著:《中國文 化史通釋》(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10),頁 21-42。 20 陳文載氏著:《明代人物與傳記》(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97),頁 1-33。過後,作者又 作一有所補充的英譯版,詳參 Hok-lam Chan, “Ming T’ai-tsu’s Manipulation of Letters: Myth and Reality of Literary Persecution,” in Ming Taizu (r. 1368-98) and the Foundation of the Ming Dynasty in China (Farnham, Surrey, England: Ashgate Variorum, 2011), 1-60. 上述二文宜合而觀之。 21 關於此論點,詳見 Hok-lam Chan and Laurie Dennis, “Frenzied Fictions: Popular Beliefs and Political Propaganda in the Written History of Ming Taizu,” in Long Live the Emperor! Uses of the Ming Founder across Six Centuries of East Asian History, ed. Sarah Schneewind (Minneapolis: Society for Ming Studies, 2008), 31. 55 「創業垂統」時期的洪武朝君臣關係 《啟運錄》中對太祖正式登基以後所給予功臣們的「恩澤」之事記錄頗 詳。這裡所謂的「創業垂統功臣」22,除了奪天下時從龍有功的元勳宿將外,尚 23 24 包括了如陶安(1315-1371) 、章溢(1314-1369) 等一批後來歸附的元末文 人。我們從洪武元年(1368)至洪武三十一年(1398)的紀事中多處可見得太祖 對功臣各種的賞賜(有者甚至賜予免死鐵券25)、某功臣去世後「上哀悼,親製 祭文」並追封爵位(大功者「配享太廟,肖像祭於功臣廟」)、功臣子孫世襲 (甚至於「襁褓中封侯」26)、對功臣庶子在仕途上作特別安排27、對陣亡將士後 人的撫卹28、授官職予元宗室來降者29之描述。用作者的原話說,太祖報答功臣的 方式,同時兼顧了他們「爵」與「祿」方面的犒賞,故「自秦、漢而下,報功 之典,未有如此之周且厚者」。30 我們從以下有關劉基(1311-1375)和宋濂(1310-1381)的記述中不難發現 太祖還是一位極重昔日患難情義的君主: 22 陳建在〈《皇明通紀》序〉中明確地指出:「我朝洪武開國四十餘年之事,無非所謂創業垂統 也,《啟運》一錄備矣。」見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頁 1。 2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4,戊申洪武元年,頁 133。 24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5,己酉洪武二年,頁 155。 25 對於「鐵券之制」的詳細解說,參見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 錄》,卷 5,庚戌洪武三年,頁 170。 26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丁巳洪武十年,「襁褓 封侯報忠臣」條,頁 213。 27 「官功臣庶子」條曰:「古者,宗子承之而食祿,其後庶子無所存活者有之。所以朕為諸功臣 庶子慮,恐後無依,故敕中書、都府,皆爵以流官。倘後有能捍大患而禦姦侮,則功入世襲, 不在流官數。或內有不恭而怠事者,則律如憲章。」見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 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甲寅洪武七年,頁 200-1。 28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5,庚戌洪武三年,「推恩 存歿」條,頁 163。 29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5,庚戌洪武三年,「厚待 元後」條,頁 168。 30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己巳洪武二十二年, 「報功之厚」條,頁 267-8。 56 (太祖)召劉基還京師,手詔曰:「爾昔從朕於群雄未定之秋,居則 匡輔治道,動則伖觀天象,察列宿之羅布,驗日月之何光,指示三軍,往 無不克。至於彭蠡之鏖戰,炮聲擊裂,猶天雷之臨首。諸軍吶喊,雖鬼神 也悲號。自旦至敹,如是者凡四。爾亦在舟,豈不却患難也哉?今天下一 家,爾當疾至,却盟勳冊,庹不負昔者之多難。但着鞭一來,朕心悅 矣。」基至京師,詔贈祖父爵皆永嘉郡公。上欲授基爵,固辭曰:「陛下 乃天授,臣何敢貪天之功?聖恩深厚,榮顯先人足矣!」31 (洪武九年)六月,以宋濂為學士承旨。諭之曰:「朕以布衣為天 子,卿亦起草萊,歷侍從,為開國文臣之首,俾世世與國却休,不亦美 乎?」趣令取子孫官之,以子燧為中書舍人,孫慎為儀禮司序班。復以濂 艱行步,選良馬以賜之。上親作〈馬歌〉,詔群臣咸作之,以寵耀焉。濂 素寡欲,嘗侍宴,上強之,至三觴,面如赭 ,行不成步。上歡笑,親御 翰墨賦《楚辭》一章以賜,仍命侍臣咸賦〈醉學士歌〉,曰:「俾後世知 朕君臣却樂若此也。」32 如此般「君臣和樂」的圖景不但展現了國初君臣關係的和睦融洽,更為重要的 是作者通過摘錄詔書中所「念茲在茲」的原話,以凸顯太祖感念功臣過去鼎力 支持所興發的「朕念卿相從久矣」之情。除了因為具備曾經共同創業的感情基 礎外,即使宋濂這樣優秀的文臣也有「臨事無為,每事牽制弗決」等各種未能 盡如上意的缺點,卻仍能得到皇帝的厚愛,陳建認為乃太祖「不以所長掩所 短,不以所短棄所長」之平允所致。33此外,太祖亦通過頒布〈求賢詔〉表達其 34 「岩穴之士有能以賢輔我,以德濟民者,尚不吾棄」的求賢若渴之心 ,並「徵 31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4,戊申洪武元年,「念劉 基同患難」條,頁 135-6。 3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丙辰洪武九年,「優寵 宋濂」條,頁 207-8。 3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丙辰洪武九年,「優寵 宋濂」條,頁 208。 34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4,戊申洪武元年,「求賢 詔」條,頁 134。 57 天下賢才至京,授以守令,厚賜而遣之」35。而在派遣官員分道「訪求賢哲隱逸 之士」36之時,遇見那些再三懇請出山卻「固辭」的諸位儒者,太祖既不刁難也 不勉強,皆「賜敕放還」。37 另一方面,洪武朝的儒臣直言諫諍事件亦是西方歷史學者所關注的課題。 John Dardess 認為儒臣的道德理想基本上都是為附和太祖,面對皇帝所採取的殘 酷行為時,他們的批評實只能顯得蒼白無力。38Edward Dreyer 則剴切地指出洪武 朝的儒士並非決策群體,在朝廷上,太祖始終將他們視為軍事貴族以後的次等 角色而已。39儘管以上研究成果的著重點不盡相同,但我們還是依稀感受到洪武 一朝君主與儒臣關係之緊張,看不出「凡有諍論,上委屈從之」40的可能性。然 則,從陳建所摭取的史料及其勾畫的太祖形象觀之,我們似可看到另一種皇帝 欣賞那些敢於表達意見的臣子的「重直言」41之面相。諸如「每遇大事,議論不 避權勢,必折衷於理而後已」的章溢42以及「性剛直,論事無所顧避」的卓敬 (1388 年进士)43等諍臣之言,太祖也都會接納的。再者,《啟運錄》的作者還 喜歡摘錄一些文臣上谏的奏疏或生動地描繪了君臣問答現場之景。茲列舉以下 幾件作為進一步分析之用: 時王禕出為漳州府通判,上疏曰:「臣聞自古帝王定天下,成大業者,必祈 天永命,以為萬事無疆之計。所以祈之者,在乎人君修德而已。君德既修,則天 35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4,戊申洪武元年,「厚賜 養臣廉」條,頁 133。 36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4,戊申洪武元年,頁 132。 37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癸亥洪武十六年,「優 寵耆儒」條,頁 239-40。 38 John W. Dardess, Confucianism and Autocracy: Professional Elites in the Founding of the Ming Dynasty (Berkeley, Los Angeles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3), chap. 4-5. 39 Edward L. Dreyer, Early Ming China: A Political History, 1355-1435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2), 68. 40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5,己酉洪武二年,頁 155。 41 「重直言」條載:「朕所以左克新而右俊華者,重直言故也。」見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 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癸酉洪武二十六年,頁 286-7。 4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5,己酉洪武二年,頁 155。 4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戊辰洪武二十一年, 「卓敬剛直」條,頁 265。 58 眷自有不能已者。《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此之謂也。人君修德之要 有二:忠厚以存心,寬大以為政,二者君德之大端也。是故,周家以忠厚開國, 故能垂八百年之基;漢室以寬大為政,故能成四百年之業。簡冊所載,不可誣 也!夫人君莫先於法天道,莫急於順人心。上天以生物為心,故春夏以長養之, 秋冬以收藏之,皆所以生物也。其間,雷霆霜雪,有時而搏擊焉,有時而肅殺 焉,然皆敺而不常。向使雷霆霜雪,無時而不有焉,則上天生物之心息矣。臣願 陛下之法天道也,天民恃君以為生。故人君視民之休戚,必若己之休戚,誠以君 民却一體耳。取之有節,則民生遂而得其所。今浙西既帄,租賦既廣,科斂之當 減,猶有可議者,臣陛下之順人心也。法天道,順人心,則存於心者,自然忠 厚;施於政者,自然廣大。祈天永命之道,未有越此者。陛下建國之始,方將立 法垂憲,以定一代之典制。禮文之事可議者固多,未敢悉數,謹舉帝王為治之大 要,冒昧以聞。」44 王禕(1323-1374)乃明初與宋濂齊名的開國文臣,其史著《大事記續編》尤強 45 調從傳統儒家綱常明教的角度剖析君臣明賢庸佞對國家治亂興亡的影響。 天下 初定之際,遂特別針對「為治之大要」上書太祖,則可知王氏確如陳建所說的 「有濟世之才,不獨文名而已。使柄政事業,當有可觀」46。另一位深受太祖寵 愛的桂彥良(1386 年卒),《啟運錄》中雖未如《太祖實錄》般臚列其著名的 〈萬世太平治要十二策〉之具體內容,但從以下的君臣對話觀之,大致離不開 〈十二策〉中「養聖德」及「培國脈」的範疇太遠47: 上嘗從容諮以治國之道,彥良對曰:「道在正心。心不正,則好惡頗;好惡 頗,則賞罰差;賞罰差,則太帄未有期也。是以君人者,將忿慾是務去。」時上 44 [明]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4,戊申洪武元年, 「祈天永命疏」、「法天道順人心」二條,頁 125-6。 45 詳見向燕南:《中國史學思想通史·明代卷》(合肥:黃山書社,2002),頁 88-116。 46 [明]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癸丑洪武六年, 「王禕死節」條,頁 197。 47 所謂的「養聖德」指的是「注重君主之自我修養」;而「培國脈」則是「以仁義道德教化百 姓,而不專尚刑罰,才能使國祚延續長久」之意。詳見戴彼得(Peter Ditmanson):〈洪武年間 的道德諫諍〉,載朱鴻林編:《明太祖的治國理念及其實踐》(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2010),頁 73。 59 懲元氏以寬縱失天下,立法甚嚴,臣民有犯必誅,無輕貸者。蓋即《周禮》所謂 「刑亂國,用重典」之意。上謂彥良曰:「法數行而數犯,奈何?」對曰:「用 德則逸,用法則勞。法以靖民,則民勞而弗靖;德以靖民,則民靖於德矣。」48 上兩件事例恰好都有一個共同之處,即是:藉經典作為給太祖的建言,嚴厲地 強調了皇帝需注意本身「君德」修為的重要性與影響力。故無論是王禕的「法 天道,順人心」,抑或桂彥良所談的「道在正心」及「德以靖民」,都是進而 對君王該如何具體開展「應有的」道德修養之延續性討論。我們甚至從陳建的 按語中也可以看得出作者對王疏評價奇高,稱之為「我朝開國名臣第一大奏 疏,其言精醇剴切,洞達理要。雖周、召、孔、孟之告君,無以越此矣」 49。然 最為關鍵的一點在於:兩位的諫言,皆被太祖欣然納之。 另外,關於太祖的選士標準,林麗月曾指出,相較於「詞章」和「文 藝」,太祖更看重的是「才幹」與「德行」。50如基於此,在《啟運錄》中,只 要符合「實用主義」,即便是直接尖銳的諫言,太祖亦能接受: 時朝廷訪求通曉曆數,推往知來,詴無不驗者,必爵及封侯,食祿千五百 石。山東監生周心敬上書,略言:「國祚修短,在德厚薄,非曆數可定。陛下但 當修德,則皇祚可傳萬世,何必問諸小技之人耶?」又言:「陛下連年遠征,臣 民萬口一辭,皆知為耻不得其傳國寶,欲取之耳。臣聞傳國寶,出自戰國。楚帄 王時,以卞和所得之玉琢之。秦始皇秘之,名曰玉璽。自是以來,歷代珍之,遂 有是名。《易》曰『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孚位?曰仁。』是知仁,乃人君之 寶,玉璽非寶也。且戰國之君,趙先得寶而國不孚。五代之君皆得寶,皆不旋踵 而亡。蓋徒知玉璽之為寶,而不知仁義之為寶故也。天下治安,享國長久者,莫 如三代。三代之時,未有玉璽。是知天下者,在仁義不在此璽,亦明矣。今為取 48 [明]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癸丑洪武六年, 「桂彥良諷諫」、「彥良受知」二條,頁 190-1。 49 [明]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4,戊申洪武元年, 頁 126-7。 50 林麗月:〈明初的察舉〉,《明史研究專刊》,1979 年第 2 期,頁 47-8。 60 寶,使兵革數動,軍民困苦,是忽真正之大寶而易無用之小寶也。聖人智出天 下,明照萬物,何乃輕此而重彼,愛彼而不愛此耶?」又言:「方今力役繁難, 戶口雖多,而民勞者眾,賦斂過厚。倉廩雖實,而民窮者眾。教化博矣而民不 悅,所謂徒善也;法度嚴而民不服,所謂法徒也。昔者汲黯言於漢武帝曰:『陛 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方今國則願富,兵則願強,城池 則願高深,宮室則願壯麗,土地則願廣,人民則願眾。於是,多取軍士,廣積錢 糧。征伐之功無虛日,土木之功無已時,如之何其可治也?」又言:「洪武十二 年欽錄天下官即,十三年連坐胡黨,十九年起天下積年民害,二十三年大殺京 民,不分臧否,一概殺之,豈無善人君子誤入名項之中?方今水旱連年,未臻大 稔 ,未必不由殺戮無辜、感傷和氣之所致也。」疏奏,上頗納其言,自是北征 之議稍息。51 周氏措辭之強烈,卻能讓太祖改變出征的念頭,故陳建引《菽園雜記》語贊其 「能直言極諫如此,何其壯哉」52。再者,關於那位來自浙江寧海的儒士葉伯巨 (1377 年卒)應詔直言之事,《啟運錄》詳細記載了連《實錄》都未收錄的談 「三事」的「萬言書」,其中著墨最多的卻是「求治太急也,用刑太繁也」二 事。儘管最終觸怒皇帝的是後來被歷史證明其「先見之明」是對的「分封太 侈」之故,但倘若我們僅從陳建所引的奏疏文字分析,太祖似乎並沒對葉氏前 兩件事的「直言」有任何不悅的反應。53 是故,由以上所提及的四個儒臣諫諍的案例中,我們明顯地看出太祖務實 地尋求直諫,尤其願意接受臣子關於其道德修養及治國理念方面的諫言之表 現。而如果從《啟運錄》的敘事、條目標題及按語的角度觀察,陳建除了認同 儒臣進諫的內容外,更重要是已間接「塑造」了書中太祖「虛心納諫」之正面 形象。 51 [明]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壬申洪武二十五 年,「周敬心直言極諫」條,頁 281-2。 52 [明]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壬申洪武二十五 年,頁 282。 53 詳見[明]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丙辰洪武九 年,「葉居升萬言書」、「三事切直」二條,頁 208-10。 61 太祖與洪武黨案及殺戮 史學家一般在論及明初用刑之峻時,都無可避免自然要提到胡惟庸、藍 玉、郭桓、空印等四案54;而其它因文字獄、懲治貪官污吏而起的殺戮則凸顯了 太祖猜忌與殘暴的性格55。足見得,這些都是洪武朝的大事記。首先,按照事件 發生的時間順序而言,最早的是胡黨案。在發生黨案之前,陳建筆下的胡惟庸 (1380 年卒)是一個專權陰險之人。胡氏一開始便有意加害於劉基及其兒子, 幸得太祖不採納其建議,「惟奪基祿而已」56;胡氏「潛蓄姦謀,深惡基」,故 57 後來劉基之死亦與胡氏有直接的關係。 洪武十三年(1380)胡案正式爆發時, 《啟運錄》中的相關敘述是這樣的: 正月,丞相胡惟庸謀逆,誑言所居井湧醴泉,邀上往觀。惟庸居第近 西華門,孚門內史雲奇知其謀,乘輿將西出,奇走衝蹕道,勒馬銜言狀, 氣方勃,舌駃不能達意。上怒其不敬,左右撾捶亂下。奇垂斃,右臂將 折,猶奮指賊臣第,弗為痛缩。上方悟,登城俯察,則見彼第內裹甲伒屏 帷間數匝 。上亟返,遣兵圍其第,罪人一一尌縛,並其黨御史大夫陳寧 及都督李玉等皆伒誅。上召雲奇,死矣,深悼之,追封右少監,賜葬鐘 山,命有司春秋致祭,仍給灑掃戶六人。 58 顯然地,誠如吳晗所指出的,作者在此和其他明清私人史家一樣,選擇了相信 59 最早見於《國琛集》的雲奇(生卒年不詳)告變之事。 但由上所述可知,陳建 54 詳見孟森撰,商傳導讀:《明史講義》,頁 70-5。 參吳晗:《朱元璋傳》,頁 266-75。 56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癸丑洪武六年,「胡惟 庸誣害劉基」條,頁 192。 57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乙卯洪武八年,「胡惟 庸毒劉基」條,頁 203-4。 58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庚申洪武十三年,「誅 逆黨」條,頁 218-9。 59 吳晗:〈胡惟庸黨案考〉(收入氏著,常君實編:《吳晗全集》〔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 社,2009〕,第 2 卷),頁 7。 55 62 其實對胡案的導因了解並不深,所著墨更多反而是同鄉先輩雲太監60的忠義之 舉。緊接下來,《啟運錄》談的便是太祖念及舊情而寬宥了被胡案牽連的韓國 公李善長(1314-1390)和吉安侯陸仲亨(1390 年卒)的情況。61在胡案中,即使 是宋濂這樣的重臣,也因為馬皇后(1332-1382)的求情,最終被赦免其死,僅 「發茂州安置」耳。62自此,「革中書省,罷丞相等官不設,升六部為正二品衙 門,分理天下庶務」。63 兩年後的洪武十五年(1382),發生了「空印案」。其文曰: 始令各自衙門用半印勘合行移。先是,各布政司因循舊弊,用空印 紙,於各部查得錢糧軍需有差錯改正,卻將空印紙填寫,咨呈補卷。事 發,上大怒曰:「如此作弊瞞我!」遂大行考較,將各尚書及各布政使 司、各府州官多論死。輕者謫發充軍,或斷發工役,內外官僚坐累太半。 遂議用半印勘合,出納關防。其勘合之制,令在京五府、六部、都察院衙 門,各置簿籍二扇,合空紙之半,照各地方編寫字號,押印完畢。外號底 簿,發諸有行都布按司、直隸府州衛所收掌;內號底簿並勘合紙,本衙門 收貯 。凡行移在外事務,發勘合科,填寫號紙,下各地方比照,硃墨字 號相却,將開去事伔,奉行完報。如號紙盡絕,照字號編接如前。各該司 府州衛,候年終將發去勘合底簿,拆粘,具本奏繳。仍具青冊一本,送原 發衙門,以憑稽查比較,遂為定制。64 60 按何孟春〈贈司禮監太監雲公奇墓碑銘〉所記,雲奇乃南粵人。更多有關雲氏的事蹟,詳見趙 令揚審訂,梁紹傑輯錄:《明代宦官碑傳錄》(香港:香港大學中文系,1997),頁 35-41。 61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庚申洪武十三年,頁 219。 6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庚申洪武十三年,「宋 濂謫蜀卒」條,頁 219。 6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庚申洪武十三年,「罷 丞相官不設」條,頁 220。 64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壬戌洪武十五年,「考 較空印之弊」、「始用勘合之制」二條,頁 233-4。 63 這裡將「空印案」的來龍去脈及具體的解決方案描述得十分詳盡,並給予「此 即前代刻木剖竹、防姦符契遺意,良法也」65之高度評價。又,太祖治下另一大 貪污案件,乃發生於洪武十八年(1385)的「郭桓案」,情況如下: 時戶部侍郎郭桓等犯贓,盜過官糧,凡七百萬石有餘,詞連天下諸司 官即,擊獄擬罪者數萬人,招指贓鈔寄借滿天下,皆至破家。御史余敏、 丁廷舉言:「法司逼令恆等妄指帄民,皆歸謗朝廷。」於是,遂將審刑司 右審刑吳庸等凌遲示眾,以息天下之謗,仍編榜天下。66 太祖如此大開殺戒的原因,《啟運錄》後援引其詔書中所言,指出乃「朕為民 設官,為民造福,必欲除姦」。但「復生姦,甚擾害吾民,實朕不才之所 至」;故「自詔之後,凡擾吾民者,大赦不赦」。67事畢,「因此遂作《大 誥》,頒示天下,令一切官民諸色人等,戶有此一本」。68然則,即使在發生了 胡、空、郭三大案之後,從文字上看,太祖還是很保護功臣的:「(洪武二十 二年)春,上以天下無事,憫諸將老,欲保全之,詔從公侯,各還其鄉。」 69並 於「肅清逆黨」之際,「榜列勳臣,凡五十七人」。70二十九年,甚至是藍玉案 已發生後,太祖依舊「大賚天下致仕武臣」,令「諸臣皆感激,叩首謝,有墮 淚者」。71 洪武二十三年(1390),「勳臣第一」的李善長也被賜死,《啟運錄》載: 65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壬戌洪武十五年,頁 234。 66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乙丑洪武十八年,「深 戒姦貪」條,頁 249。 67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乙丑洪武十八年,「深 戒姦貪」條,頁 249。 68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丙寅洪武十九年,「作 《大誥》訓臣民」條,頁 255。 69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己巳洪武二十二年, 「賚遣名將還鄉」條,頁 267。 70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庚午洪武二十三年, 「榜列勳臣」條,頁 269-30。 71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丙子洪武二十九年, 「大賚致仕武臣」條,頁 293。 64 五月,賜韓國公李善長死。是春,坐他累,削祿一千四百石。既又有 以胡惟庸黨類為言者,上亦未之究也。是春,榜列功臣,猶前善長。會有 星變,其占為「大臣災」。上疑之,時大殺京民之怨逆者。善長請免其黨 數人,上大怒,遂賜善長死。 謹按:韓國之獄,當時廷臣皆不敢救,惟解縉代虞部郎中王國用論奏 善長冤狀,辭極剴切,事竟不行。 以肅清逆黨事,命刑部尚書楊靖備條亂臣情詞,播告天下。……72 從這幾段說明當中所釋放出的明顯訊息有:一、太祖是有給李善長機會的,而 且還不止一次;二、即使發生了胡黨案,太祖仍然沒有磨滅李善長之前的功 績;三、作者並非不知李善長死有冤屈,卻不予正面評論;四、誅逆黨的具體 情況,太祖是有「透明化」地召告天下的。此外,對於那些或直接或間接涉及 三案的後起之秀(如為李善長之罪諫言的解縉〔1369-1415〕、父親因捲入「空 印案」而死於獄中的方孝孺〔1357-1402〕),太祖都是「愛護而玉成之」,以 「留給子孫光輔太平」之用的。73 洪武年間最後一起致使「元功宿將相繼盡矣」74的是藍玉案。書中所描述的 當時情形是: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涼國公藍玉謀不軌,事覺,並其黨皆伒誅。 玉始以常開帄妻弟從征,累功至大將,所向多克捷。素狠愎不學,恃功敻 橫,莊奴、假子數千。嘗奪民田,民訴之御史。玉執御史,捶而逐之。北 征還,私載無算。比度喜峰關,關即以夜不即納,玉毀關而入。上聞之 怒,會有言其私元妃主,上詶責之,玉不為意。每侍上宴,容止悖傲。總 兵在外,專黜陟刑罰,至違詔出師。迨征西歸,意望進爵,時已封涼國 公。上命加太傅,玉攘袂曰:「我當為太師,何太傅也?」及奏事,上不 7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庚午洪武二十三年, 「李善長賜死」條,頁 271。 7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8,戊辰洪武二十一年、 壬申洪武二十五年,頁 263-5、頁 282-3。 74 張廷玉等:《明史》,卷 132,〈藍玉傳〉,頁 3866。 65 從。玉退曰:「上疑我矣。」遂謀反。密詔故部曲,令收集士卒並家奴, 伒甲為變。將廢,為錦衣衛士蔣獻上告。捕訊,伒誅,並大誅逆黨。凡戮 數萬人,連坐者鶴慶侯張翼、普定侯陳桓、舳艫侯朱壽、卲安侯陸伓亨、 南雄侯趙庸、靖寧侯葉昇及即部尚書詹徽、翰林典籍孫僨等,數百千家。 75 藍玉(1393 年卒)倚仗功績驕橫之劣性,以及此案涉及面之廣,被殺者之多, 由斯可見。事後太祖敕命翰林官輯錄的《逆臣錄》就收載了「藍黨案」近千人 的個人資料與供詞。76陳建在此並未將所有受牽連的勳臣武將名單給臚列出來。 事實上,或囿於篇幅之故也無此必要;但引起筆者好奇的一點是,《啟運錄》 中居然何以對一位受此案所累而被殺的著名同鄉前輩的後代之事一字不提(此 疑點將在下節詳作分析)。同年九月,為了穩定人心,太祖遂頒布〈赦胡黨藍 黨詔〉,召告天下「除已犯已拏在官者不赦外,其未犯未拏者,不分胡黨、藍 黨,一概赦宥之」。77 復可論者,我們尚可將焦點移至《啟運錄》如何記述一些在一般史書中尤 能代表太祖性多猜忌、殘暴嗜殺形象之事蹟。先看因表箋詿誤殺戮儒臣之敘 述: 詔禁四六文辭。先是,上命儒臣擇唐宋名儒表箋可為法者,遂以韓愈 〈賀雨表〉、柳宗元〈代柳公綽謝表〉進。上命中書省臣錄二表,頒為天 下式。諭群臣曰:「唐、虞、三代謨訓誥之詞,質實不華,誠可為千萬世 之法。漢、魏之間,猶為近古。晉、宋間,文體日衰,駢儷綺靡,而古法 蕩然矣。唐、宋名儒輩出,雖欲變之而卒未能。近時若詔誥章表之類,仍 蹈舊習。朕常厭其雕琢,殊異古體,使事實為浮文所蔽。其自今,凡誥諭 75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癸酉洪武二十六年, 「藍玉恃功暴橫」、「藍黨之誅」二條,頁 284-5。 76 詳見明太祖敕錄,王天有、張何清點校:《逆臣錄》(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 77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癸酉洪武二十六年, 「赦二黨」條,頁 286。 66 臣下之辭,務從簡古,以革弊習。爾中書省宜播告中外臣民,凡表箋、奏 疏,毋用四六對偶,悉從典雅。」 謹按:國初,凡在外司府州衛等衙門所進表箋,皆令學官為之。當時 以聲音字樣犯嫌諱而被誅者甚多,後來遂令翰林撰寫為定式,如聖節、冬 至、正旦賀表之類,臨時為書謄以進而已。其他如謝除官、謝頒賜表之 類,一切革去不用,以省繁文,至今便之。78 相較於陳學霖對文字獄案史料作考證時所追索出的那三部明中葉野史(《傳信 錄》、《翦勝野聞》及《閒中今古錄》)中集中描繪如何「以聲音字樣犯嫌諱 而被誅」之細節79,以上的敘與論不僅顯得「對事不對人」,語氣也平和很多。 揆情度理,不難知道陳建其實是了解國初表箋之禍故事的,甚至於《傳信錄》 正是《通紀》的參考資料之一80。可就整體言之,作者還是將側重點放在太祖如 何去除繁文縟節,以重實質的格式取代之的史事。陳氏行文間也對太祖此舉持 有相當的肯定態度。 最後,針對太祖用刑之酷,《啟運錄》基本上摭取了《龍飛紀略》中的記 載81: 帝嚴於即治,凡有貪酷縣令,許里老解赴京,陳情政務。或庹民受 害,許赴御前陳訴。官贓十六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以為將 來之戒。於府州縣衛所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為剝皮之場,名曰 78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癸丑洪武六年,「正體 文」條,頁 193-4。 79 這三部野史中有關招致殺戮的表箋文字之介紹,詳見陳學霖:〈明太祖文字獄案考疑〉,頁 510。 80 案:按陳學霖的推敲,亦為《通紀》參考書之一的《雙槐歲鈔》可能又是《傳信錄》所記表箋 刑案的史源;然今查列入中華書局版「元明史料筆記叢刊」的傳本《歲鈔》已不見相關的記 述。故聊備一說,姑志之待考。 81 關於太祖「剝皮實草」史實的考證,可參陳學霖:〈朱元璋懲貪「剝皮實草」酷刑重研——兼 與王世華教授商榷〉,載氏著:《明初的人物、史事與傳說》(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0),頁 36-57。 67 「皮場廟」。於公座傍,各置一剝皮實草之袋,欲使其常接於目而警於 心。82 上引的資料除了平面地描述了明初有此慘烈的酷刑方式,更關鍵的或許該是接 下來作者引用《傳信錄》之語所要表達的「洪武間,朝廷清明,法度嚴密,善 無微而不錄,惡無微而不誅」83之讚歎。 通觀本節的分析,我們不經意地會有這樣的一種感覺:《啟運錄》所讓讀 者看到的一方面是體現了太祖重情義、重直言,甚至「恩及枯骨」「體天地之 仁」84的形象;另一面又呈現了洪武朝用刑極酷「一時法嚴如此」85的政治氛圍。 看似「截然」的兩種面向,實質上並不矛盾。因為即使在論及洪武朝的黨案以 及各種殺戮時,太祖只是依法治國,而且對有大功者往往還多有關照;更確切 地說,「功臣多不保終者,無亦其自取也矣」86。並且作者也為功臣指出了一條 「自保之道」:高而不危,滿而不溢;功蓋天下,守之以謙。87而在面對一些無 法「迴避」的過於嚴苛的歷史案例時,《啟運錄》的做法則是通過「客觀的記 敘」取代「個人的評議」;又或者僅針對制度/ 方案提出看法。故最終整體達致 了其所謂的「功過不相掩,而國法不廢也」88的「合理論述」。 第二節 影響史事論述的背後因素 8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戊寅洪武三十一年, 「以嚴致太平」條,頁 304。 8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戊寅洪武三十一年, 「以嚴致太平」條,頁 305。 84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5,庚戌洪武三年,頁 1634。 85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乙丑洪武十八年,頁 253。 86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己巳洪武二十二年,頁 268。 87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5,庚戌洪武三年,頁 165。 88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5,庚戌洪武三年,頁 172。 68 即便《啟運錄》中所展現的歷史情境看似「合情合理」,但細究析之,我 們還是不難發現其中確實存在一些弔詭之處。這裡先談陳建花費不少筆墨書寫 的一位「保障嶺表,歸命真主」89的同邑國初功臣東莞伯何真(1321-1388)的事 蹟。鑒於陳氏的著墨甚多,後來有學者甚至以此為據,「誚其偏美鄉人」 90。其 記載如下: 真,廣州東莞人。少英偉,好書劍。元末,仕為河源務副使。嶺海騷 動,棄官歸鄉裡,率眾保障。至正乙未,邑人王成、陳伓玉構亂。真請於 行省,舉義兵除之,擒伓玉以歸。成築砦自孚,圍之久不下。真募人能縛 成者,予鈔十千。於是,成奴縛之以出。真笑謂成曰:「公奈何養虎為 患?」成慚謝。奴求賞,真如數與之。使人具湯鑊,駕諸轉輪車上。成 懼,以為將烹己也。真乃縛奴於上,促烹之,使數人鳴鼓推車,號於眾 曰:「四境毋如奴縛主,以罹此刑也。」又使數人鳴鉦,督奴妻炊火。奴 一號,則群應之曰:「四境有如奴縛主者,視此。」於是,人服其賞罰有 章,以為光武待蒼頭子密不能及也。竟歸之,遂併有循、惠二州,嶺表民 賴以安,元授以江西分省左丞。或陳符瑞,勸為尉佗計者,輒斥絕之。 (廖)永忠等師至潮州,真遣其都事劉克佐上其印章,並籍所部郡縣戶 口、兵馬、錢糧,奉表歸附。91 四月朔,永忠等師至東莞,何真率官屬出見。……92 廖永忠遣人送何真降表,詣京師。上賜詔褒真,謂其保境安民,以待 有德,不勞師旅,先期來歸,其視漢、唐名臣,實竇融、李勣。特召真乘 89 張二果、曾起莘著,楊寶霖點校:《(崇禎)東莞縣志》,卷 5,〈臣軌〉,頁 458。 葉權撰,凌毅點校:《賢博編》,頁 37;持類似觀點的晚近學者還包括李龍潛(詳見氏著: 〈關於研究陳建《皇明資治通紀》中的幾個問題〉,頁 310-1)。 91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4,戊申洪武元年,「何真 賞罰有章」條,頁 120-1。 9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4,戊申洪武元年,「何真 以廣東降」條,頁 121。 90 69 傳入朝,賜宴,仍賜白金千兩,文綺、紗羅、綾絹各百匹,將校各賜有 差。諭之曰:「天下紛紛,所謂豪傑有三:易亂為治者,上也;保民達 變,識所歸者,次也;負固偷安,流毒生民,身死不悔,斯不足論矣。頃 者,師臨閩越(粵),卿即輸誠求歸,不煩一旅之力,使兵不血刃,民庹 安堵,可謂識時達變者矣。」授真中奉大夫,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參加政 事。93 由上可知在元末明初的廣東存在著地方豪強相互殘殺爭鬥的情況,有的如何真 者,甚至還獲得元朝廷的官職。而何真對付叛徒的這個故事,被許多差不多一 個時期的明代史料所記錄(包括黃瑜〔1456 年中舉〕的《雙槐歲鈔》94、郭棐 〔1562 年進士〕的《粵大記》95等),此故事不僅充分反映出時人如何要求 「奴」忠於主96;更說明了何真的事蹟在地方上的廣為流傳。歷史上明師平粵, 統一嶺南是一件極具意義的大事;從而使以廣州為戰略中心的南方獲得穩定, 明王朝自此解除了後顧之憂,得以全力揮師北上中原、西掃川隴。97而平定廣東 的關鍵正是因為有何真這樣當時已兼併各地方勢力的「識時達變者」的率先歸 附。入明以後的何真也因此受到太祖的不少賞賜: (洪武二十年)八月,封何真為東莞伯,食錄一千五百石,賜鐵券, 子孫世襲。先是,真既歸附,歷江西、山東參政,山西、浙江、湖廣布政 9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4,戊申洪武元年,「褒寵 何真」條,頁 121。 94 黃瑜撰,魏連科點校:《雙槐歲鈔》(北京:中華書局,2006),卷 1,「何左丞賞罰」條, 頁 8。 95 郭棐撰,黃國聲、鄧貴忠點校:《粵大記》,下冊,卷 24,頁 763。 96 David Faure, Emperor and Ancestor: State and Lineage in South China, 68-9. 97 相關的分析與研究,可參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北京:中華書局,1977),第 1 冊,卷 7,〈平定兩廣〉,頁 91-8;關漢華:〈論朱元璋統一嶺南〉,《廣東社會科學》,2001 年第 6 期,頁 66-71;章深主編:《廣州通史·古代卷》(收入楊萬秀主編:《廣州通史》〔北京:中華 書局,2010〕),下冊,頁 589-96。 70 司使,致仕。至是,念其歸附之誠,授以封爵,仍賜第於京師,官其三 子。98 (洪武二十一年)東莞伯何真卒。上親為文,遣奉御祭之,命其子榮 襲封東莞伯。99 作為少數得以善終的開國勳臣,何真何以隔了那麼多年直到年老快退休時才獲 得這些看似豐厚的恩典?這不符合常理的做法實已間接表明了太祖對何氏絕非 真的寵信。湯開建的研究更是一針見血地指出,太祖從來沒有打消對何真的懷 疑心態,故降明初期,並未委予何氏任何實權的重任,且一直對在廣東擁有強 大實力的何氏家族也是極其不放心的。直到何真晚年,太祖或感到自己虧待了 何氏家族,方才在何氏致仕時給予封伯等各種彌補。100我們今雖已無法確切地知 道陳建在著史時是否真的一點都察覺不出表象背後所隱藏的以上問題,但從其 對何真一生的評斷觀之,作者最終選擇為這位同鄉前輩留下一個「完美」的總 結: 真初與元末群雄方國珍、陳友定等却時並起,各處一方。惟真保境安 民,識時達變,歸命真主,光被寵榮,策勳盟府,大非一時群雄所及。歸 朝之後,復能一心事上,夙夜畏威惟謹。一時黨禍方熾,而真獨無所染 事。高皇帝逾二十年,未聞有微譴加焉,此尤一時功臣所難也。若真者, 不獨為識時務之俊傑,雖謂之賢可矣!101 98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丁卯洪武二十年,頁 257。 99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戊辰洪武二十一年,頁 260。 100 關於何氏家族降明後所遭到的冷遇情況,詳見湯開建:〈元明之際廣東政局演變與東莞何氏 家族〉,《中國史研究》,2001 年第 1 期,頁 113-8。 101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戊辰洪武二十一年,頁 260。 71 西方史家通過個案的研究早已發現「胡黨案」牽連之廣,當時京城中幾乎人人 都有可能以某種方式被捲進此案而遭致禍害102;他們亦指出在「胡藍黨案」中許 多喋血的事件其實都發生在地方層面上103。此誠為極具見識之論。陳建說「高皇 帝逾二十年,未聞有微譴加焉」,但並不表示太祖私下沒有防著何氏;「一時 黨禍方熾,而真獨無所染事」亦不能否認「一時在朝名公樂從之遊」 104的何真生 前未曾與胡氏有所交往。何真本人是逃過了「胡案」,然卻不能保證其家人可 以繼續避開過後的「藍案」。 《啟運錄》對何真的身後事隻字未提,有關其後代子孫的敘述也僅限於 「(太祖)命其子榮襲封東莞伯」一句而已。歷史上的何榮(1393 年卒)究竟 是何許人也?我們可從崇禎版《東莞縣志》中看到這樣的一段介紹: 榮,字耀先,(何)真長子。讀書有文名,洪武二十一年夏四月襲封 東莞伯,上賜誥文。時涼國公藍玉恃功敻橫,以反誅。榮嘗為其部將。二 十六年二月乙酉,有司奏玉嘗遣親信召榮,晨夜會私第,收集士卒及諸家 奴,伒甲為變。命群臣訊狀,榮於是伒誅。105 較之與《廣州人物傳》106及《粵大記》107中的簡要描述,這算是篇幅稍長的何榮 生平介紹,基本上足以概括了何氏一生中的幾件大事:一、乃何真長子;二、 是地方上頗有名氣的讀書人;三、承父蔭,封東莞伯;四、曾為藍玉的部將; 五、受藍黨案牽連,遭誅。事實上,何真尚有其他孩子108,他們如何在父親去世 後僥倖逃過「胡案」,卻最終被「藍案」所累全族險遭殺戮殆盡的悲慘故事, 無論在官方的《逆臣錄》裡,抑或何家後人所寫的《廬江郡何氏家記》中皆有 Thomas P. Massey, “Chu Yüan-chang and the Hu-Lan Cases of the Early Ming Dynasty”, esp. 156225. 103 Peter K. Bol, Neo-Confucianism in History, 145n100. 104 張二果、曾起莘著,楊寶霖點校:《(崇禎)東莞縣志》,卷 5,〈臣軌〉,頁 463。 105 張二果、曾起莘著,楊寶霖點校:《(崇禎)東莞縣志》,卷 5,〈臣軌〉,頁 463。 106 黃佐著,陳憲猷疏注、點校:《廣州人物傳》(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卷 11,「東莞伯何真」條,頁 272。 107 郭棐撰,黃國聲、鄧貴忠點校:《粵大記》,下冊,卷 24,頁 765。 108 案:何真有子八人,現今仍可知名者為:榮、貴、宏、維、崇。 102 72 極其細緻的記載。109今天的歷史人類學家甚至告訴我們,何氏家族因其空前絕後 的功業而在明初珠江三角洲地面上創造出的短暫傳奇,成了明代許多地方百姓 重複附會其譜系的來源。110姑先勿論身處明中葉的東莞人陳建從小可曾聽聞過國 初以降流傳下來的這些家鄉事,但可以肯定的是,鼓勵陳氏續寫《通紀》的好 友黃佐對何家的命運確是充滿感嘆的。其論曰: 夫功難成,而易敗也;節難堅,而易壞也;情難制,而易汰也。章章 矣哉。元末大亂,豪傑云起,鋒鏑連海峤,血肉渥草莽,獨我南海,賴何 真保障,得以奠枕亡虞,其功偉矣。方是時,操斛揚舲之夫,甫統烏合之 眾,即稱帝稱王,蓋不特張陳而已。使其為尉佗之業,夫能誰禁之?然面 篤孚坤節,以俟貞期。其智識可謂卓矣。元勳如韓國。帝甥如岐陽,猶不 能以功名終,而矧谷珍、思齊之庸瑣者乎?真事高皇帝,始終一心,未聞 微譴加焉,其生榮死哀,誠非一時諸臣所可幾而及也。至於其子恣情掇 禍,先業如覆水焉,而墜不可收,夫豈燕翼弗臧哉?語曰:「頄處濁則 喁,人處罪則誅」,蓋自取之也。111 黃佐的上述言論除了高度肯定這位同鄉前輩的「智識」之餘,同時亦和上節所 論陳建看待功臣被殺的觀點類似,認為何氏後人遭致黨禍實為「自取之也」。 再者,我們從劉志偉的翔實鉤稽中還能管窺明中葉如黃佐、陳建般的地方精英 的先人們在元末明初之際與以何真為首的鄉豪在廣東地面上的緊密互動關係。 在當時這些地方文人的協助下,何真等人才得以進一步拉近和王朝國家的聯 繫,最終成為地方上具有正統性身份的政治勢力。112職是此故,無論從祖輩們的 共同經歷觀之,還是由陳、黃二人同時期的情誼來看,我們此時已很難再有理 由相信陳建對因為太祖的殘暴導致何氏族人幾乎滅門之前朝事全然不知。這一 109 詳參湯開建:〈元明之際廣東政局演變與東莞何氏家族〉,頁 118-21。 David Faure, Emperor and Ancestor: State and Lineage in South China, 69. 111 張二果、曾起莘著,楊寶霖點校:《(崇禎)東莞縣志》,卷 5,〈臣軌〉,頁 464。 112 詳見劉志偉:〈從鄉豪歷史到士人記憶——由黃佐《自敘先世行狀》看明代地方勢力的轉 變〉,《歷史研究》,2006 年第 6 期,頁 49-69。 110 73 點觀察,最後尚可由黃佐編纂的《廣東通志》113和《廣州人物傳》中關於何氏家 族事蹟的史源與陳建《通紀》所採用的參考書目之「不謀而合」再次獲得了證 實:這三部作品皆取材自成書於更早時候的《廣州志》、《皇明文衡》及《皇 明開國功臣錄》,然而唯獨《啟運錄》少了何榮等捲入黨案的記載。 其次,在實然的歷史環境中,陳建並非完全不知曉太祖之暴虐的。在洪武 四年(1371)太祖問劉基關於天象事的敘事後面,作者就特意註明了本身看法: 「殺運直至永樂靖難後始除」。114換言之,在陳建認知當中,洪武一朝其實是殺 戮連連的。他還引述《廣州志》中黃佐的話,指出「國初馭下,多從重典。藩 臬、守令少有贓罪,懷印未暖,即逮之去,非遠戍,則門誅。其有異政者,不 浹旬,已為朱紫矣」。115現今學界的研究亦顯示,不管太祖如何不遺餘力地酷刑 與德治並行,可只要高度集中的專制權力制度存在著,其根源性問題——貪污 就始終無法得到徹底的解決。116此外,我們還可從一些案例中看得出太祖對待皇 室犯法的寬鬆容忍的姑息態度與對付功臣的兇殘手法是迥然有別的,這也間接 表明了現實中太祖執法的不公正。117當然,陳建不一定具備以上這些「後見之 明」,但即使有此見識也未必會在其史書中表露。畢竟,作者和黃佐一樣,終 究更看重並嚮往的其實是太祖的嚴厲所形成的「居職惴惴,惟恐不能奉法恤 民,以忝榮祿。由中迄外,百職釐舉」118之對此時的他們而言「早已遺失的美 好」。 此外,錢穆先生在《國史大綱》中的一段分析,也許有助於我們切換另一 個角度來理解陳建對太祖的態度:「明祖一面廢宰相,用重刑,一面卻極看重 113 黃佐:《廣東通志(嘉靖本)》(香港:大東圖書公司,1977),第 4 冊,卷 59,〈何真 傳〉,頁 1551。 114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辛亥洪武四年,「殺 運」條,頁 184。 115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戊寅洪武三十一年, 「以嚴致太平」條,頁 304。 116 關於明初的權力腐敗及其制度原因,詳見王毅:《中國皇權制度研究——以 16 世紀前後中國 制度形態及其法理為焦點》(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上冊,頁 295-301。 117 參陳學霖:〈明太祖對皇子的處置——秦王朱樉罪行與明初政治〉,載氏著:《明初的人物、 史事與傳說》(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頁 58-96;〈明太祖《紀非錄》書後——秦周 齊潭魯代靖江諸王罪行敘錄〉,載氏著:《宋明史論叢》(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2),頁 295-362。 118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戊寅洪武三十一年, 「以嚴致太平」條,頁 304。 74 學校。明祖蓋知政治不得不用讀書人,故一面加意培植養成,一面卻設法削其 權任,殺其氣燄。」119太祖殘酷的另一面,同時體現了其對天下教育的重視。 《啟運錄》中,作者早開國之前的論述中就極為欣賞太祖在天下未定的喪亂之 際卻已懂得招攬儒士興學辦校的舉措,譽之曰: 時方草創,兵戈倥傯,成敗未可知,而即以崇儒興學為首務,此豈尋常群雄所 及?抑前代創業諸君,猶未見有此。120 太祖在登基後隨即「詔以太牢祀先師孔子於國學」,以「期在明教化,以行先 聖之道」121;並在全國各郡縣開設學校122。太祖所開創的明代「科舉必由學校」 123 的制度,致使所有想入仕的士子都必須在早期就進入官方承認的學校;這樣的 規定,亦有利地促成了官學系統的形成。而陳建正是由這個系統出身,他本人 還曾長時間擔任過縣學教諭、府學教授以及各地的鄉試考試官;故不難理解其 對太祖在明初教育體系中所扮演的開創之功的深入認識。另,有關洪武八年 (1375)明廷在全國各地廣泛設立社學的紀事中,陳建引述了太祖的原話,將 「農桑」與「學校」並列,稱後者為「道理之原」,希望實現「民豐衣足食, 124 理道暢焉」。 李弘祺先生就曾指出,實際上明代的社學並非旨在為人民提供實 際的教育,反之更大程度上是以控制臣民的意識形態為目的。125雖說社會教化從 明初已開始推行,可對於陳建所處的珠江三角洲地區而言,真正迫切需要大規 模地將「化民善俗」當作重要任務加以普及化的時候,卻是到了正統年間爆發 119 錢穆:《國史大綱》(修訂本),下冊,頁 681。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2,戊戌元至正十八年、 宋龍鳳四年,「崇儒興學」條,頁 39-40。 121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4,戊申洪武元年,「太 牢祀孔子」條,頁 118。 12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5,己酉洪武二年,「命 郡縣皆立學」條,頁 154。 123 張廷玉等:《明史》,卷 69,《選舉一》,頁 1675。 124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乙卯洪武八年,「重 農桑學校」條,頁 202。 125 詳見李弘祺:《學以為己:傳統中國的教育》,(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2),頁 1001。 120 75 的黃蕭養之亂126以後。127針對這場對地方與國家之間的關係影響甚大的叛亂,陳 建的同邑先輩陳璉(1370-1454)甚至提出過「建制禦綏靖之策」將其平定128; 可知在武力鎮壓之餘,朝廷所同步採取的還有地方教化的推行。《通紀》中明 確記載了黃蕭養伏誅的經過129,足見得陳建對此事是有所關注的。又,作為生長 於理學活動盛行的南方的程朱學者,陳氏還特別注意到太祖命禦史臺選國子生 分教北方130,頒五經四書於北方學校131的情況;而且亦對以推行教化消弭國初南 北文化差異的舉措讚賞不已,謂之:「比事以觀,自三代而降,教養兼盡,未 有如我聖祖者矣。」易言之,由於其職業、學術立場及所處地域與時代背景的 關係,我們有理由推知陳建對於明初創建的學校制度在穩定社會、移風易俗上 扮演著重要角色是認可的;而這些認可,在一定程度上亦將轉化為對奠基者太 祖的治國理念的一種認同。 無論遠望廟堂,抑或環顧四周,身處「變易廢弛比比」的明中葉的陳建, 在扶今念昔懷想起「祖宗時法度昭明 」的故事時;於是自然地興發出回歸國初 的期盼,希望「遵祖宗之法,以正末流之弊」132。我們從《啟運錄》之前陳氏的 那部經世著作《治安要議》中同樣見到了對「祖宗於臣子非常之遇」「施非常 之恩」、「祖宗報功之厚」「立法之嚴」與今時現象的各種古今對比。 133很大程 度上,這些追憶和比照都是一個「相對性」的概念;陳建並非完全不了解國初 時也有用刑極酷的情況,只是誠如向燕南所指出的,這種披著「復古」的外 衣,藉頌揚過去來表達對現實的批判之舉是陳建當時既能保護自己,又可以批 126 關於「黃蕭養之亂」的記載,詳見黃瑜撰,魏連科點校:《雙槐歲鈔》,卷 7,「黃寇始 末」條,頁 125-6;郭棐撰,黃國聲、鄧貴忠點校:《粵大記》,上冊,卷 3,頁 36-8。 127 劉志偉:《從鄉豪歷史到士人記憶——由黃佐《自敘先世行狀》看明代地方勢力的轉變》, 頁 60。 128 郭棐撰,黃國聲、鄧貴忠點校:《粵大記》,下冊,卷 17,頁 463。 129 詳見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皇明曆朝資治通紀》,卷 15,庚午景泰 元年,頁 697-8。 130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乙卯洪武八年,頁 202。 131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辛酉洪武十四年,頁 226。 132 陳建:《治安要議》,卷 2,〈賞功議〉,頁 16。 133 陳建:《治安要議》,卷 2,〈賞功議〉,頁 14-6。 76 評當代政治的做法134。另一方面,類似「患臣工各懷苟且而無憂國任事之忠」135 的看法,除了在某種程度上確實反映了陳建對當時士大夫行為的失望外,會否 也是史家為避免太尖銳地正面批判最高統治者所採取的另一種委婉表達方式? 這種做法,在那位深受廣東人歡迎,甚至「於郡庠東庑建生祠以酬德」 136的平粵 功臣廖永忠(1323-1375)被誅之評論中尤為突出: ……(廖)永忠論功,當封公。太祖謂其使所善儒生窺朕意向,以邀封爵,止封 為侯。而終復獲譴以沒,豈其所以居功者未盡善與? 137 顯而易見地,太祖雖然沒有按功業來給予「相稱的」封賜,黨案亦尚未開展, 但作者的解釋始終是功臣不守本分所咎由自取,皇帝的做法的確有其一定理據 的。「法祖」思想的提出,在明中期以後的政治與社會文化的情況下,必有其 特殊的時代意義,需結合明中葉的環境討論,因在此並非本文的重點,故暫不 探究。唯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啟運錄》中對國初事蹟的正面懷故,卻不意味 著陳建即主張將祖宗時期的「法」生搬硬套地複製於當世。 第三節 小結 綜上所述,將「資治」的纂史初衷與手中所可掌握得到的史事結合到一 塊,使之成為貫通的一部既能涵蓋作者的立場和情感,又不離「史實」太遠的 「反思之作」,這本身就不是一項簡單的工程。尤其面對具多重性格的太祖 時,任何過分強調其殘暴梟桀的面相之敘述都有可能因此「削弱」太祖的正面 形象。而太祖「惦念舊情」、「虛心納諫」、「寬容恩典」的「與臣同樂」故 事,恰好為他同時的「多用重典」起著「緩沖調和」的作用。至於論及那些無 134 向燕南:《中國史學思想通史·明代卷》,頁 232。 陳建:《治安要議》,卷 2,〈賞功議〉,頁 16。 136 郭棐撰,黃國聲、鄧貴忠點校:《粵大記》,上冊,卷 8,頁 196。 137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6,乙卯洪武八年,「廖永 忠名將」條,頁 203。 135 77 可避開的大肆殺戮事件時,不予置評或只側重法治的必要性,甚至於將其歸納 為「天下士大夫虧負國家多矣」138之做法,就成為了陳建最好的選擇。 由上節文本外的考量中,我們還可觀察到無論是直接引用對方的原話,抑 或個別對特定事件的看法,陳建實和同時期的著名廣東文人黃佐有著不少共通 之處。我們或可將其視為廣東時人對洪武朝史事的一般看法,但針對那起發生 於約一百六十年前波及地方先輩的國朝層面的慘案,陳氏則顯得比友人來得更 為在意。就此意義觀之,也許並非像過去批評者所說的「偏美鄉人」可一言以 概之的。陳建心中的「在意」化為著史時的刻意迴避,一方面可能確是為了維 護同鄉的美譽,然細究下去,其背後更深層的用意或許還是避免因此破壞了之 前所論述的太祖整體形象。類似的考量亦可同樣用來解釋陳氏在了解現實歷史 中存在「殺運」後卻依然欣賞其「法度嚴密」之功效的處理方式。另外,陳建 對太祖的敬仰的因素亦是多方面的,我們因此有必要適當地結合與其職業和學 術立場一併考量。 另外,相較於陳學霖之前「明中葉野史稗乘多對太祖印象多為負面」的觀 察,同樣作於「近日縉紳多喜閱國初之事」139大環境中的《啟運錄》這裡所展現 卻是另一類「法祖式」的「資治」:立足於一個法治缺席的年代,冀望藉刻畫 太祖「神武明達,睿智有大度」140的美好歷史記憶,「召喚」今已不復存在的各 種元素。有別於後來鮮有人問津的無錫何棟如(1598 年中進士)所編纂的《皇 祖四大法》,直接記錄太祖評論時事和申述見解的言論和頒行的政令以刻舟求 劍式地欲「法祖救世」之作法;從歷史教訓中深刻理解到「君子用世,所貴乎 138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戊寅洪武三十一年,頁 305。 139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癸酉洪武二十六年,頁 287。 140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戊寅洪武二十六年, 「聖德聖政」條,頁 303。 78 得時措之宜」141的陳建則選擇將切合當時時弊的解決之道納入適合給決策者參考 的《治安要議》,而非完全附於普及性史書《通紀》當中。 總言之,陳建《皇明啟運錄》原本也許對我們更好地重構洪武朝史實沒多 大的裨益;但由本章可知,這一類的私史,如能審慎地加以釐析,並結合與明 初的歷史背景進行討論,則會發現它們在史學研究中,自有其獨特的價值所 在。本章正是通過對書中太祖與大臣間關係之層層梳理,考察出該史家在有意 識、有目的地建構太祖「法度昭明」形象時篩選、刪薙且評述史事的過程中, 如何最終呈現出本身歷史編纂上「首尾秩然」的「一致性」(consistency)與 「合理性」(rationality)。 141 [明]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戊寅洪武 三十一年,頁 310。 79 第五章 《皇明通紀》中論「靖難之變」 明成祖朱棣(永樂帝,1403-1424 在位)在太祖死後以外藩舉兵篡奪其侄惠 帝朱允炆(建文帝,1399-1402 在位)皇位,以至於最終上演較之「暴秦」、 「強漢」1更為兇殘慘烈的連坐殺戮凌虐,實乃明初政治史上的大事;其效應甚 至對明後期政治文化、社會經濟、對外關係皆產生有一定的影響。2而作為成功 奪位之君,無論成祖當時如何打著「朝無正臣,內有姦惡,必訓兵誅之,以清 君側之惡」之「靖難」旗幟,抑或事後盡反建文朝政並年號而「革除」之 3;他 的內心始終免不了在那個以儒家正統思想為主流的時代裡反复杌隉地掙扎 4。故 5 即位後的成祖不僅重修《太祖實錄》 以「合理化」本身篡逆的行徑;而且還相 當費心思地編纂各種文獻,藉此希望將自己塑造成「賢王聖君」的形象。今天 我們從清代《四庫》館臣對成祖的其中一部重要的論治國之道的著作《聖學心 法》6所作的提要中,可見到如此一段有意思的話: 1 谷應泰曰:「嗟乎!暴秦之法,罪止三族,強漢之律,不過五宗,故步、闡之門皆盡,機、雲 之種無遺。世謂天道好還,而人命至重,遂可滅絕至此乎!又況孔融覆巢之女,郭淮從坐之 妻,古者但有刑誅,從無玷染,而或分隸教坊,給配象奴,潘氏承恩於織室,才人下降於廝 養,此忠臣義士尤所為植髮衝冠,椎胸而雪涕者也。」詳見《明史紀事本末》,第 1 冊,卷 18,〈壬午殉難〉,頁 291-308。 2 有關朱棣起兵奪位之詳細研究,可參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上海:商務印書館, 1948);David B. Chan, The Usurpation of the Prince of Yen, 1398-1402 (San Francisco: Chinese Materials Center, Inc., 1976); Hok-lam Chan, “The Chien-wen, Yung-lo, Hung-hsi, and Hsüan-te reigns, 1399–1435,” in The Ming Dynasty, 1368-1644, Part 1, ed. Frederick W. Mote and Denis Twitchett, vol. 7 of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Cambridg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196202. 3 孟森撰,商傳導讀:《明史講義》,頁 83。 4 關於靖難後成祖對儒家正統名教思想既愛又恨的複雜難解情結之精彩分析,詳見朱鴻:《明成 祖與永樂政治》(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1988),頁 81-93。 5 張廷玉等:《明史》,卷 5,〈成祖本紀〉,頁 76。 6 管見所及,目前對《聖學心法》作深入探討的研究成果,可參李焯然:〈治國之道——明成祖 及其《聖學心法》〉,《漢學研究》,第 9 卷第 1 期(1991 年 6 月),頁 211-27;此文後又收 入於李焯然、毛佩琦:《明成祖史論》(臺北:文津,1994),頁 280-306。 80 ……成祖稱兵篡位、悖亂綱常。雖幸而成事,傳國子孫,而高煦、宸濠、 寘鐇之類,接踵稱戈,咸思犯上,實身教有以致之。而乃依附聖賢,侈談 名教,欲附於逆取順孚。7 上述評議除了一針見血地「揭穿」成祖欲倚靠經典著述粉飾當世的虛偽面具 外,更重要地是將明代接下來幾件發生於皇室間的「篡逆」之事「歸咎於」成 祖的「首開先河」。姑勿論這類含有濃厚道德成分的評斷是否合宜,但基本上 由此可窺知後世史家習慣以如此「聯繫性的觀點」來看待成祖篡國及此事件對 明後期接踵發生類似禍亂之影響。8 從傳統儒家忠義的角度出發的評判之外,明中葉的通俗性歷史題材的私人 著作中有的還將成祖當年的對手——也是這場奪位戰爭9中的失敗方——惠帝及 為其殉難者刻畫為悲劇式的英雄人物。這些故事不僅反映了時人對失位的少年 皇帝的深切同情,另一方面同時表明了對成祖發動戰爭強行奪位且隨後又以暴 虐手段對付異己的不滿情緒。10南開大學鄭克晟教授的研究更為我們剴切地指出 這些多出自於江南文人筆下的對建文政權的懷念,其實乃鑒於成祖即位後即下 令廢除一切惠帝禮遇江南士人的舉措,恢復洪武朝太祖打壓江南地主的舊制。 11 然則,當我們將探討中心放到同樣成書於私史繁興的明中葉背景下的廣東史家 所著之《皇明通紀》時,就會發現它所展現的是有別於上所提及的對「靖難之 役」的另一種觀點。又,貫穿於《通紀》及《治安要議》中對所處現實中宗藩 問題的憂心忡忡會否正是陳建書寫國初外藩叛逆史事時同時關注的議題? 確實 需要辨析。職是之故,唯有仔細籀繹文本,多方面結合與作者評論背後的各種 7 《欽定四庫全書總目》,第 3 冊,卷 95,《聖學心法》條,頁 87。 類似的觀點還可見於趙翼的評論中:「自成祖以燕邸起兵得位,繼以高煦、宸濠、寘鐇先後謀 不軌……」詳見《廿二史劄記校證》(訂補本),下冊,卷 32,「明分封宗藩之制」條,頁 747。 9 商傳就認為「靖難之役」的本質就是一次赤裸裸的奪位戰爭。詳見氏著:〈試論「靖難之役」 的性質〉,載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編:《明史研究論叢》(南京:江蘇人民 出版社,1982),第 1 輯,頁 210-25。 10 Hok-lam Chan, “The Chien-wen, Yung-lo, Hung-hsi, and Hsüan-te reigns, 1399–1435”, 203-5.另,由 有關「靖難」的野史出發,探究該事件的歷史記憶與文學敘事之間的互動的佳例,可參劉瓊 云:〈帝王還魂——明代建文帝流亡敘事的衍異〉,《新史學》,23:4(2012),頁 61-117。 11 詳見鄭克晟:《明代政爭探源》(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頁 49-62。 8 81 考量,我們才能嘗試更深入了解《通紀》在看待國朝「篡逆」事件時立場的複 雜性所在。 第一節 《通紀》中有關「靖難」雙方的評述 續《皇明啟運錄》而作的《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將建文即位至成祖奪國這 段時間的事蹟稱之為「革除靖難紀」;以太祖的洪武系年的同時,下亦標示 「建文」年份。《通紀》固不及官書《奉天靖難記》般肆意詆毀誣衊惠帝,但 依然看得出作者在評述過程中有意將成祖篡位、惠帝丟國的主要原因解釋為 12 「天命之所至」。 首先,《通紀》中所敘述的太祖對惠帝的印象似乎並不好: ……初,懿文太子生太孫,頂顱頗偏。太祖撫之曰:「半邊月兒。」知其 不克終。及讀書,甚聰穎。一夕,懿文與之侍側。太祖命詠新月,懿文詵 曰:「昨夜嚴陵失釣鉤,何人移上碧雲頭。雖然未得團圓相,也有清光遍 九州。」太孫詵曰:「誰將玉指甲,掐作天上痕;影落江湖裡,蛟龍不敢 吞。」太祖覽之,不悅。蓋「未得團圓」、「影落江湖」,皆非卲兆也。 及立為皇太孫,諸王以叔父之尊,多不遜服。13 陳建筆下,無論由長相還是詩文觀之,太祖似乎早就不太看好這位孫兒的。有 恐孫兒實力不足未能抵禦邊境少數民族的侵擾,太祖生前就常命令諸藩王訓將 14 練兵,「當使邊塵不動,貽汝(惠帝)以安也」。 按陳建的看法,太祖的做法 因此成為「諸王得提兵專制」之緣由,故認定「高廟自以為安邊長策,而不知 12 明代官書最早所記之「靖難事變」內容與分析,詳參王崇武:《奉天靖難記注》(上海:商務 印書館,1948)。 1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戊寅洪武三十一 年,頁 307。 14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戊寅洪武三十一 年,頁 308。 82 已兆文皇受命之基矣,豈非天哉!」15我們甚至還可以從《通紀》中生動的對話 窺探出惠帝與時為燕王的成祖日後迥然的命運: 先是,帝皇考既諡懿文,帝諱又曰允炆。及皇子生,復命名文奎。識 者曰:「此臣下儒生之常稱耳,不類天子氣象。」及改建文年號,燕王聞 之,訝曰:「胡乃重複至是,使臣民遍呼,年與諱却,無乃不祥乎!小子 且見其敗也。」初,太祖定祖訓於諸王位下各立二十字,以聯子孫名。燕 王位下則曰:高、瞻、祁、見、祐、厚、載、翊、常、由。識者曰:「高 瞻,伖法天也;厚載,俯察地也。天高地厚,氣象甚大,似天子矣。」燕 王聞之,甚喜,且謂:「己名載在圖讖,必有天下。」望氣者復言:「燕 地有天子氣。」靖難之圖由此而起。16 為期四年的「靖難之役」此時尚未正式開展,《通紀》已流露出一種燕王注定 勝利,惠帝必然落敗的前兆。就更深層意義言之,作者實為接下來「成祖奪 位」的論述做好「此乃大勢所趨,無可避免」的事先鋪墊。另一方面,書中一 開始即對惠帝用人處事等各方面的治國措施頗有微詞。且看原本擔任地方低階 官職,在建文年間升為翰林院修撰,曾上〈資治八策〉的王叔英(1402 年卒) 在與方孝孺討論古代模式在現今的應用時的描述: (洪武三十一年)召漢中府學方孝孺為翰林院侍講,直文淵閣。却郡 王叔英時為漢陽知縣,遺孝孺書曰:「凡人有天下之才者固難,能自用其 才者尤難。如子房之於高祖,能用其才者也;賈誼之於文帝,未能自用其 才者也。子房之於高祖,察其可行而後言,言之未嘗不中,故高祖得以用 之。賈誼之於文帝,不察其未能而易言之,且又言之太過,故大臣絳、灌 之屬得以短之,於是文帝不能獲用其言。方今明良相逢,千載一時。但天 15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戊寅洪武三十一 年,頁 308。 16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己卯洪武三十二 年(建文元年),頁 316。 83 下之事,固有行於古而亦可行於今者,如夏時、周冕之類是也;亦有行於 古而難行於今者,如井田、封建之類是也。可行者行之,則人之從之也 易;難行者行之,則人之從之也難。從之易則民樂其利,從之難則民受其 患。此君子之用世,所貴乎得時措之宜也。」17 王氏這則著名的規勸在《明史》中亦有載之,只是文句稍有不同耳。 18王叔英認 為某些古制固然可以在今天實施,但有些(如井田制)則是不合時宜的之餘; 更重要的是援引歷史上兩位名臣的故事暗示方孝孺何以他們的下場會如此不 同。誠如陳建按語所說,「後此方孝孺以周官輔建文君變更舊制,似亦未得時 措之宜。叔英此書,豈預知其然而有一位之規與?」19方氏終究未能接受勸告, 甚至在內戰爆發的第二年裡還花心思在「考周制」以「更易門名」以及改官名 等事上20。陳建因而對此發出更嚴厲直接的批評: 自古人君繼體孚成,莫大於法祖,故《詵》、《書》所稱,不曰「繩 其祖武」,則曰「鑑於先王成憲」,曰「毋作聰明亂舊章」,聖謨洋洋 也。夛考建文數年間,官制舊章變更殆盡,只此已大不是矣。《祖訓》 〈序〉曰:「凡我子孫,欽承朕命,無作聰明,亂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 改易,非但不負朕垂法之意,而天地祖宗亦將孚佑於無窮矣。」建文親承 《祖訓》,陵土未幹,奈何悉取而紛更之?將何以致神明之孚佑?是故, 亂其紀綱,乃底滅亡。建文只此一事,足以致亡矣。且改易門名、官名, 豈應天變之急務?豈濟時艱之良謨?無益成敗之算而只自速戾招尤,徒使 17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戊寅洪武三十一 年,頁 309-10。 18 有關王叔英的生平事蹟,詳見張廷玉等:《明史》,卷 143,〈王叔英傳〉,頁 4052-54。 19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戊寅洪武三十一 年,頁 310。 20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2,庚辰洪武三十三 年(建文二年),頁 346-7。 84 靖難之師得以為辭耳。方正學一代稱賢,不能救其君之失,反從而稱《周 禮》以附會之。愚故著論,以附會於《春秋》備賢者之義。21 乍看之下似針對方孝孺的「迂腐」,但誠如有關方氏與建文政治的前沿研究所 指出的,即便方孝孺的政治思想有繼承、有開拓,他本身更是一位有理想的政 治家,倘若我們將建文朝的失敗全歸咎於方氏,那恐怕亦不太合理22。反觀如陳 建在此所看出的,事實上方氏在政治改革上的很多措施皆源自於惠帝的首肯 「從之」。故建文三年(1401)燕師幾乎兵臨南京城下的危亡之秋,而建文帝卻 還在忙著「更定六科給事中品級及更定倉官黜陟之制」時,筆行至此的陳建只 能發出「徹底絕望」的感嘆: 是時,南師屢熸 ,靖難之兵日逼,國勢危如累卵矣,而猶以改更制 度為事,揚揚若無事時。昔人「燕雀處堂」之喻,其建文君臣之謂乎! 23 實則,建文帝即位初期與靖難戰事之初其身邊並不乏如四川岳池教諭程濟 (生卒年不詳)、御史尹昌隆(1417 年卒)等有識之士,他們也確實提供了惠 24 帝有關「燕王將反」、「姦臣專政」等警告,然皆落得入獄或貶官的下場。 過 後,監察御史韓郁25(生卒年不詳)上書曰: 臣(韓郁)聞人主親其親,然後不獨親其親。茲陛下講之有素,行之 方篤,而佐之無人,以致激變也。蓋嘗即彼諸王既廢而言之,以言其親則 太祖之遺體也,以言其貴則孝康之手足也,以言其尊則陛下之叔父也。彼 21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2,庚辰洪武三十三 年(建文二年),頁 347。 22 詳參李焯然:〈方孝孺與明初建文政治〉,《明清史集刊》,第 10 卷(2012 年 12 月),頁 122。 2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2,辛巳洪武三十四 年(建文三年),頁 363。 24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戊寅洪武三十一 年、己卯洪武三十二年(建文元年),頁 312、318。 25 案:對比史料,《通紀》或誤寫成「康郁」,實為「韓郁」。關於韓氏事蹟可見鄭曉:《建文 遜國臣記》(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3),卷 5。 85 雖可廢,而太祖之遺體不可殘也,親之手足不可缺,叔父之恩不可虧也, 且使二帝在天之靈有子有孫。身為天子而使厥子厥弟遭殘戮,是則其心為 何如哉?臣每慕念至此,未嘗不為之流涕也。此皆殘酷豎儒,持一己之偏 見,廢天下之大公。或者病藩封之太重,謀貶削之權衡,疑之太過,慮之 太深,所以流而至於此也。方周王不軌之際,進言則曰:「六國反叛,漢 帝未嘗不削也。」執法則曰:「三叔流言,周公未嘗不誅也。」遂使周王 父子流離,播遷有甚於周公之誅管、蔡者矣。夫唇亡齒寒,人人自危,理 之常也。矧周王既竄,湘王自焚,代王被廢,而齊臣又告王反矣。為計者 必曰「兵不舉則禍必加」,是則朝廷激變之也。及燕之舉兵,厥今兩月, 前後調兵者不下五十餘萬,而乃一夫無獲,謂之國有謀臣可乎?將不效 謀,士不效力,徒使中原無辜赤子困於道路,迫於轉輸,命不聊生,日甚 一日。九重之慮無已,出入帷幄、預國大事者,方且洋洋自得,若無事 人。由此觀之,彼其勸陛下必削藩國者,果何心哉?諺曰「親者割之而不 斷,疏者續之而不堅」,殊有理也。陛下誠不察此,臣愚以為不待十年, 必有噬臍之悔矣。伒願少垂洞鑑,興滅繼絕,釋齊王之囚,封湘王之墓, 還周王於京師,迎楚、蜀為周公。俾其各命世子持書勸燕,以罷巵戈之 舉,以厚親親之恩。如是,天下不勝幸甚。26 當時戰事剛起,韓氏冀望以強調「親親之恩」,通過皇室內部的協調化解這場 危機的建議算是代表了一部分看不透燕軍星星之火,足以燎原的實力之朝臣的 立場。此外,參軍斷事高巍27(1402 年卒)所謂的「分化策略」亦尚屬於內部解 決的另一類方案: 昔漢高帝提三尺劍,滅無道秦,大封却姓,分王天下之半。雖曰遠 慮,然卒遺文、景以不治之痼疾。賈誼所謂「股大於腰,指幾於股者」 也。賴文帝寬厚含容之,尚不免斗粟尺布之謠。景帝寬厚既已弗類,又輔 26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己卯洪武三十二 年(建文元年),頁 328-9。 27 高巍事蹟,可參鄭曉:《建文遜國臣記》,卷 5。 86 以晁錯之深刻,徑削諸侯,遂挑六國之禍。非命將得人,民心輔漢,則社 稷危矣。我太祖皇帝之起興,與漢高却而神武過之。封建諸王,星列棊 布,比諸古制,雖分封過當,然揣聖意,凡以獲中國而屏四夛也。今各府 多驕逸不法,違犯朝制,不削則虧紀綱,削則傷親親之恩,有難處者。賈 誼曰:「欲天下治安,莫若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力少則易使,國小則無邪 心。令海內之勢,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率從。」真裁制諸侯之良 策也。其在於今, 亦師其意!勿行晁錯削奪之策而效主父偃推恩之令, 命秦、晉、燕、蜀四府子弟分王於楚、湘、齊、衮,楚、湘、齊、袞子弟 分王於秦、晉、燕、蜀,其餘比類皆然,則藩王之權不削而自弱矣。28 先不論這類辦法在當時的形勢下是否真的能夠阻止燕軍的進攻,但在陳建看來 惠帝無論如何應該接受建議並嘗試之以避免釀成過後的悲劇。其論曰: 康(韓)郁此疏,推祖考之心以感建文,斥謀臣之誤以警建文,極為 懇惻深切,而建文不悟,謂非天耶!29 康(韓)郁、高巍之策,當時使其行一,則靖難之兵無自起矣。奈之 何天不祚建文而欲我成祖奉有九有,故雖有忠謀至計而不見庸也,悲夫! 30 其它如御史尹昌隆、戶部侍郎郭任(1402 年卒)及工部侍郎卓敬等「惠帝讓 位」、「先擒燕王」與「將燕王徙封南昌」等陳建認為「皆忠謀良策」的建 31 議,「建文一不能用,謂非天耶!」 戰事未開始前,不聽徐輝祖(1368-1407) 28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己卯洪武三十二 年(建文元年),頁 329-30。 29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己卯洪武三十二 年(建文元年),頁 329。 30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己卯洪武三十二 年(建文元年),頁 330。 31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壬午洪武三十五 年(建文四年),頁 384-6。 87 之言,堅持將燕王子放還,致使成祖毫無顧忌遂舉兵南下32;後面對敗軍之將如 李景隆(1424 年卒)者時,惠帝不從臣子的勸諫懲其罪,更凸顯其「仁柔無 斷」。33所願意採納的是陳建筆下那些妄想「以仇讎而能間父子至親 」之謀34; 信賴的無非是如齊泰(1402 年卒)、黃子澄(1350-1402)等在城破前夕「皆棄 我去」之流35。 反觀,「靖難之役」的發動者成祖早在《啟運錄》中就被描述成為具「真 命天子」氣質之藩王: 時鄞人袁珙精相術,姚廣孝推薦至燕邸。文皇使人召之至,使者與飲 於酒肆。文皇服衛士服,偕衛士九人却入肆沽。使者因謂珙:「詴看此十 人。」珙趨拜文皇前曰:「殿下何如此輕行?」文皇曰:「胡說,我等十 人,皆後護衛長官也。」珙不答。文皇還宮,命召入詳扣之,珙稽首曰: 「殿下異日太帄天子也。龍形鳳姿,天廣地闊,額如圓璧,伒犀貫頂,日 麗中天,五岳附地。重瞳龍髯,五事分明,二肘若玉印状。龍行虎步,聲 如撞鐘,足底龜文,有雙黑痣。俟年交四十,髯過於臍,即登寶位。」36 居今觀之,面相術之伎倆雖不足信,但卻反映了時人所相信的一面及作者對奪 天下前的燕王之已有好感。成祖真正的才能尤其體現在他識人待人方面。先說 那位傳說中送給成祖一頂白帽子的道衍和尚(姚廣孝,1335-1418)。《通紀》 作者認為「靖難兵起,皆廣孝之謀也」,故「姚廣孝之遇文皇,猶劉基之遇太 3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己卯洪武三十二 年(建文元年),頁 318-9。 3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2,庚辰洪武三十三 年(建文二年),頁 346。 34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2,辛巳洪武三十四 年(建文三年),頁 360-1。 35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壬午洪武三十五 年(建文四年),頁 376。 36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丁丑洪武三十年,「袁 珙識真王」條,頁 296。 88 祖,皆佐命天畀 ,非偶然也」。37成祖對道衍十分之信任,拜其為軍師,無論謀 劃起兵抑或擇日出師38都會徵詢並尊重其意見;甚至於不與之計較小節,「道衍 時或誤『爾』、『汝』王前,王弗之責也」。39此外,成祖在征戰期間還善於團 結鼓勵將士們。文曰: (建文元年)十一月庚午,靖難兵及李景隆戰於北帄,景隆敗走,還 德州。時景隆日夜戒嚴,士卒植戟立雪中,苦不得休息,凍死及墮指者甚 眾。燕王諜知之,謂諸將曰:「違犯天時,自斃其眾,吾不勞而勝矣。」 景隆遣都督陳暉領哨騎渡白河,燕王帥精騎薛祿等逆擊之,暉敗,傴以身 免。悉精銳攻一營,盡殲之,莫有救者。連破七營,遂逼景隆營。張玉等 列陣而進至城下,城中亦出兵,內外夾擊。景隆不能支,宵遁。翌日,九 壘猶固孚,北兵次第破其四壘。諸軍始聞景隆走,委棄兵糧,晨夜南奊, 景隆遂還德州。燕諸將稽首賀王曰:「前臣等請破景隆,然後攻大寧,而 殿下不從。睿算神謀,制勝料敵,無一不酬,何其神也!」王曰:「此適 中耳。向卿等所言,皆萬全之策,我所未用者,度有可乘之機耳。此不可 為常法,但後有商略,無難於言。」40 成祖勝而不驕,且不獨佔戰功,又能令下屬們心服口服,陳建謂之「自謙而美 眾謀,此文皇鼓舞豪傑,屈群策之雄略也,可為萬世法」41。而《通紀》在評斷 何以燕兵在面對數量佔絕對優勢的朝廷大軍的情況下依然可以勢如破竹時,如 是道: 37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壬戌洪武十五年,「異 僧識真主」條,頁 237。 38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7,壬戌洪武十五年,頁 237-8。 39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戊寅洪武三十一 年,頁 313-4。 40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己卯洪武三十二 年(建文元年),頁 334-5。 41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己卯洪武三十二 年(建文元年),頁 335。 89 兵務精不務多,兵在將用之善否,不在眾。是故,善用之文皇以八百 勇士而興,不善用之景隆以六十萬眾而敗。建文之屢敗而遂亡,非他,咎 在兵務多而將不伕也。文皇之論用兵,可為萬世鑑矣!42 (建文二年)李景隆再以數十萬眾大敗,南軍至此,事勢不可為 矣。建文之亡也,非他,由黃子澄之薦景隆誤之也。景隆真一趙括,文皇 方幸其來,而子澄乃中敵人之所幸。烏在其為謀國,子澄之誤亦天也。天 將有所成,則必有所誤。子澄之誤,天將以成我文皇之大業也。天之所 造,雖智者失其謀,勇者失其力,而況子澄、景隆之流乎?是故,建文之 不終,文皇之靖難,皆天,非人之所能為也。43 陳建在此更想強調的其實是,最終勝利的決定性因素仍然在於靖難起兵乃「應 天順人」44之舉。此類的詮釋從以下的事例中尤能體會: ……先是,(建文)帝詔諸將戒約軍士「無使朕他日有殺叔父之名」。燕 王知之,故每戰挺身獨出,雖短兵接戰,莫敢加刃。上騎射尤精,追者每 為所殺。至是,兵敗北,王猶以一騎殿後,追者數百人,不敢近適。…… 按:是役也,使非天命有定,不亦殆哉!故曰:王者不死。自漢高祖以來 已然,於我成祖觀之,尤驗。45 前此白溝、夾河與今此藁城三大戰,靖難兵皆有風助之異。先敗而後 勝,天意所在,不見而章。自此,而南北成敗之形成。嗚呼!昔漢高以大 4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2,庚辰洪武三十三 年(建文二年),頁 342。 4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2,庚辰洪武三十三 年(建文二年),頁 344。 44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2,庚辰洪武三十三 年(建文二年),頁 345。 45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2,庚辰洪武三十三 年(建文二年),頁 350。 90 風而脫離 睢水之圍,我成祖以大風而成屢勝之功。自古帝王之得天下, 何往而非得天以為之本!46 按《革除遺事》:是戰也,(帄)安操長鎗馳馬追燕王,幾及之。會 馬蹶,乃弗克前。安歎曰:「真命天子也。」先是,王夜夢與安戰,將 敗,一男子豐貌美髯,乘白馬持大刀自西北來,聲言救駕,即砍安馬,應 聲而倒。王得脫離,問其姓名,對曰:「臣莘縣城隍神也。」既覺,王 喜。及與安戰,始末一如夢焉。我成祖天命在躬,百神呵護,此理宜有。 47 憑藉「神力」的庇佑,自使成祖與燕軍處處得以化險為夷,取得節節的勝利; 加上身邊多為能人猛將,「不獨猛將如林,而內臣智勇兼人者,亦往往有之」 48 ;故較之惠帝君臣,即使戰事尚未結束,高低成敗之定局已足以窺斑見豹。 《通紀》曾對當時雙方的較量作出一剴切的分析,論曰: 兩敵相持,貴能忌退。朱能勸進,而(徐)輝祖召還,南北成敗之 機,決於此矣。謀臣自古繫安危,齊(泰)、黃(子澄)、方(孝孺)、 練(子寧)諸臣徒爾戇忠,而治兵非朱能匹也,何往而不敗哉?49 最後,整個「靖難之役」中最為後世史家所詬病,甚至於到了「令人髮 指」之地步的,實為建文四年(1402)六月十三日在李景隆、谷王橞(13791428)開門獻城燕軍兵不血刃直入金川門後成祖對那些不願屈服受降的建文朝大 臣所展開的血腥殺戮。史家谷應泰評曰: 46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2,庚辰洪武三十三 年(建文二年),頁 356。 47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壬午洪武三十五 年(建文四年),頁 367。 48 詳見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壬午洪武三 十五年(建文四年),頁 374-5。 49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壬午洪武三十五 年(建文四年),頁 370。 91 聞之川澤納汙 ,瑾瑜匿瑕,王者之大度也。以故什方舊怨,漢帝首 封,射鉤小嫌,齊侯不問,況吠堯者主未必桀而詈我者節重於許乎!若乃 文皇之正位金陵也,宜發哀痛之言,為謝過之舉。其能從我遊者,固且厚 糈以寵范陽,尊官以禮魏徵矣。若或天命雖改,執志彌堅,亦復放還山 林,聽其自適。逄萌之掛冠東都,伯況之杜門廣武,狂奴故態,何相迫 乎?而文皇甫入清宮,即加羅織,始而募懸賞格,繼且窮治黨與,一士祂 貞,則袒免並及,一人厲操,則裡落為墟,雖溫舒之却時五族,張儉之禍 及萬家,不足比也。乃若受戮之最慘者,方孝孺之黨,坐死者八百七十 人;鄒瑾之案,誅戮者四百四十人;練子寧之獄,棄市者一百五十人;陳 迪之黨,杖戍者一百八十人;司中之繫,姻婭從死者八十餘人;胡閏之 獄,全家抄提者二百十七人;董鏞之逮,姻族死戍者二百三十人;以及卓 敬、黃觀、齊泰、黃子澄、魏冕、王度、盧元質之徒,多者三族,少者一 族也。又若赴義之最烈者,鐵鉉之屍還反背,景清之死猶犯駕。尌義之最 潔者,教授之明倫慟哭,樵夫之自投東湖,若此之儔,則又未易更僕數 也。 …… 抑予聞之,蕩陰之戰,血惟嵇紹,靖康之禍,死傴侍郎。而建文諸 臣,三千却周武之心,五百盡田橫之客,蹈死如歸,奮臂不顧者,蓋亦有 所致此也。方高皇英武在上,其養育者率多直節,不事委蛇。而文皇刑威 劫人,其搜捕者易於抵觸,難於感化。雖人心之不附,亦相激而使然也。 至於宋朝忠厚,不殺大僚,孫皓兇殘,恆加燒鋸。臣以禮使,士不可辱。 嗚呼!成祖之作法涼矣。 50 可以見得,在讚歎壬午殉難者的高風亮節的同時,成祖得勢不饒人的暴虐確實 令明代一般知識分子倍感心寒。《通紀》則除了記載一些受難者及其家屬所遭 50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第 1 冊,卷 18,〈壬午殉難〉,頁 307-8。 92 受的迫害情景外51,也有感於諸如建文朝兵部尚書鐵鉉(1366-1402)、禮部尚書 陳迪(1402 年卒)及刑部尚書暴昭(1402 年卒)寧死不屈之壯烈,稱之為「真 鐵漢」52。面對如劉基兒子璟(1350-1402)般至死不授官者,陳建懷想過去,亦 承認「承順則富貴刻期,拂忤則誅死立至,而一時之臣往往甘死如飴,富貴若 浼。我國初天下人心風俗,自商頑民後,僅再見之」。53然而,作者並非對每一 位建文遺臣皆持同樣的看法,比方說對方孝孺的「誅十族」,陳氏就認為「方 正學之忠至矣,然獨恨其不死於金川不守之初、宮中自焚之際,與周是修輩為 伍,斯忠成而不累其族也。考閱至此,令人有餘悲焉。嘗概即建文諸臣論之, 周氏之死,從容就義者也;方氏之死,殆昔人所謂屈原之忠,忠而過者也」。 54 而對整起事件的原委,《通紀》的總結如下: 黃岩符氏驗曰:「革除諸臣,予嘗考諸留臺住牒,凡不順命者,匪惟 戮其身,且戮其九族焉,且又逮及其九族之外親,以至九族外親之外親 焉。根連蔓引,殆無孑遺,蓋十族之滅,不獨方孝孺一家為然,凡號為姦 臣皆如之。然隱匿逋逃者未嘗無也,其始也,戮其身及其孥,外親惟抄 沒,四散編戍而已。……」建按:靖難數年之戰爭以及姦黨族親之誅,殆 孙宙一大禍變也!雖由人事,實亦天運。劉誠意錄所謂「殺運猶未除 者」,於此徵矣。嗚呼!讀「一箇忠成九族殃」。與昔人所謂「一將功成 萬骨枯」之語,不能不令人於邑於靖難之際!55 51 《通紀》曰:此紀特舉其章章較著者耳,他固不能一一錄也。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 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壬午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頁 387。 5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壬午洪武三十五 年(建文四年),頁 386。 5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壬午洪武三十五 年(建文四年),頁 394。 54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壬午洪武三十五 年(建文四年),頁 384。 55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壬午洪武三十五 年(建文四年),頁 388-9。 93 粗略觀之,此論斷似在「批判成祖迫害政敵的慘無人道」56,然如結合與以上的 整體述評細而究之,則會發現作者雖然也揭露靖難中成祖的殘暴行為,但卻從 未針對其發兵「篡逆」之舉加以道德上的鞭撻。對於成祖最終的成功奪位,更 大程度上實為「天意」及其英才所致,故無法違拒其洶洶來勢。反之,惠帝正 因為其柔弱無能、施政用人不當而白白斷送了皇位。《通紀》在永樂年的敘事 中特別記載了於陳建生長的嘉靖十七年(1538)年,朝廷將永樂帝廟號由原本的 「太宗」改為「成祖」57,以「合理化」世宗(嘉靖帝,1522-1566 在位)登基後 改帝統,以小宗為大宗的作法58。再者,根據曾深入研究過明代國家祭禮制度的 大陸學者趙克生教授的觀察,「大禮議」中世宗冀通過使興獻王稱皇、稱帝、 稱宗入廟以實現追求皇位合法性的真正用意與成祖當年遷除懿文神主、排斥建 文稱宗入廟以重構太廟帝系,為自己將來可以直接與太祖昭穆相對之目標實為 如出一轍。59有鑑於此,倘若我們在此進一步將以上兩件事情串聯思之,會否有 可能正是處於嘉靖年間的陳建在著史時不特別談論宗藩奪位課題的關鍵原因所 在?我們將在下節中另作探討。 第二節 宗藩之議與明代其它藩王「篡逆」事件 上節所談的「靖難之役」乃明代歷史上外藩叛亂以至奪權繼統的典型, 《通紀》作者亦花費了不少篇幅對其進行評述。而另一方面,改革當世宗藩制 度的問題更是陳建無論在《治安要議》抑或《通紀》中都一直「念茲在茲」的 大事;值得玩味的是,為何從以上分析所得居然覺察不出兩者間有任何「為當 世借箸之籌」的意味? 56 顏廣文:《古代廣東史地考論》,頁 121。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9,甲辰永樂二十二 年,頁 512。 58 Hok-lam Chan, “Legitimating Usurpation: Historical Revisions under the Ming Yongle Emperor (r. 1402-1424),” in The Legitimation of the New Orders: Case Studies in World History, ed. Philip Yuensang Leung (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2007), 117. 59 關於嘉靖時期宗廟祭禮改制的分析,詳見趙克生:《明朝嘉靖時期國家祭禮改制》(北京:社 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頁 21-81。 57 94 成書先於《通紀》的經世之作《治安要議》第一篇談論的正是〈宗藩 議〉。在陳建心目中,「宗藩」和「武職」「尤為當務之急」;然二者之間, 最棘手的終究是前者,畢竟「家難而天下易」。60〈宗藩議〉通篇在剖析皇室宗 親為朝廷所帶來了沉重負擔,並一針見血地指出「我朝親親之恩可謂無所不 用,其厚遠超過前代矣。但天下之事貴中,固不可過於薄而鮮恩;亦不可過於 厚而無節。過厚無節則難乎其為繼,而其弊復因之而起,何也?國家財賦止有 此數,今日貢稅所入視國初不加多也,而宗室之生生無窮」。61誠然,隨著皇族 成員的日益增加,即使在洪武年間就已感受到原定的錄餉數量太大,如遇到超 支時還得以級別較低品級的俸祿待遇勉強取代之;更甭說需要應付近十萬宗室 人口開支的嘉靖時期了。62陳建因此主張必須改革現有的宗藩食錄制度,其文 曰: 自成化以來,宗室分封日繁日盛,一遇歲歉,常賦不足以供,親王而 下多減半支給矣。然近年宗室愈繁愈盛,雖減半支給,常賦猶難。更數十 百年,當益廑廟堂之慮,而不可無變通之術矣。63 然則,成為國家財政危機的重要導因的宗藩開支問題,此時已無法似當年般單 靠減免供應以應付之了,陳建遂提出更具體的解決方案: 嗚呼!以天下之大,四海之富,而宗親失所,至於如此,而尚忍言之。凡 臣民之家,稍充裕者,猶不欲使其子孫失所,置義田或祭田以贍之,為天 下者猶不欲使窮民失所,置養濟院以收恤之,奈何忍使天潢而致斯極?祿 糧不給,有司坐受其戾,或升堂而號,或攔街而罵,或投石擲瓦,毆傷即 卒,無如之何。仕於其土者,懍懍卒歲,不獨懼受辱,且懼變生不測矣。 60 陳建:《治安要議》,卷 2,〈賞功議〉,頁 16。 詳見陳建:《治安要議》,卷 1,〈宗藩議〉,頁 10-3。 62 參吳晗:《朱元璋傳》,頁 283-5。 6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啟運錄》,卷 8,戊寅洪武三十一年, 「宗室爵祿之制」條,頁 303。 61 95 自古患民窮盜起,而況天潢乎?《易》:窮則變,變則通。使高皇帝復 生,睹此亦必不株孚《祖訓》而思所以處之。變而通之,以盡利矣。孔子 曰:「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孟子曰:「君子之澤,五世而 斬。」程子曰:「聖王必為可久可繼之治。」誦斯三言,所以處之之道思 過半矣。今欲處之,無他,要不過損過以尌中,損有餘以補不足,損之益 之,與時宜之而已。要必天下親王,皆從國初遼、韓、伊、岷、肅諸王之 制,祿米皆二千石,不使有厚薄之差焉。(《大明會典》:遼、韓、伊三 王,皆歲祿二千石,岷王一千五百石,肅王惟一千石)。郡王而下,中半 折支之內,仍令中半折支,以從在京文職三分支米、七分折鈔之例焉。儀 賓祿米本色四分之內,仍令折半,以從在外文職二分本色、八分折鈔之例 焉。其親王袒免以下,則從皇庹人之例,皆月支三石焉。又必如淩瀚氏所 謂「不遽削於見在,而惟定制於方來」,必如豐林王所奏「定子女之數, 以杜宗室之詐冒」,必如《祖訓》所著「宜制出仕之令,以盡宗室之才 能」,夫然後可庹幾維持於數世。不然,勢窮弊極,厝火積薪,數十年 後,愈不可為矣。 又按:今朝廷明知此弊已極,而不亟變通者,憚宗藩之怨,重《祖 訓》之違也。愚於此有一說,足以服宗藩之心,使樂從而無怨誹焉。我祖 宗以來,凡有事巵親藩者,必手書與諸王共議,示公也。今此事重大,宜 以手書諭告諸王,通將廷臣諭及祿米章疏,如詹事霍韜、給事中秦鼇所言 之類,錄示諸王,使皆知其勢窮敝極,不得不變而通之之意。仍令戶部備 查各省錢糧出入之數,如山西則備開本省每歲所入夏秋稅糧幾何、監課商 稅幾何,每歲所需上供幾何,輸邊幾何,官軍俸糧幾何,官即師生俸廩幾 何,連十歲之內災傷蠲免分數大約幾何,或征討盜賊費用幾何。然後具開 國初分封親藩幾何,所需錄糧幾何,今日晉、代、瀋三府增封郡王、將 軍、中尉、儀賓共幾何,錄糧增加共幾何,房喪等項支給歲約共幾何,使 宗藩一展卷間,皆瞭然知賦入之有限,費用之不敷。再數十百年後,宗室 生生不窮,何以支給?令其一一計議,共圖善後之策。如此庹有以帄其 96 心,弭其怨,惟吾之所欲為,不敢議朝廷之薄親藩而違《祖訓》矣,籌國 者詴思之。64 誠如第三章所介紹,《通紀》一書中多為指出弊病所在,而不直接提出作者認 為可行的解決之道。然而,以上可說是一個特例,同時也看得出「處江湖之 遠」的陳建確實深刻地感受且意識到宗藩問題對當時社會所構成的嚴重性與急 需解決之的迫切性。由以上寫得情真意切、洋洋灑灑的建議書觀之,可知陳建 無論對宮廷的習慣、朝臣的奏疏,抑或市井民生之事皆十分的熟悉。姑不論陳 氏所提出的三點具體的改革措施(限定宗室藩王祿米定額,不使厚薄有差;宜 定子女數,以杜絕宗室之詐冒;宜制出仕之令,以盡宗室之才能)以及冀望以 「手書」感化諸王的意見是否能夠取得實際的效用;我們已可從該史論中得知 陳建在此問題上呼籲變法改革之強烈。可能有學者會覺得陳氏在此凸顯了之前 提倡「法祖」與此時呼籲「改革」的內在矛盾65;可本文恰恰認為這說明《通 紀》並非一部純粹徹頭徹尾記載王朝史事、帝王言行的編年體史書,儘管「法 祖」是必要的一種「以正末流之弊」的社會輿論基礎,但是在具體的開展上還 得因時、因事制宜。實際上,篡位後的成祖唯恐其他藩王步其後塵而制定的措 施之一——「(使藩王)食錄而不治事」——確間接加速宗藩成為國家之贅疣 66 。然則,藩課題在君主專制的明代終究是一項屬於皇室內部的敏感議題,上一 章所提及的葉伯巨當年正是因為「分封太侈」的諫言而觸怒太祖的。陳建旁徵 博引地將具體情況分析得如此透徹且提出那麼入微的建議,實殊為難得;但至 少從上述宗藩之議中我們仍未能找出作者何以「迴避」藩王篡逆的討論之背後 原因。 又或許單憑一起「靖難之變」確實難於歸納出什麼結論,故我們可進一步 分析陳建對明初其它類似篡逆/ 篡統性質的事件之立場。先看《通紀》宣德元年 (1426)「漢王高煦之叛」的評論: 64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28,辛酉弘治十四 年,頁 1018-20。 65 詳見向燕南:《中國史學思想通史·明代卷》,頁 230-1。 66 王崇武:《明靖難史事考證稿》,頁 1。 97 楊(榮)、夏(元卲)二公此舉,鑑建文之失也。當時事起倉促,人 心洶洶,而高煦素號勇悍善戰,諸將所畏。苟宣廟稍涉猶豫,不即決親征 而命將,天下事未可知。九有生民,將復不勝其荼毒矣。幸而奮策決機, 風馳電擊,所謂迅雷不及掩耳,遂使群兇瓦解,曾不崇朝,克清大憝,永 安宗社,茲非斯世斯民之大幸也!67 顯然地,除了讚揚宣德朝大臣的才幹外,更重要的是肯定宣宗(宣德帝,14261435 在位)的當機立斷,為天下免去了一場生靈塗炭。接著,再看景泰元年 (1450)「土木堡之變」後景帝(1450-1456 在位)登極守禦之議: 景帝當多難之餘而能伕賢選將,南征北距,轉危為安,易亂為治,其 功可謂不細。惟不欲奉迎英廟,只此一事大不是。……是故,英廟之復 歸,天也,非人謀之所及也。雖然,亦會逢其適也,值我國家氣運之盛, 而胡虜之無大志也。使遇五胡劉、石、阿骨打、奇渥溫輩爭中國為帝圖, 豈如此但已乎?於此見我朝福祚之隆,超出前代萬萬。無疆之休,端兆於 此。 68 在此,作者只是肯定景帝暫時代理國政之功,但依然認為事後應還位於英宗 (1436-1449;1457-1464 在位),而非持續佔據皇位的。直至天順元年(1457) 「南宮復辟」時,和上述立場一樣,陳建強調「英皇光復寶位,實天與人歸之 會」69。是故,由高煦和英宗的事件看來,《通紀》基本上是站在「最終的勝利 一方」所呈現出的事功之觀點上說話的。 67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0,丙午宣德元年, 頁 544-5。 68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5,庚午景泰元年, 頁 706。 69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17,丁丑天順元年, 頁 746。 98 然繼此以降,倘若我們將研究視角轉至陳建所處的正德年間,則自會發現 陳建對宗藩「篡逆」的另一類看法: 宸濠之敗,天促之也。使濠乘初起之銳,順流之勢,南康、九江之破 竹,人心震動,遠近無備,兵不留行,直搗建業,天下事未可知。乃遲留 自懈,復頓兵堅城之下,自喪其銳,以促其亡。夫豈人謀不臧,實天奪其 鑑,褫其魄,以為不義之戒也!70 《通紀》對發生於正德五年(1510)的「寘鐇之叛」並未作直接的點評,故不申 論。有意思的是,這裡雖然表面上指責後來寧王朱宸濠(1479-1521)之叛亂為 「不義之舉」,但細嚼之下,自會發現言語之間不免同時流露出一些「為之惋 惜之嘆」。對於時受國人唾罵的「逆賊」之評斷,揆情度理,想必是史家下筆 時是需要十分謹慎的,故決非單純筆風之緣故。如果我們再深一層發掘,則還 71 可聯想起平定寧王叛亂者正是陳建在學術上最批判的王守仁。 儘管在理學立場 上有著截然的對立,《通紀》終究不諱言地交代了王守仁平叛之功,並指出王 氏自平亂後「勳業益隆」72。然另一方面最終還是忍不住補上了對王氏的不滿: 陽明文章、功業儘足以名世,不消講學。講學亦不消宗信佛老而詆訾程朱。講學 宗佛老而詆程朱,反增一疣贅,而為文章、功業之累矣,卒來偽學之榜,削爵之 命,惜夫!愚於《學蔀通辨》辨之頗詳,志道君子審之。73 誠然,在一般認識中,王守仁的赫赫事功是他令時人折服的重要原因,晚明史 家在論及宸濠之叛時,亦多對王氏的功績持肯定的態度。74儘管在整個平叛過程 70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3,己卯正德十四 年,頁 1162。 71 晚近有關王守仁平宸濠之叛的一篇較精彩翔實的研究論文,可參任昉:〈王守仁平定寧王宸濠 叛亂三次獻俘行跡考略——從故宮博物院王守仁書《銅陵觀鐵船歌》說起〉,《故宮博物院院 刊》,2012 年第 1 期,頁 41-8。 72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3,己卯正德十四 年,頁 1165。 73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3,己卯正德十四 年,頁 1167。 99 中的應變,很多方面更是源自於守仁的軍事才能及機智手腕;但在王氏自身看 來,臨危不亂的鎮定其實是出自於學力。「凡人智能相去不甚遠,勝負之決, 不待卜諸臨陣,只在此心動與不動之間」;而這番面對應變時「動與不動」的 心境卻恰恰是得力於陳建最不以為然的「講學」。75由此明顯可見,陳建強烈反 對王守仁引佛入道的堅守程朱之立場並沒因為王氏的事功而有所抵消,其史論 與之前《學蔀通辨》的原則是一脈相承的。明乎以上因素後,則陳建對宸濠的 評價是其來有自的。因而,我們接下來將進而分析一場發生於陳建所處的嘉靖 年間,其影響力足以將地方社會與國朝政局結合在一起的「大禮議」事件。 當年在好友黃佐的鼓勵下,陳建原則上是將《通紀》續寫至正德朝而已, 但在末卷中卻選擇評述一些嘉靖朝的時政,其中就包括了浩浩洶洶的「大禮 議」。其文曰: 詔稱孝宗皇帝為皇考,上慈壽皇太后尊號曰聖母昭聖慈壽皇太后。又 奉聖母懿旨,上本生父母曰興獻帝、興國太后。時大學士楊廷和及禮部尚 書毛澄執議,以為人後者為之子,不得顧私親,以今上比漢哀帝及宋英宗 故事也。既而,南京兵部尚書侍郎席書與南京刑部主事張璁、桂萼,及養 病即部員外郎方獻夫、兵部主事霍韜等抗議謂:「今上以聖祖兄終弟及之 訓入繼大統,與漢哀帝、宋英宗為人後者事體不却,尊號宜具實以稱,庹 為得體。」爭論數年,殆成聚訟,後竟再下詔改正,稱孝宗皇帝曰皇伯 考,昭聖慈壽皇太后曰皇伯母,上興獻帝尊號曰皇考恭穏獻皇帝,興國太 后曰聖母章聖皇太后,各正厥名焉。 愚謂:定此大禮,似不消多言,只遵聖經一語決之矣。子路問於孔子 曰:「衛君待子為政,子將奚先?」曰:「必也正名乎!」夫衛出公不父 其父,而 祢其祖名,實紊矣。名不正,則言不順,事不成,故孔子不得 不以正名為先。今武宗無嗣,聖天子以獻皇帝之子,遵皇祖兄終弟及之 74 比方說,谷應泰就贊王守仁曰:「所憂在國釁而不在身危,所爭在民心而不己爵。」(見《明 史紀事本末》,第 2 冊,卷 47,〈宸濠之叛〉,頁 706。 75 詳見鐘彩鈞:《王陽明思想之進展》(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3),頁 91-5。 100 訓,入繼大統,其倫敘名稱固已素定。所謂天親不可以人為,豈得假為人 後者為之子之說及宋司馬光輩濮園之議以溷之哉!善呼!方公獻夫之言 曰:「臣非敢謂宋人濮王之議不是,今日之事不却也。宋仁宗無子,今我 孝宗有武宗為之子,其不却一也;宋仁宗嘗育英宗於宮中,立為皇子,今 皇上未嘗育於孝宗也,其不却二也;宋濮王有眾子,今獻皇帝子止皇上一 人,其不却三也。此三不却,昭若白黑,烏得牽合而強附哉?」愚謂:尌 執民間承續之說,與夫為人後者為之子之說,以例今日,亦背戾不通。蓋 民庹繼嗣,必其無子而後繼之,必其眾子而後出為人繼。今孝宗已有子武 宗矣,乃復強為之繼。武宗未嘗有子也,乃不思所以繼之。獻皇帝止聖天 子一人,乃欲奪之,使他繼,是一舉而三背禮,三不通矣,又烏得牽合而 強附哉?夫由前則三不却,由後則三不通,此事似若至明至明,而當時舉 朝昧之者,何也?由有數說焉:一謂,孝宗十八年之深仁厚澤,不可使之 無嗣也,而不思無嗣者武宗,非孝宗也。二謂,不可忘昭聖迎立之恩,不 可不事之為母也,而不思迎立公也,母以報之私矣。三避迎合之嫌,而希 犯顏敢諫之風,而慕面折廷爭之忠也,而不思《易》道隨時變易,禮時為 大順,次之不可適莫,而意必執一而膠柱也。四由近世士大夫習見於漢、 宋儲君立後之事,膠蔽於為人後者為之子之說,而不知我朝自有制度。我 皇祖之訓,主於父沒子繼,兄終弟及,與漢、宋儲君立侄故事大不相侔 也。五欲人君抑私情,尊大宗。自謂祂義執禮也,而不知父子天性不可 解,孝子莫大乎尊親。今群臣未及封貤父母,則盻盻然,皇皇然,而乃欲 主末世不却之故事,以沮遏聖明尊親之孝,是何待己與望君異?待己之親 與待君之親異也?豈所謂推己之恕?豈所謂移孝之忠乎?是數者,皆惑於 似是,而不知其實非,遂至於舉朝聚訟而不可解也。是故,必繼統不繼 嗣,始為名正言順,父父子子,兄兄弟弟,親親尊尊,各得其當而無嫌。 一正名而天下定矣,多言聚訟奚為?愚之為此言也,若發於嘉靖之初,似 涉獻諛。今著於此紀,實昭國是,後世必有能諒吾言者。 76 76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4,辛巳正德十六 年,頁 1178-81。 101 字裡行間不僅扼要地介紹了「大禮議」的情況,作者更將當時朝廷爭論時各方 所持的觀點一一臚列之,足可見其對該事件的通透了解。即使陳建刻意強調此 事已時過境遷,讀者不該再認為他有「涉獻諛」之嫌,然終究沒法掩蓋其對這 場國朝大事的在意以及其站在世宗立場表態的事實。按陳氏的介紹,再結合與 歷史上「大禮議」的史實,則可知經過長時間的君臣對立的針對「繼嗣」與 「繼統」之辯,甚至震驚朝野的「左順門哭諫事件」後,到了嘉靖十七年 (1538)九月世宗追尊其生父興獻王(1476-1519)為「睿宗皇帝」並 入太廟, 位於武宗(正德帝,1506-1521 在位)之上,和太祖、太宗同位合祭,每年秋祭 大飨上帝於皇極殿時,以睿宗配享。而今人前沿研究成果亦顯示,上節所提及 的嘉靖十七年將太宗改諡稱成祖之舉,正是世宗在「大禮議」君臣僵持的過程 中為消減群臣利用太宗名分對抗其為生父興獻王稱宗時所施加的壓力之讓步結 果。77然則,世宗的這番行為,即使在「大禮之議」之後仍深遠地影響了接下來 的明代禮制。歷史上,大明帝統自此由原來的太祖 太宗仁宗  宣宗 英 宗 孝宗 武宗;一改成為太祖成祖 仁宗宣宗 英宗 睿宗 世宗 。 78 過去學者可能囿於對《通紀》版本的質疑,又或僅強調陳建為迎合當朝皇 帝心意的偏私,以至於未再從另一角度檢視陳氏對待「大禮議」的立場。 79然明 乎,就會發現《通紀》對「篡逆」人物/ 事件的評議其實並非「乃以一人聞見, 臧否時賢」,而是有跡可尋的。本節之所以在介紹「靖難之變」後,臚列出 《通紀》中所記載的另外幾件與宗藩篡逆有關的事件,乃欲嘗試從中發掘出陳 建史著中針對類似性質的事件背後所持的立場。無可否認的,有別於晚明特殊 語境下對建文的懷念,身處於嘉靖年間的陳建的作品所反映出的是受當時官方 立場影響的史觀。後世批評者往往唯恐《通紀》因其觀點與官方的有所相悖而 造成擾亂視聽之禍害;然就此觀之,在那些時過境遷且已不會直接影響當時社 77 詳見胡吉勳:〈明嘉靖中天地分祀、明堂配享爭議關係之考察〉,收錄於氏著:《「大禮議」 與明廷人事變局》,頁 636-41。 78 由禮學思想角度切入討論「大禮議」的研究成果,可參張壽安:《十八世紀禮學考證的思想活 力——禮教論爭與禮秩重省》(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頁 146-52。 79 胡吉勛:《「大禮議」與明廷人事變局》,頁 523-4。 102 會穩定性的議題上,作者其實並無意加以特別挑起而與官方對立的。具體言 之,嘉靖皇帝是極為重視成祖的事蹟的,誠如上節所提及的,穩住了皇位後的 他於是將永樂帝的廟號改為「成祖」之舉即在一定程度上已反映出他有意將其 由外藩入繼大統的情況與這位文治武功皆具的先輩相提並論。再者,以上的分 析同時也顯示了大凡在大禮儀後世宗所創的「新系譜」中以外藩篡奪帝位者, 陳建皆不予直接的負面的批評;反之,對於那些已不在此系譜內的前朝人事則 「無此顧慮」,故評價標準可較為「寬鬆」。由此推之,加上在學術立場與王 守仁的不合,我們也就大概也就不難明了作者居然可以對叛上作亂的宸濠流露 出憐憫之音,卻敢於對武宗進行以下如此尖銳的批判了: 臣建嘗究觀於正德之際,而知天意之祚我皇明於永永也。正德間,瀕 危者有數事焉。逆瑾滔天,八黨亂政,無異於漢五侯十常侍、唐元和甘露 之黨也。流賊之擾,遍及兩畿、山東、河南、川蜀、江西、之境,無異於 漢黃巴、唐黃巢、元紅巴之亂也。寘鐇、宸濠之變,無異於漢七國、晉八 王之禍也。召邊兵入京師,無異於漢何進召董卓之釁也。武皇之嬖幸盈 朝,政在臣下;巡遊燕樂,荒棄萬幾,無異於秦、隋、漢、唐之際也。於 乎!前代有一於此,未或不亡。正德朝叢是數者,而國家安如磐石,豈非 天意恢我嘉靖之圖,以鞏固皇明於不拔乎,昭然矣,昭然矣! 80 第三節 小結 本文在第二章第一節中已詳細介紹了陳建作為「處江湖之遠」的知識分子 之生平、仕宦及其時代,然誠如他在詩篇中「一編資治敢沽名,憂國憂時不盡 情」81的自述,我們從本章研究所得可知即便身處「地隔萬余里」的他著史的立 場依然很大程度上受到當世「廟堂之高」所影響。作者對明初外藩篡逆事件不 80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下冊,《皇明歷朝資治通紀》,卷 34,辛巳正德十六 年,頁 1172。 81 陳建:〈閱都御史林念堂宗藩奏疏御史陳青田大征檄文咸用余通紀治安策感而作〉,頁 219。 103 給予道德方面的批判,而選擇以成祖所締造的功業之角度切入將其解釋為「天 命所歸」;這一方面除了可能確實基於上一章所談及的「法祖」思想外,更重 要的應是唯恐產生任何對同樣改易帝統的當今聖上(世宗)之「影射」。 倘若戴著為重構史實的眼鏡來解讀《通紀》,人們容易僅流於一種對靜態 文本的考察,似乎輕易便可得出「成祖慘無人道迫害政敵」、「陳建直筆批評 正德昏君」及「不但沒有強烈批評宸濠覬覦皇位的行為,反而流露出一些同 情」等結論。82如果沒將不同的個案聯繫在一起合而觀之,我們甚至還可能「先 入為主」地認為陳建對當時宗藩的意見肯定將化為其論述國初史事時的立場與 情感投射。而事實上,陳氏的宗藩之議僅限於對皇族成員成了明中葉國家沉重 的經濟負擔之討論而已,並無涉及有關藩王叛逆的議題。如此不生搬硬套式的 以古諷/ 鑒今不僅體現了陳建的史德,而且亦在很大程度上讓讀者明白當今問題 的關鍵所在,而非一味地對前朝的過錯加以責難。此外,由此個案亦可知原來 程朱理學的學術立場在特定程度上亦成為了陳建在評價歷史人物/事件上的一個 重要衡量標準。史家著史背後所涉及的複雜性因素,再次得到證明。 復可論者,過去學者很早就看出「大禮議」對於嘉靖年間以及明代後期政 治的巨大影響83,社會史研究學者更是告訴了我們該事件為地方民間宗祠的普及 提供了契機84,甚至最終將皇帝的意志與百姓的情緒結合在一起85。從以上《通 紀》對「大禮議」的敘述中,我們至少可以發現作者提及了兩位在國朝層面上 「擲地有聲」的廣東同鄉——方獻夫(1485-1544)與霍韜(1487-1540)。而這 兩位正是在「大禮議」中支持世宗推尊生父的大臣86,他們同時也因為這場爭論 自此平步青雲躋身於權力核心。《通紀》多處引用的重要參考資料之中便有霍 韜的《渭厓疏要》和《霍文敏集》,足見陳建對此同鄉的尊崇備至。故面對無 82 顏廣文:《古代廣東史地考論》,頁 121-4。 傅衣凌主編,楊國楨、陳支平著:《明史新編》,頁 200。 84 常建華:《明代宗族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頁 3。 85 David Faure, Emperor and Ancestor: State and Lineage in South China, 100. 86 關於「大禮議」中支持世宗的官員的詳情,見胡吉勛:《「大禮議」與明廷人事變局》,頁 36-41。 83 104 論是「篡統」的立場抑或對嘉靖「徽猷美政」87之溢美,陳建所持的觀點是否因 此含有多少「同鄉情結」的元素在內?這亦是確實值得進一步探討的。 最後,陳學霖先生生前的如炬目光為我們指出了嘉靖年間「大禮議」對明 中葉野史稗乘中有關國初忌諱的泯除之間的關係88,但如欲深入探究私史具體如 何受到影響、「開禁」到什麼程度等細節的話,那麼,以上對《通紀》中所論 之明初「篡逆」事件,或許正是一個值得再省思的案例。 87 88 陳建著,錢茂偉點校:《皇明通紀》,上冊,〈《皇明通紀》凡例〉,頁22。 陳學霖:〈明太祖文字獄案考疑〉,頁 23。 105 第六章 結論 本文是一項置於明代史學脈絡下對《皇明通紀》這部誕生於嘉靖年間且對 當時及後世東亞地區有著深遠影響的私史進行深入探討的專題研究。歐洲著名 的思想文化史家 Dominick LaCapra 認為:「歷史的作用在於以批判的方式質疑、 檢驗記憶,從而具體指出當中哪些部分是可驗確實的,哪些部分雖逸出事實但 不減其重要性。」1通過對明中葉廣東一位中下層知識分子史著之剖析,雖然不 見得對「重構」明初的歷史真相有多大的助益,但卻讓我們看到了有別於陳學 霖之前研究中所反映的民間對國初歷史負面印象與評騭以外的另一種時人的認 識面向。 由文中陳建生平其時代的分析觀之,可知如陳氏這樣一位深受儒家教育熏 陶的地方精英,強烈的入世情懷致使他從未減少對國朝政治的關注。即便本身 在仕途上並不見得有高層次的拓展,陳氏也必然想要尋找生命的價值與新的出 路。而專研學術,著史「資治」在此看來,便是他其中重要的選擇方式。深入 閱讀《通紀》的過程中,我們自然會發現作者無論對地方民間事務,抑或朝廷 層面上的消息,皆有相當的了解;而這些洞悉,在書寫的過程中,都成為了陳 氏心目中特定的「考量因素」。就此意義言之,我們或許還可對陳建的「雖處 江湖之遠,卻不忘廟堂之高」作另一種的觀察。 然則,有別於之前一般史家欲資治於最高統治者的著史目的,陳建有鑑於 本身的政治的地位的緣故,只能間接地選擇了一條通過讓一般民間士子能夠對 國朝歷史以及當世嚴峻的社會課題有所認識與醒覺的「通今覺民」方式。把握 陳氏的此番初衷對我們正確理解何以作者在寫成理學著作《學蔀通辨》及直接 提出改革之策的《治安要議》後還要著述一部當代史有極大的助益。延此線索 細而究之,這因此讓我們關注到在過往學者所指出明中葉經世視野下除了那些 重視現實政務,強調「史中求鑑」與冀望藉宣揚道德、道學的正面功用而提倡 1 Dominick LaCapra, History and Memory after Auschwitz (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8), 20. 106 「史中明道」史書外2,似乎還存在著一種普及性的私家史籍。本研究的詳細釐 析對進一步深入補充明代經世史學的分類與內涵是具有一定意義的。 本學位論文以《通紀》中明初史事為主要切入視角,筆者因而選擇了上述 「太祖形象」及「靖難之變」兩樣明初重要的人物與史事作為論文的探討中心 乃基於前者幾乎涵蓋了《通紀》前編《皇明啟運錄》的主要內容,而後者所涉 及的篡逆、宗藩、政治立場、學派的問題皆為《通紀》全書所密切關注的。由 此視角切入,具體開展而得的研究結果顯示,地方性同鄉因素、對當朝統治者 的維護,甚至於陳建原來理學家的身份,都是影響作者選材及評論的不可忽視 的因素;唯如何進而將它們與「欲為當世借箸之籌,以挽回祖宗之盛」的修史 目的及作者當時手上能夠掌握到的資料結合在一塊,使之成為所謂的「兼具史 事記載以及反映史家個人觀點」的「反思之作」之過程,則確實需要藉不同歷 史人物/ 事件而一一探視。無論如何,通觀全書,我們終究得承認《通紀》作者 在史事評論上不僅表現出時時敏銳捕捉住影響王朝興衰之要害的史識,而且還 能夠清醒地意識到純粹的以古示法當世是不可行的變通。此外,就編纂水平而 論,全書的史事敘述和史家評議皆呈現首尾相應而非前後矛盾不一的情況。 相較於明代一些特別注意有關制度性現實政務的經世史書,陳建雖亦強調 「祖宗法度昭明」之事,但重點並非對制度刑律優劣的分析,而更大程度上僅 為通過生動的形象描述呼喚曾經的輝煌以間接成為一種推動改革的社會輿論基 礎。再者,由本文所著意探討的兩個專題個案觀之,似乎陳建立足於國朝統治 者(尤其是最終的當權者)立場論述自身史觀的色彩是很濃厚的,這固然存在 著作者身不由己的必需藉「法祖復古」而自我保護的動機,但更為關鍵的乃示 證出陳氏其實是看重統治者最終在實際事功上是否為江山社稷帶來直接且具體 的發展成效的立場。 過去中國思想史研究的經驗告訴我們,人的意識受環境影響,乃至在很大 程度上是對環境的反應,但研究過程中如何具體指出兩者間的關係,有時難度 2 詳見左桂秋:〈經世視野下的「資治」與「明道」——明代王宗沐與薛應旂續《通鑑》異同之 探討〉,《山東社會科學》,2006 年第 3 期,頁 42-6。 107 頗高。3如將此情況置於史學研究的範疇中檢視,似亦可作如是觀。今天前沿的 歷史學、人類學研究成果固為我們提供了不少理解歷史事實的依據,但在具備 與參照這些歷史背景認識之餘,最關鍵的首先還是要細嚼史籍這部載體本身。 唯有了解史家「深切關注」所在後,即使它所展示的並非「個性的真實」,然 通過對其中「記敘」與「評議」合而究之的釐析,我們看到的是一位明中葉廣 東中下層士大夫對前朝事所持的立場以及對本朝問題的基本態度。 總括言之,本文在此所企圖達致的不僅止於對一部私史中所論述的史事之 討論,更希望能夠為現今明代史學研究提出一個或可供參考的研究取徑上的做 法:相較於過去將「史籍」、「史家」和「史學」分別論之的安排;藉專題個 案深入研究的方式,在足以體現史家思想的「史籍」之「引導」下,綜合文本 內外的各種因素一起探討,我們才有可能擺脫過去史學史通論中許多宏觀卻籠 統的「概論式」論點,進一步發掘有關明中葉史學編纂上的「內在理路」及作 者背後更深層的著史動機。 3 陳弱水:〈導言〉,載是氏主編:《中國史新論·思想史分冊》(臺北:聯經,2012),頁 7。 108 參考書目 中文書目 一、 傳統文獻 1. 王世貞撰,魏連科點校:《弇山堂別集》(北京:中華書局,2006)。 2. 王兆雲輯:《皇明詞林人物考》(收入周駿富輯:《明代傳記叢刊》〔臺北: 明文書局,1991〕,第 17 冊)。 3. 王希文撰,楊寶霖整理:《石屏遺集》(收入莞城圖書館編,楊寶霖主編: 《東莞歷代著作叢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4. 永瑢、紀昀等撰:《欽定四庫全書總目》(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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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otated Sources of Ming History: Including Southern Ming and Works on Neighbouring Lands 1368-1661. Kuala Lumpur: University of Malaya Press, 2011. 9. Gardner, Charles. Chinese Traditional Historiograph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1. 116 10. Goodrich, L.Carrington and Fang, Chaoying, eds. Dictionary of Ming Biography, 1368-1644.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6. 11. Ng, On-cho and Wang, Q. Edward. Mirroring the Past: The Writing and Use of History in Imperial Chin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5. 12. Ho, Ping-Ti. 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 1368-1911.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2. 13. LaCapra, Dominick. History and Memory after Auschwitz. Ithaca and 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8. 14. Massey, Thomas, “Chu Yüan-chang and the Hu-Lan Cases of the Early Ming Dynasty.” PhD dissertation,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1983. 15. Mote, Frederick and Twitchett, Denis ed. The Ming Dynasty, 1368-1644, Part 1, vol. 7 of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Cambridg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16. Schneewind, Sarah. Community Schools and the State in Ming China. Stanford,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B. Articles 1. Briggs, Asa. “G. M. Young: The Age of a Portrait.” In Images, Problems, Standpoints, Forecasts, vol. 2 of The Collected Essays of Asa Briggs (Sussex: Harvester Press, 1985), 266. 2. Chan, Hok-lam. “Legitimating Usurpation: Historical Revisions under the Ming Yongle Emperor (r. 1402-1424),” In Philip Yuen-sang Leung ed. The Legitimation of the New Orders: Case Studies in World History (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2007), 117. 3. Chan, Hok-lam. “Ming T’ai-tsu’s Manipulation of Letters: Myth and Reality of Literary Persecution.” In Ming Taizu (r. 1368-98) and the Foundation of the Ming Dynasty in China (Farnham, Surrey, England: Ashgate Variorum, 2011), 1-60. 4. Chan, Hok-lam and Dennis, Laurie. “Frenzied Fictions: Popular Beliefs and Political Propaganda in the Written History of Ming Taizu.” In Sarah Schneewind ed. Long Live the Emperor! Uses of the Ming Founder across Six Centuries of East Asian History (Minneapolis: Society for Ming Studies, 2008), 31. 117 5. Franke, Herbert. “Some Aspects of Chinese Private Historiography in the Thirteenth and Fourteenth Centuries.” In W. G. Beasley and E. G. Pulleyblank, ed. Historians of China and Japan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1), 115-34. 6. Franke, Wolfgang. “Notes on some Early Chinese and Japanese Block Prints in the East Asian Library of the University of Malaya.” In Sino-Malaysiana: Selected Papers on Ming & Qing History and the Overseas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1942-1988 (Singapore: South Seas Society, 1989), 492-3. 7. Mary, Rachel. “Basic Elements in Traditional Chinese Historiography.” Chinese Culture, Vol.8 No.3 (1967), 99-110. 8. Pritchard, Earl. “Traditional Chinese Historiography and Local Histories.” In Hayden V. White, ed. The Use of History: Essays in Intellectual and Social History (Detroit: Wayne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68), pp. 200-2. 9. Schwartz, Benjamin. “The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China: Preliminary Reflections.” In John K. Fairbank ed. Chinese Thoughts and Institutions (Chicago,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7), 15-30. 10. Yang, Lien-sheng. “Toward A Study of Dynastic Configurations in Chinese History .” In Studies in Chinese Institutional History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7-8. 日文書目 1. 新宮 学:〈陳建『皇明資治通紀』の禁書とその続編出版(一)〉,《山形大学歷 史·地理·人類學論集》,2005 年第 6 號,頁 65-77。 2. 新宮 学:〈陳建『皇明資治通紀』の禁書とその続編出版(二)〉,《山形大学歷 史·地理·人類學論集》,2006 年第 7 號,頁 111-38。 3. 川浩二:〈一矢、睛を貫く-史書『皇明通紀』と歴史小説『英烈傳』の語り -〉,《中國文學研究》,第 30 期(2004 年 12 月),頁 31-47。 118 119 [...]... +18 年原刊本 1638 北師大、 前編二十七卷涵蓋 香港 元至正十二年至明 正德十六年之歷 史;十八卷續編則 包括了嘉靖元年至 74 Wolfgang Franke, “Notes on some Early Chinese and Japanese Block Prints in the East Asian Library of the University of Malaya,” in Sino-Malaysiana: Selected Papers on Ming & Qing History and the Overseas Chinese in Southeast Asia, 1942-1988 (Singapore: South Seas Society, 1989), 492-3 28 天啟七年的史事, 今見《四庫禁毀書 叢刊補編》重印本 袁黃 通紀統宗 12 不詳 ? 華東... “Basic Elements in Traditional Chinese Historiography”, Chinese Culture, Vol.8 No.3 (1967), 99-110;Earl H Pritchard, “Traditional Chinese Historiography and Local Histories,” in The Use of History: Essays in Intellectual and Social History, ed Hayden V White (Detroit: Wayne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68), 200-2 31 Balazs, Chinese Civilization and Bureaucracy, 135 32 Franke, “Some Aspects of Chinese Private... 案:居今觀之,應為《皇明啟運錄》,且並非書中所說「又名《皇明資治通紀》」。想必此為 在不了解《通紀》的各種版本下所犯的誤解。 44 詳見侯外廬、邱漢生、張豈之主編:《宋明理學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下冊,頁 533-48。 45 詳參 Benjamin Schwartz, The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China: Preliminary Reflections,” in Chinese Thoughts and Institutions, ed John K Fairbank (Chicago,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7), 15-30 18 思想產生的歷史環境或時空場景的探討,均不深入。46真正開始關注陳建《學蔀 通辨》以外作品的,為陳鼓應等所主編的《明清實學思潮史》。既為「實學思 潮」,它所強調的,是一種遍及當時各領域的「經世致用」之社會思潮,藉此... 在內一共五個自給自足的區域;而廣東地區的真正發展,則始於南宋以後。見 Peter K Bol, NeoConfucianism in History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2008), 16 33 相關較為深入細緻的近著,可參考 John Meskill, Academies in Ming China: A Historical Essay (Tucson, Arizona: The University of Arizona Press, 1982); 鄧洪波:《中國書院史》(上海:東方出 版中心,2004),第 5 章。 34 清代的科舉基本上延續了此時所奠定的制度,並未作大幅度的修正。參見 Frederic Wakeman, Jr., The Fall of Imperial China (New York: The Fee Press, 1975), 21 35... 人黃佐正是因為那次的鼓勵,自此在歷史上和陳建「扯上了關係」。後世史家 無論是談到陳建的生平事跡抑或黃佐之交游活動時,都難免會提起這段「美 談」。22除了著史這件事外,學者也觀察到黃佐在學術思想方面似乎和陳建也有 16 有關《飛龍紀略》的現代提要,見 Wolfgang Franke, Annotated Sources of Ming History: Including Southern Ming and Works on Neighbouring Lands 1368-1661, revised and enlarged by LiewHerres Foon Ming (Kuala Lumpur: University of Malaya Press, 2011), 1:115-16;關於作者及成書背景 與內容簡介,則可參錢茂偉:《明代史學的歷程》,頁 219-22;鄭禮炬:〈《飛龍紀略》作者考 實〉,《文獻》,2012 年 7 月第... 家所稱道的是全書中廣泛使用的「按語」:或作者直接「僭著評議」,或「采 75 謝國楨:《增訂晚明史籍考》,頁 38。 內藤湖南以及傅吾康很早就注意到《通紀》在日本、朝鮮的流傳情況了,見〔日〕內藤氏著, 馬彪譯:《中國史學史》,頁 213;Wolfgang Franke, “Historical Writing during the Ming, ” in The Ming Dynasty, 1368-1644, Part 1, ed Frederick W Mote and Denis Twitchett, vol 7 of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Cambridg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758 其它個別較為深入 的近著,可參孫衛國:〈《皇明通紀》及其續補諸書對朝鮮之影響〉,《中國史研究》,2009 年第 2 期,頁 157-76;楊艷秋:〈《皇明通紀輯要》在朝鮮的流傳與重編〉,頁... Arthur L KROEBER 提出的「文化成長形態論」所給予的兩點補充 中就指出:「要對文化史作一個充分的理解,我們一定要不但樂於去了解傑出的大師們所完成 的華實碩果,而且也要去了解一般作品所達到的水準以及文化活動全部參與者的總成果。」詳 見 Lien-sheng Yang, “Toward A Study of Dynastic Configurations in Chinese History ”, in Studies in Chinese Institutional History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3), 7-8 38 過去學者所處之地與其學術思想的傳播之關係,內藤湖南早有覺察。在談及王夫之、胡承諾的 史學主張在當時並未廣泛流傳的情況,內藤氏就認為「這是因為二人都是隱者,又都居住於湖 南、湖北那種鄉下的地方,而且又都與學者士大夫沒有交往,所以與顧炎武、黃宗羲那種居於... 理】天理大學圖書館,天理;【總和】東京大學總和圖書館,東京;【御茶】御茶の水女子大 學圖書館,東京;【精華】精華大學圖書館,京都;【尊經】尊經閣文庫,東京;【慶應】慶 應義塾大學圖書館,東京;【內藤】關西大學內藤文庫,大阪;【香港】香港中央圖書館,香 港。 69 本列表資料主要參考自《增訂明代史籍彙考》(Wolfgang Franke, Annotated Sources of Ming History, 1:98-106 THE HUANG MING TONGJI 皇明通紀- ITS EDITIONS AND SUPPLEMENTS 部 分以及錢茂偉〈陳建《通紀》書名與版本考〉、〈陳建《通紀》及其續補諸家略考〉、新宮 学 〈陳建『皇明資治通紀』の禁書とその続編出版(一)〉(《山形大学歷史·地理·人類學論集》, 2005 年第 6 號,頁 65-77)、〈陳建『皇明資治通紀』の禁書とその続編出版(二)〉(《山形大 学歷史·地理·人類學論集》,2006... 1552-1555 年間 71 內閣、中 今見《稀見明史史 圖、南京 籍輯存》重印本 (僅含卷三至八) 卜世昌(輯) 皇明通紀前 14 明萬曆重印本 1605 東大、國 含陳建原著;今見 of the Harvard-Yenching Institute, Harvard University;【蓬左】蓬左文庫,名古屋;【京大】京都大學 人文科學研究所,京都;【國會】Library of Congress, Washington, D.C.【內閣】內閣文庫,東京; 【國圖】(臺灣)國家圖書館,臺北;【臺大】台灣大學圖書館,臺北;【中圖】中國國家圖 書館,北京;【葛斯】Gest Oriental Library, Princeton Library;【靜嘉】靜嘉堂文庫,東京;【天 一】天一閣圖書館,寧波;【東大】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東京;【東洋】東洋文庫,東 京;【南京】南京圖書館,南京;【浙江】浙江省立圖書館,杭州;【華東】華東師范大學圖... 國楨的「四階論」14、葛兆光的「三股思潮」15、姜勝利的「野史二階段」16,抑 或廖瑞銘的「野史三分期」17、向燕南的「三期法」18、錢茂偉的「三段論」19、 「非官方色彩」的旨趣,故茲擇之。西方學者對中國私家史學的一些看法與質疑,可參 Herbert Franke, “Some Aspects of Chinese Private Historiography in the Thirteenth and Fourteenth Centurie s, ” in Historians of China and Japan, ed W G Beasley and E G Pulleyblank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1), 115-34 13 顧炎武著,華忱之點校:《顧亭林詩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83),《亭林文集》,卷 5,〈書吳潘二子事〉,頁 114-5。 14 謝國楨將明清野史筆記的發展,分為七個時段,明代部分則是元末明初、洪武到宣德、嘉靖以 ...陈建(1497-1567)《皇明通纪》有关明初史事之探讨 CHEN JIAN’S (1497-1567) DISCUSSIONS ON EARLY MING HISTORY IN THE HUANGMING TONGJI 庄兴亮 CH’NG XING LIANG (B.A Hons, UTAR ) 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 硕士学位论文 A THESIS SUBMITTED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外文書目 iii ABSTRACT The compilation of Huangming Tongji (Comprehensive Annals of the Imperial Ming) , was the first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Ming dynasty in the annalistic... “Notes on some Early Chinese and Japanese Block Prints in the East Asian Library of the University of Malaya,” in Sino-Malaysiana: Selected Papers on Ming & Qing History and the Overseas Chinese in

Ngày đăng: 03/10/2015,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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